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敘薪問題請教

看板Teacher作者 (nari900916)時間6月前 (2023/10/14 00:52),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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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hsu0402 (萬金油)》之銘言: : 請問舊制實習一年(該年七月到隔年),有月領津貼, : 實習成績合格後即可取得教師證。 : 這樣一年的實習是否可以提敘呢? : 相關法規寫得有點不太清楚,煩請解惑,謝謝。 因為實習的規定修改很多次 不知道您的舊制是指舊舊制還是舊舊舊制 1.舊舊舊制(依師範教育法規定實習及辦理舊制教師登記) 實習時以實習教師證180薪點敘薪 實習及格換發正式教師證提敘1級為190薪點 2.舊舊制(師資培育法初期1年實習不用考試) 實習期間有津貼每月8000元但不敘薪 但考量此制度多花1年實習 因此實習及格後第1年以190起敘 3.舊制(92年8月1日起實施之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 改為先實習半年再參加教師檢定考 實習身分為學生沒有實習津貼還要付學分費 取得教師證後以190薪點起敘 4.現行制度(107年2月1日施行之師資培育法修正條文) 改為先參加教師資格考 通過後才能參加半年實習 取得教師證後以190薪點起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97215923.A.C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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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供清楚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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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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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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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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