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任意變更職務 / 薪資是否有違法呢?

看板Tech_Job作者 (tsmc.168rent.com)時間11年前 (2012/08/07 19:22),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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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Lai (蘇打)》之銘言: : 想請教關於職務 / 薪資調整問題 : 我有個朋友在南部某間設計公司工作 : 進入公司時老闆要求他們簽一張「同意公司作人事上的調動」 : 不簽的話就不錄取這樣 : 但後來發現該公司用這張合約拿來惡意開除人 : 我朋友因上司想裁撤部門,將整個部門的人調至工廠 : 作作業員(原本是設計師) : 薪水也從2.x --> 1.8萬 : 最後大家都只好自動離職 : 這樣的手法算是正當的嗎? : 上司說:你們都簽過同意人事調動,故這項調整是合法的 : 怎麼感覺這樣好像不太正確 = = 勞基法 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 (所謂的調動五原則) 1.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 2.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3.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益變更。 4. 調動後工作於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5. 調動地點過遠,僱主應予以必要協助。 除了 1.2 項是勞方比較難以主張的原則之外, 3~5 項就是勞方可以注意的地方。 像原 PO 說的調降薪水就已經違反第 3 項了, 還有如果辦公區域變成工廠內部而造成身體不堪負荷, 或是根本就不會操作機台, 我想應該也可以主張第 4 項的。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0.252.177

08/07 21:18, , 1F
降薪就是可以告了
08/07 21:18, 1F

08/07 22:55, , 2F
原po事先有簽切決書的話 這樣勞基法有效嗎?
08/07 22:55, 2F

08/10 18:35, , 3F
當然有效 勞基法比較大
08/10 18:35, 3F
文章代碼(AID): #1G8Ffsij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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