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颱風天出勤 公司依規定一半報補休

看板Tech_Job作者 (假性瞇瞇眼)時間10年前 (2013/09/01 09: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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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riffey71 (griffey)》之銘言: : 前一次潭美颱風來 : 因為臨時颱風假 本來六日就要值班 排順序輪到我值班 但可以改報颱風天出勤 : 簽核單完成之後 我發現公司拿當出勤的時數一半拿去報補休了 一半加班費 : 我是在簽核單上面勾選全部報加班費 : 不知這樣公司處理是否合理?? 根據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Q & A(問答資料) 實施輪班、輪休制度人員,遇颱風過境停止辦公期間仍照常出勤,可否予以補休? 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岸巡防、醫療、關務等業務性質特殊機關(構),為全 年無休服務民眾,且應實施輪班、輪休制度,如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其尚無停止辦 公之適用。上開輪班人員於停止辦公期間,仍應照常出勤,其照常出勤人員得由機 關(構)核予補休支給加班費;至上開人員排定輪休之日如適逢天然災害停止辦 公,因無到公服勤事實,尚不得予以補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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