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盟訊實業告我的第二次地檢署開庭實紀
昨日收到新北地檢署的判決書
主要是盟訊實業瞎告我侵入住宅案
我獲得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
不過,這份判決書內的內容很值得參考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5/blog-post_91.html
首先是第二頁的下方
「伊雖有收受上開解雇通知書,但伊有詢問勞工局,
勞工局的人說若公司規定與勞基法不同,可以不予承認」
然後,第三頁的下方,與第四頁的上方
「再者,勞動基準法第12條之規定,具強制性質,
其目的兼有保障勞工、限制雇主解僱之權限,
是雇主不得因勞動契約之約定而擴張其解僱權限,
亦不得藉由工作規則擴張其權限」
最後,第四頁的下方
『所謂「情節重大」,屬不確定之法律概念,
不得僅就雇主所訂工作規則之名目條列是否
為重大事項作為決定之標準,
需勞工違反工作原則之具體事項,
客觀上已難期待雇主採用解僱與勞工之違規行為
在程度上需屬相當,
方屬上開勞工基準法規定之「情節重大」』
所以說,各位鄉民朋友們
可以去翻翻自己公司的工作規章
是否有確實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基法)
如果有,就不要漠視自己的權利
勇敢地向當地政府(如新北市)
去檢舉自己的公司違法
這才真正為勞工權利提升的最適當方式!
※ 引述《eduishappy (開心就好)》之銘言:
: (十天後,taipoo權限才會復活,先用分身帳號發文囉!)
: 讀這篇文章之前,可能要先閱讀下面這篇文章
: NCRP - 盟訊實業送給我的第二張刑事傳票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4/ncrp_15.html
: 說真的,我真的覺得公務員的辦事效率好慢喔!
: 今天地檢署開庭是開去年107年12/7盟訊實業的第二次瞎告!
: 上次108年1/14是開107年12/6盟訊實業的第一次瞎告!
: 我看著整個庭的問訊,真是笑呆我了!
: 洪祥益(Ian)與他的證人(警衛)跟檢察官的問話超級有趣的!
: 雙方真是雞同鴨講呀!
: 真是令我難已用文字來形容!
: 真的是太好笑了!
: 最後,檢察官有跟我索取我告盟訊實業的起訴書!
: 就是「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起訴狀!
: 這是除了我委任的律師事務所以及我本人之外!
: 第一次將起訴狀給別人看喔!
: (不過我是用郵寄掛號寄出,檢察官也要下周才會收到!)
: 希望刑事、民事法官是會互相幫忙的!
: 起訴盟訊實業是開民事庭,而盟訊實業瞎告我是刑事庭!
: 生平第一次告人與當被告都在這個盟訊實業完成!
: 實在可以算是我人生又締造的一項可愛紀錄囉!
: 附帶一提,我告盟訊實業的是下面這篇文章
: NCRP - 起訴「盟訊實業」的「批踢踢科技板」存稿
: https://garysu1104.blogspot.com/2019/03/ncrp_23.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5.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58748871.A.D20.html
噓
05/25 09:59,
6年前
, 1F
05/25 09:59, 1F
噓
05/25 10:29,
6年前
, 2F
05/25 10:29, 2F
噓
05/25 10:51,
6年前
, 3F
05/25 10:51, 3F
噓
05/25 11:04,
6年前
, 4F
05/25 11:04, 4F
噓
05/25 11:11,
6年前
, 5F
05/25 11:11, 5F
噓
05/25 11:15,
6年前
, 6F
05/25 11:15, 6F
→
05/25 11:25,
6年前
, 7F
05/25 11:25, 7F
噓
05/25 11:46,
6年前
, 8F
05/25 11:46, 8F
→
05/25 11:47,
6年前
, 9F
05/25 11:47, 9F
推
05/25 11:49,
6年前
, 10F
05/25 11:49, 10F
推
05/25 11:51,
6年前
, 11F
05/25 11:51, 11F
推
05/25 13:48,
6年前
, 12F
05/25 13:48, 12F
噓
05/25 14:57,
6年前
, 13F
05/25 14:57, 13F
推
05/25 15:10,
6年前
, 14F
05/25 15:10, 14F
→
05/25 15:11,
6年前
, 15F
05/25 15:11, 15F
推
05/25 20:32,
6年前
, 16F
05/25 20:32, 16F
推
05/26 07:56,
6年前
, 17F
05/26 07:56, 17F
→
05/26 09:34,
6年前
, 18F
05/26 09:34, 18F
→
05/26 14:29,
6年前
, 19F
05/26 14:29, 19F
噓
05/28 16:14,
6年前
, 20F
05/28 16:14,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