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主管指示做違法的事

看板Tech_Job作者 (秘密ID)時間13年前 (2013/01/09 00:2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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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TUbug (太珍惜所以才猶豫)》之銘言: : 這是租牌的技師吧 : 賺很大, : 賺的非常大, : 才會有這種狀況, : 技師本身若是願意承擔這種風險, : 外人也不方便阻止他吧。 : ※ 引述《pnnet (唷~~~~細)》之銘言: : : 如題 : : 我朋友目前是在一間算是環境檢測的公司(工作環境物性、化性檢測之類的) : : 這間公司負責的業務量滿大的,客戶包含了國內大小型的科技業及傳產 : : 工作流程大概就是 採樣員取樣 實驗室分析 報告製作 寄送報告 申報政府(一年兩次) : : 問題點在於他的主管(擁有技師證照),依照法規必須隨同採樣員現場取樣,但往往不那 : : 麼做,如果客戶沒要求就事後補簽(假裝有到現場),因為他們有時同一天需要去許多 : : 地方採樣,同一位技師不可能同時出現在不同地方,於是就叫公司職員仿照同公司有 : : 證照的技師簽名(這點我確定已經偽造文書了),或是有時候交待員工偽照報告內容 : : 想請問,如果主管要求做違法的事,員工不得以也做了,員工也算犯法嗎?? : : 有辦法提出檢舉嗎?有辦法自保嗎? : : 政府委外由民營機關辦理的環境檢測,卻出現這種良莠不齊的公司... : : 不知道這該上哪發問...請有經驗的人分享一下囉...... 我認識一個朋友 他就是幫公司簽了非法文章~ 簽之前一切都很美好 (簽了沒事啦 我也簽過啊 這個很正常啦) 結果真的出包了 公司馬上翻臉不認人 反過來還咬他背信+偽造文書 而他和公司是簽3年約 也馬上叫他滾蛋~ 所以....你還要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0.61 ※ 編輯: ficecmiraror 來自: 61.227.10.61 (01/09 00:34)

01/09 10:30, , 1F
結果被關了嗎@@還是賠錢???
01/09 10:30, 1F

01/09 11:03, , 2F
偽造文書是刑事責任
01/09 11:03, 2F

01/09 11:45, , 3F
他還打官司~他說他想轉污點證人來換緩刑的機會
01/09 11:45, 3F

01/09 17:56, , 4F
知法犯法
01/09 17:56, 4F
文章代碼(AID): #1Gx4TdbG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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