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員工保證書

看板Tech_Job作者 (mapleone)時間12年前 (2013/10/03 23:45),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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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qilabon (Rock'n roll)》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要錄取了內湖一家180人的軟體公司 : 但是呢 要簽給公司的文件裡 : 有一份「員工保證書」 : 這份文件要找一個人來簽名 (這個人叫做具保證人) : 如果我有「違背政府法令,善良風俗及公司一切規章或其他不法情事, : 致使公司權益受任何損害」 : 那具保證人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 我的問題是:在科技業,在這個版,有人簽過這種文件嗎? : 我實在沒辦法找人幫我作保。。。。。 1. 人事保證的保證人,受到民法756-2條的保護,賠償上限以你的年薪為上限 而且最多保證三年。如果該公司的員工保證書上沒寫明期限的話,保人還 可以隨時中止契約。 2. 如果真的找不到保人,妳可以向保險公司買『人事保證保險』代替。 附錄 第756-2條 人事保證之保證人,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負其責任。 保證人依前項規定負賠償責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其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第756-3條 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逾三年者,縮短為三年。 前項期間,當事人得更新之。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三年。 第756-4條 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 前項終止契約,應於三個月前通知僱用人。 但當事人約定較短之期間者,從其約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78.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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