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大家的年薪每年都會增加嗎?消失
沒想到魯叔這篇文章會得到大家這麼熱情的回應,
有看到網友在推文裡的一些問題 & 收到來信,這邊大概再大概說明一下。
1. Q : O2 issue
Ans:
是魯叔發的沒有錯,因為那年自己的婚姻出現很大狀況,
都跟另一半分居並談好要準備簽字離婚,因此才會有那些O2文章出現。
不過魯叔就是魯叔,發那麼多篇都沒人回信QQ
然後後來是雙方親友團不斷介入勸合不勸離,才慢慢讓事情有所轉圜。
還好最終還是和局收場,因此也我更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完整家庭。
但這一點應該不是魯叔最想要分享給各位版友的資訊,請大家by pass。
2. Q : 大陸副理經驗回台都沒用嗎?
Ans :
也不能說完全沒有,但問題是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台灣人去大陸的title
都馬是掛好掛滿,而且剛回台灣那時候才30歲,HR也會覺得你這麼年輕
就當副理,一定會對你專業跟能力有所懷疑。
因此後來就自己給自己正面能量,就當做是回台灣重新當社會新鮮人。
面試時也讓公司明確瞭解,我可以放下身段重頭來過。
而且之前在大陸的工作是光電慘業,而台灣中部都是機械相關類別比較多。
想說剛好順勢轉換跑道到傳統產業重新學習來過也不是不可行。
3. Q : 筆記的內容要怎麼寫
Ans :
原則上我的筆記有大概以下幾類的內容
(1)每天早上到公司,先看昨天有那些待辦事項尚未完成。
然後把昨天跟今天的待辦事項寫起來,然後按照事情重要性標示順序,
去排序今天要先做什麼事,這樣讓自己在工作上才不會像個無頭蒼蠅,
然後完成後就用紅筆把該待辦事項劃掉,讓自己明目瞭然。
如果有今天沒完成的待辦事項,明天就繼續把它列入待辦事項內。
這樣的方法看起來很呆,但好處是你永遠都會知道你自己的工作待辦事項
那些已完成 & 未完成。
(2)參加任何會議時,有些會議會後有會議紀錄,有些則無。
基本上要筆記的重點就主要是跟自身職務有關的事情都要紀錄。
例如別的部門壓你XXX工作要何時完成,或者是你要求別的部門何時要給
你什麼資料或是訊息,諸如此類的。
會議後如果有人發會議紀錄出來,就拿自己的筆記對照著看,看內容有沒有
跟你在會議上討論的或是回覆的訊息是一樣,因為魯叔就抓包過
對方在會議紀錄上,把我壓的due date提早一星期。
當然被我抓包後就當場回mail要求對方改正,算是保護自己的手段。
會議後如果沒有人做會議紀錄寄信出來,那你就寫信把剛剛自己在會議上
紀錄跟自己相關的事項列出,寄給相關人員,像下面這樣寫:
"Dear XXX
如剛剛會議中(電話中)所談,貴部門預定MM/DD提出XXX project專案進度表"
後面就你自己看還想寫什麼就順便寫一寫,最後記得要CC給自己跟對方老闆。
這也適用在如果是跟對方是用電話溝通的話,也可以順便當成是你們的談話紀錄。
對外面的供應商也可以用這樣方式來對應。
(3)如果你是新人,當前輩在帶你的時候,就多勤勞點抄筆記,如果有不懂的問題,
看前輩當下忙不忙,不忙的話就問看看,忙的話就自己先用紅筆做記號,之後
等前輩忙完再問他。
我自己的習慣是,如果遇到問題,會先自己試著去找答案,例如問一下線上資深OP
或是看一下之前的筆記,讓自己有個初步的答案,再找前輩或主管請教詢問看看。
這樣至少不會讓前輩或主管覺得你是個伸手牌,怎麼自己思考的能力都沒有。
以上就是魯叔的一些補充,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35.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12963216.A.F9E.html
推
12/11 11:41, , 1F
12/11 11:41, 1F
推
12/11 11:45, , 2F
12/11 11:45, 2F
推
12/11 11:48, , 3F
12/11 11:48, 3F
推
12/11 11:49, , 4F
12/11 11:49, 4F
→
12/11 11:49, , 5F
12/11 11:49, 5F
→
12/11 11:49, , 6F
12/11 11:49, 6F
→
12/11 11:50, , 7F
12/11 11:50, 7F
推
12/11 12:03, , 8F
12/11 12:03, 8F
推
12/11 12:21, , 9F
12/11 12:21, 9F
推
12/11 12:27, , 10F
12/11 12:27, 10F
推
12/11 12:27, , 11F
12/11 12:27, 11F
推
12/11 12:28, , 12F
12/11 12:28, 12F
推
12/11 12:30, , 13F
12/11 12:30, 13F
推
12/11 12:50, , 14F
12/11 12:50, 14F
推
12/11 12:50, , 15F
12/11 12:50, 15F
推
12/11 12:52, , 16F
12/11 12:52, 16F
推
12/11 12:58, , 17F
12/11 12:58, 17F
推
12/11 12:59, , 18F
12/11 12:59, 18F
推
12/11 13:17, , 19F
12/11 13:17, 19F
推
12/11 13:17, , 20F
12/11 13:17, 20F
推
12/11 13:44, , 21F
12/11 13:44, 21F
推
12/11 15:21, , 22F
12/11 15:21, 22F
推
12/11 16:12, , 23F
12/11 16:12, 23F
推
12/11 17:13, , 24F
12/11 17:13, 24F
推
12/11 18:04, , 25F
12/11 18:04, 25F
推
12/11 18:06, , 26F
12/11 18:06, 26F
推
12/11 18:20, , 27F
12/11 18:20, 27F
推
12/11 18:29, , 28F
12/11 18:29, 28F
推
12/11 18:46, , 29F
12/11 18:46, 29F
推
12/11 18:53, , 30F
12/11 18:53, 30F
推
12/11 19:02, , 31F
12/11 19:02, 31F
推
12/11 19:12, , 32F
12/11 19:12, 32F
推
12/11 20:49, , 33F
12/11 20:49, 33F
推
12/11 23:18, , 34F
12/11 23:18, 34F
推
12/11 23:20, , 35F
12/11 23:20, 35F
→
12/11 23:21, , 36F
12/11 23:21, 36F
推
12/12 01:20, , 37F
12/12 01:20, 37F
推
12/12 02:01, , 38F
12/12 02:01, 38F
推
12/12 11:35, , 39F
12/12 11:35, 3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6 之 90 篇):
請益
14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