Re: [請益] 請求好公司好人內推已刪文

看板Tech_Job作者 (Mark Williams)時間6年前 (2019/10/21 10:57),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我想問幾點問題。 你說正在打官司「確認僱傭關係存在」。 你現在的身份還是盟訊實業公司的員工。(法律上是這樣) 那你又要找工作。假設有找到。 假設最後有告贏,就等於同時在兩間公司上班。 「同時」領兩份薪水? 請問這點在法律上是否合法? 那你又說新工作不要勞健保。是不是同時領兩份薪水違法? 你知道這點,所以故意不要勞健保? 其實你想要騙法官,自己沒上班,所以沒有領兩份薪水的問題。 請問是這樣嗎???? -- 哪個最好笑? http://gamehevenhome.blogspot.com/p/blog-page_1.html 勞動部長林美珠:勞基法越修越漂亮 行政院長賴清德:一例一休修法,民意所在 民進黨林靜儀:我的助理去大便,所以沒有人能接電話 民進黨劉櫂豪:台東歐巴桑都說一例一休該改 彰化活力旺企業協會蕭明仁:台灣哪有勞工過勞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8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71626671.A.5D1.html

10/21 11:12, 6年前 , 1F
先當粉紅熊貓頂一下不就好了
10/21 11:12, 1F

10/21 11:24, 6年前 , 2F
同時兩份工作,兩份勞保本來就可以
10/21 11:24, 2F

10/21 11:25, 6年前 , 3F
健保只要保一邊
10/21 11:25, 3F

10/21 11:26, 6年前 , 4F
他打確認訴訟,如果沒聲請到暫時狀態處分,現在就不是員工
10/21 11:26, 4F

10/21 11:26, 6年前 , 5F
。等判決勝訴後才溯及回來
10/21 11:26, 5F
文章代碼(AID): #1ThHwlNH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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