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私校轉公校提敘

看板Teacher作者 (Yinpung)時間2年前 (2023/08/07 23:56), 2年前編輯推噓9(907)
留言16則, 3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今年有幸考上國立學校正式,但在敘薪上遇到些困難 先敘述一下背景: 106學年度 國立公校代理190 107學年度 私校專任190 108-110學年度 離職念碩班 111學年度 北市公校代理 8-10月210 11月拿到畢業證書245 而今年考上正式後,人事根據教師待遇條例11條第2項第1款,因為擔任過私校專任,由19 0起敘,兩年公校代理,取得碩士跳3級,核敘260。 然而若是有一位代理教師,和我同樣經歷與年資,則不受該條文約束,將以碩士245起敘 ,並採計兩年公校代理年資,私立190因職務不相當不提敘,核敘275。反而代理教師更高 ? 而在去年也有老師遇到同樣的問題,然而沒有下文,在此附上資料庫連結。 https://www.skyman.url.tw/document3/1110111627.pdf 不知道這位高老師是否有在板上?開示後續處理結果。 學校人事雖認為不合理,明示暗示要我提起訴願抑或申訴,也有試著函文請國教署核釋, 大意是我不要那一年私校年資難道不行嗎?然而國教署只回了篇廢文,完全文不對題。 雖然一級薪水相差不多,但考慮到明年行政加給290和275又有差,加起來確實不少。因此 想借板問問是否有老師遇上同樣問題?是否有成功爭取到?若是需要申訴,有什麼管道可 以協助寫申訴狀抑或是相關諮詢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0.2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91423793.A.F10.html

08/08 07:41, 2年前 , 1F
建議如下:1.直接提訴願,讓上級機關重新審定
08/08 07:41, 1F

08/08 07:42, 2年前 , 2F
2.直接查"訴願書範例",如實寫下訴願理由即可
08/08 07:42, 2F
好的我會試著寫寫看,謝謝。

08/08 10:12, 2年前 , 3F
https://bit.ly/3QMA4ZZ Q&A十二參考看看
08/08 10:12, 3F
謝謝您提供案例。這個案例在法條公告前,而這種算法對這位老師不利,法條本意便是保 障這種老師們。 可是對於我和原文中那位陳情的老師(只有一年私校年資)便是損害權益。

08/08 10:46, 2年前 , 4F
重點是私立轉公立 依教師待遇條例是學歷敘薪再來看
08/08 10:46, 4F

08/08 10:46, 2年前 , 5F
其他年資是否職務相當 代理年資是滿一年就一級 原
08/08 10:46, 5F

08/08 10:46, 2年前 , 6F
PO可能要好好釐清
08/08 10:46, 6F

08/08 10:59, 2年前 , 7F
修正一下 看敘薪標準作業手冊 原本算法好像沒問題.
08/08 10:59, 7F
沒錯,人事依法行政,只是這樣的結果便是少敘一級,訴求也很簡單,像您上面po的QA算 法即可(即應選擇較有利的方案以符合立法原意) ※ 編輯: YinCH (49.217.0.235 臺灣), 08/08/2023 12:59:43

08/09 22:02, 2年前 , 8F
應該是私校提敘3級108.109.110後碩士改敘進3級加上
08/09 22:02, 8F

08/09 22:02, 2年前 , 9F
公校代理提1級供7級,所以敘薪為從190起+7級為275
08/09 22:02, 9F

08/09 22:02, 2年前 , 10F
俸點
08/09 22:02, 10F

08/09 22:08, 2年前 , 11F
少算2級,107私校,106公校代理所以310俸點
08/09 22:08, 11F
108.109.110是全職唸書,所以這樣算起來是260俸點,跟直接碩士起敘+2級275俸點有差 ※ 編輯: YinCH (49.217.0.235 臺灣), 08/10/2023 12:51:35

08/11 11:44, 2年前 , 12F
應該以敘薪利當事人為原則給275俸點,以符合立法原
08/11 11:44, 12F

08/11 11:44, 2年前 , 13F
意。
08/11 11:44, 13F

08/11 11:55, 2年前 , 14F
從190起敘+1私校+碩士改敘3級=230低於245應以245起
08/11 11:55, 14F

08/11 11:55, 2年前 , 15F
敘+2年代理275.以符合敘薪辦法
08/11 11:55, 15F

08/11 11:59, 2年前 , 16F
因從245起敘故1年私校因職務等級不相當,不予採計,
08/11 11:59, 16F
文章代碼(AID): #1aqHGnyG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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