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離職問題想請教一下
※ 引述《nokia0147 (Asterisk)》之銘言:
: 小弟有點被搞混了,所以想說PO文來問一下...若不妥請刪我文或是我自刪(應該會用..)
: 目前已經是離職狀態了
: 3/2 跟主管提出離職,當時的離職單是寫3/31,剩下5天年假用請假單,
: 請月底最後一個禮拜,主管同意。
: 3/3 早上開會後,主管跟我單獨說,要我今天就走人(說甚麼離職員工工作心態不好
: 不如早點走),剩餘年假還有5天會用錢另外補給我,隔天交接
: 3/4 交接這天,工具有的沒的交接完畢,但是會計=人事那邊變成是,要我改休假,
: 改成3/4~3/10,要我3/10號才算離職。當時不疑有他就用立可帶塗改(塗改日期
: 有點忘了,印象中是3/3+5天特休),說是錢會算到3/10號
: 3/7 主管早上Line我說,不是約好是3/3離職,怎麼還會有假單要簽收
: 過了一小時(我當下沒看到Line),補一句誤會我,是會計=人事自做主張
: 目前有個問題,我不太能理解主管跟會計的離職方案差在哪裡...
: 到底特休那5天有沒有算到錢?
: 離職單原本是寫3/31,會計叫我塗改成3/3+5天特休,我的理解是我的確是這天走的,
: 所以也沒多想就改了。
: 但是問同事同事是說我被表,又說他還在公司上班別問他為甚麼...
: 還是我應該跑一趟勞工局問會比較清楚?!
: 感謝各位看完<(_ _)>
1.主管的意思: 你3/4日辦完離職 + 五天的特休的薪水。
2.人事的意思: 3/5-3/9日請假 + 3/10日離職 + 五天特休的薪水。
以錢來說,沒差別。都要算五天的錢。
但是你虧在兩點:
1.你的特休流程竟然沒跑完?
特休是公司主導,公司可因為工作需要不批准,
最差的狀況是說你曠職。不給你這假,這五天的錢你就領不到。
(當然通常不會這種玩法,但真的要玩你是可以的)
2.你還沒離職,這五天還是隨時會有變數,有麻煩找你。
你因為員工的身分所以必須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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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26.203.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57363483.A.771.html
※ 編輯: DrTech (119.126.203.35), 03/07/2016 2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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