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國是會議-「中區座談會」摘要整理
中區會議影片
【前言】
我想上一次這樣子吵吵鬧鬧的會議之下,對於這次會議大概心裡跟耳朵也做好了準備,
準備迎接另一場鬧劇式的表達訴求大會。
這場會議你認為沒有用處沒關係,你想藉此表達抗議也可以,
建議「事先遞出陳情書」或是「拿著大字報做無言抗議」,
反正都有直播影片,也一定拍到抗議者們,不用擔心訴求沒人看見,
不然與會人士跟在網路面前的直播民眾看你們吵架就飽了。
=======================================
(10:09秒)
會議開始時,由教育部長潘文忠開場致詞,
馬上就有紅衣老代表開始「溫和地拍桌喊抗議」(相較上一次那種毀天滅地式拍桌)
其實這也很正常,反正這策略接下來在南區跟東區大概都會有人使用。
特別的是畫面右方有位藍衣中年代表試著打圓場,結果沒多久他被激怒了…
換這位藍衣人對著左方抗議者們拍桌怒罵 「你勒幹啥洨啦」
毫無意外地,台上潘部長開始致詞、台下抗議代表們也跟著互罵了起來,
幸好沒人拍桌了,抗議之聲也斷斷續續地,
而潘部長這開場白也沒啥重要的,就直接跳過吧。
=======================================
(18:00秒)
跟上次一樣,又是報告「國家年金改革分區會議報告」這文件而已,
真的失望透頂!(打哈欠)
大家也直接跳過吧!
=======================================
接下來是35位發言代表摘要。
1號 《苗栗縣 議員 羅貴星 》 (41分)
(1) 老年化社會的來臨,年金改革在這背景之下必須要積極面對,
13種年金各有不同的設計跟內容,要全面檢討與修正。
2號 《軍公教聯盟黨 副主席 吳金魁 》 (45分)
(1) 廢止政務官退職條例,總統、副總統、高官立委等先改革,
再來討論我們中低階層,因為我們被騙太久了。
(2) 政府要負擔社會保險最終支付責任。
(3) 年資滿25年或是退休年齡擇一採計,延後退要有10年以上的緩衝期。
(4) 早期軍公教薪資所得偏低,政府要特別照顧這一群人。
(5) 抗議繳多領少、以及剝奪老人生計讓其無法生活的延後領。
(6) 保障中低階層實質所得,7萬元以下絕對不要砍,超過者按比例酌減;
並且主張砍高官的錢挹注在基金身上。
(7) 主張新進人員回歸恩給制,並以實際薪資來計算繳費給付。
(8) 主張基礎年金應以「最低工資*2」當作地板,不足處由政府補助。
(9) 基金管理要獨立運作,政府不應該政治操作。
(10) 政府應該跟利害關係人協商並獲得同意才能進行改革。
3號 《逢甲大學財金系 教授(財務長) 羅先法 》 (48分)
(1)建議社會保險如公保、勞保,採確定給付制,按月給付;
職業退休金如勞退、軍公教退撫,採確定提撥制,採一次性給付。
(2)分析為何會有破產問題,他認為是確定給付制所造成的結果。
4號 《台灣室內空氣品質服務協會 理事長 林翠蘭 》 (52分)
#這是啥單位呢??? 室內空氣品質???
(1) 所得替代率不應有職業的差別,大家都是在台灣土地生活的人。
(2) 接下來該位代表舉例超多她自己的親朋好友+前夫的例子來說明,
有興趣的人自行參閱好了。
5號 《全國退休教師聯盟 理事長 張美英 》 (55分)
(1) 已退者不容溯及既往,請潘部長幫我們重申一下。
(2) 警消、醫護及中等以下教師,都需要另案處理「65歲延後退」的問題。
(3) 我們並非受到全球經濟不景氣以及保守投資所影響,而是「基金操作能力」的問題。
6號 《台中市公教退休人員協會 常務理事 蔡本全 》 (58分)
(1) 強調不溯既往以及信賴保護原則,維持80%替代率以確保生活權益。
(2) 7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建議不要修正這一族群的18%。
(3) 要先改革阿扁時代政務官條例(任職2年即可領18%)的18%。
(4) 公教退休人員地板是32000元,僅能維持貧窮一族的基本生活,
對比中央研究院長月領50萬差距太大。
7號 《彰化縣公教退休人員協會 理事 翁金蓮 》 (1:02分)
(1) 不反對改革,只是反對蔡政府處理的期程跟方法。
(2) 18%是退休金的一部分,要先改革政務高官的18%才對。
(3) 一個月療養院的開銷要3萬元。
8號 《南投縣民進黨 議員 張志銘 》 (1:05分)
(1) 再次強調不溯及既往。
(2) 平和理性的討論。
(3) 領少的人委屈、多繳的年輕人也委屈,不成功便成仁,
改革失敗就下台。
(4) 上述代表有人說3.2萬太少,我也希望國保、勞工等人也有如此水準。
9號 《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 理事長 林淑連 》 (1:08分)
(1) 不反對改革,但是建議檢討各職業的退休金跟給付年金。
(2) 廢止政務官退職撫卹條例。
(3) 基金要有專業人員操作。
(4) 對於兼職的限制應重新思考研議。
10號 《美髮美容技術指導職業工會 理事長 蔡柯隆 》 (1:11分)
(1) 政府應該要先拚經濟,不要只會舉債。
(2) 軍警消等職業要獨立考慮。
(3) 只要經濟好轉,年輕族群就不用背負過重負擔。
11號 《社民黨/政大教授 助理教授 陳尚志 》 (1:15分)
(1) 沒有基礎年金,就沒有年金改革;
台灣有220多萬人員退休人員處於老年貧窮狀態(月領1.1萬以下)。
(2) 勞工退休金依靠勞保,居然大砍退休給付,完全無法接受。
12號 《 民國黨 張菁芳 》 (1:18分)
(1) 隨收隨付制,政府有撥補之責,也要為此負全責。
(2) 基金要有專業操盤人員。
(3) 第一層社會保險是確定給付制,第二層職業退休是個人帳戶。
(4) 軍人退撫要回歸到恩給制,並且提高待遇。
13號 《 公務人員協會 理事長 李來希 》 (1:21分)
(1) 堅持信賴保護原則,反對剝奪性的溯及既往,
不反對改革,是反對隨便亂改、剝奪性的溯及既往。
(2) 18%跟基金沒有關係,舊制恩給制也沒有破產的概念,也不會破產,
只是基金準備不足的問題,可以透過變數參數給付率的改變,
就可以維持永續發展,破產是危言聳聽的說法。
(3) 84前退休老人,領18%,年事已高,連自殺都有問題,
不可以改革他們。
14號 《 公保年金孤兒協會 代表 蕭榮乾 》 (1:25分)
(1) 希望政府可以信守承諾,讓我們這一族群(一千多人)能享有年金。
(2) 希望銓敘部長可以幫幫我們這些人。
15號 《 時代力量 法案主任 李承值 》 (1:28分)
(1) 18%有歷史背景,但是要盡速退場,它要讓政府跟台銀共同負擔800多億。
(2) 建議刪除年終慰問金跟三節慰問金,可以年省20多億。
(3) 黨職併公職的處理條例要盡速進行改革。
16號 《 台中市議會 議員 陳世凱 》 (1:32分)
(1) 譴責場外阻擋與會人士進場的動作。
(2) 不要再去幻想基金可以賺大錢就天下太平了。
(3) 針對有些職業說65歲無法工作,舉例開車司機還要延後退。
年金是要讓大家退休過好的生活,不是過很好的生活。
17號 《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 洪維彬 》 (1:35分)
(1) 調高費率之前,先處理歷年來不足額提撥的問題。
(2) 反對60歲起支,建議實行85制就好。
(3) 應保留「政府要負最後支付責任」。
(4) 替代率請用投保薪資來計算,避免肥高官瘦小吏的事情再發生。
18號 《 私校退撫管理委員會 董事 尤榮輝 》 (1:38分)
(1) 私校替代率只有3成多,公校卻可到8、9成。
請至少提高到6成,保障退休生活。
(2) 增額提撥制度,有76%的私校不願配合,希望能強制立法。
19號 《 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 秘書長 王汝杰 》 (1:42分)
(1) 年金問題有三,提撥率不足,政府應負責65%責任。
(2) 基金操作績效不佳,政府要負責任。
(3) 退休餘命的增長。不能只改受雇者,雇主(政府)比需要負起責任,
逐年提撥一定金額挹注到退撫基金裡,才能兼顧世代公平。
(4) 繳費跟給付要一致,不能再重蹈馬政府年改的缺點。
(5) 要維持確定給付制、最好能另立新基金。
(6) 延後退部分要有更多的思考。
20號 《 全教產 副理事長 劉亞平 》 (1:45分)
(1) 先開玩笑似的幫台灣人收驚(開始念咒語)。
(2) 年改開始撕裂各族群,並以軍人、警察、教師、勞工、農民為例來說明。
(3) 執政無能、全民遭殃。
21號 《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科員 廖偉迪 》 (1:49分)
(1) 建立跨職業別且可攜式的年金制度。
(2) 拉長投保薪資採計時間,5-10年以上,並回溯推算職業退休金。
(3) 特殊性職業要多加思考,例如軍警跟約聘僱人員。
(4) 建立一套不受政治干擾的機制。
(5) 資料述說不夠詳細,年改是利益與價值的戰爭,也可以坐下來談,
是否能夠以論理的方式來說服年輕世代支持。
22號 《 公職退休暨關懷服務協會 會長 黃臺生 》 (1:52分)
(1) 先跟中興大學的師生致歉,因為吵到他們讀書。
(2) 堅持不溯及既往、信賴保護原則。
(3) 公保繳的錢是勞保的7倍。
23號 《 好民文化行動協會 執行長 楊宗澧 》 (1:56分)
(1) 說明「審議式民主」的內容。
(2) 只有4場分區會議是不夠的,並要透過隨機點名來表達,
且在資訊透明之下,各方盡情表達,才能稱為真正的民主。
24號 《 苗栗縣教師職業工會 理事長 胡延龍 》 (1:59分)
(1) 針對簡報沒有詢問權,很可惜。
(2) 政府跟受雇者簽約完成就要執行。
(3) 基金專業化、成立基礎年金、去除勞保投保上限,
開放軍公教兼職。
(4) 請潘部長下來跟軍公教站在一起。
25號 《 守真道房 負責人 陳東成 》 (2:03分)
(1) 舉例自己退休只能一次領200萬左右而已。
(2) 我支持年金改革,但是要有計畫性的改革。
(3) 基層勞工的心聲要傳達到年改會上。
26號 《 民進黨青年部 主任 黃守達 》 (2:06分)
(1) 年金要永續、職業要平等、退休有保障、青年要有希望。
(2) 針對18%優惠存款去做討論,認為要優先修改。
27號 《 雲林縣公務人員協會 理事長 陳亮良 》 (2:09分)
(1) 18%在84年後就廢止了,隨著年齡後就可以慢慢退出歷史,
真正要改革的是政務官18%的問題。
(2) 延後退到65歲實在不恰當。
(3) 拚經濟才是重點,法不溯既往跟信賴保護要堅持住。
28號 《 南投縣農勞職業工會 行政助理 林宜君 》 (2:13分)
(1) 身為年輕人,是否可以各退一步,保障退休人員生活。
(2) 退休制度的設立是保障退休生活。
29號 《 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 顧問 賴坤柚 》 (2:15分)
(1) 信賴保護、法不溯往。
(2) 政府背信忘義,不是軍公教領太多,而是勞工領太少。
30號 《 苗栗縣警察局 科長 李翔甫 》 (2:18分)
(1) 將政務官的數據納入公務人員裡會造成解讀上的失真,令人遺憾。
(2) 信賴保護原則跟法不溯及既往。
(3) 說明平等原則,舉大法官解釋來說明保護政府受雇人員
本來就要有有所差別。
(4) 比例原則,要另外統計警察餘命來設計警察退休金的設計。
31號 《 綠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執行委員 吳律德 》 (2:22分)
(1) 對中興大學的學生感到很抱歉,覺得溝通上有問題。
(2) 整合所有年金,變成單一年金制度。
(3) 年金是福利還是保險,要先確定。
32號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理事長 林碩杰 》 (2:25分)
(1) 執政黨刻意選擇這個場地,不是軍公教所為。
(2) 法不溯及既往和信賴保護原則,新制度要從新進人員開始實施。
(3) 反對教師60歲延退。
33號 《台灣省機械業聯合會 理事長 許長輝 》 (2:29分)
(1) 覺得政府要破產是假的,要先改總統跟其他高官才行。
(2) 政府要有落日條款,新進才沒有這個福利。
(3) 勞工提高保費太高了。
34號 《中山醫大醫檢暨生技學系 副教授 林克亮 》 (2:33分)
(1) 代表私校教師來發聲。
(2) 建議私校第一層基礎公保年金統一由單一窗口來領取。
(3) 給付率由1.3調高到1.55。
(4) 贊成提撥率12%到18%。
35號 《喚醒彰化青年聯盟 廖婉婷 》 (2:36分)
(1) 會場最大聲的是退休人員,年輕族群卻是聲音最小的一群人。
(2) 台灣年金放眼全世界都是荒謬的,因此改革勢在必行,解決資源分配問題。
(3) 呼籲勿抓小放大,黨職併公職要追回不當所得。
(4) 請各位長輩們給年輕人一條活路。
-----------------------------------------------------------------------------------
【綜合回應】 (2:41分)
《1》 銓敘部呂司長
(1)堅守「正當合理」的信賴保護跟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也從未忘記平等跟比例的原則,會有合理緩衝期,
會循序漸進、樓地板問題,調整機制都會去處理。
(2)政務人員18%優惠存款不是從阿扁時代才有的,
是從民國61年就有了,有3個前提:
〔1.依法退職 2.要有舊制的年資 3.他所領的待遇是公教人員基本待遇〕
因此「立法委員不會有優存制度」這個情況的發生。
(3)這些同仁(警消醫護等)都可以在年資滿25年辦理退休。
(4)18%優存制度從民國95年改革迄今,還是會造成某些人所得偏高,
我們會在這次年改裡進行合理適當的調整。
(5)退撫基金的運作上有其限制,立法當初就沒有辦法以法人方式存在,
要用行政機關組織方式存在,那就要受到「任用法」的束縛,
因此無法盡情地發揮。可是憑良心來說,這些操作者沒有忘記原則,
就是要顧好基金,只是受限於制度上而無法全力施展開來。
(6)私校教師談到的公保年金問題,本來是一次金,103年後變成年金制度,
他的受保人層員上制總統下至約聘雇人員,成員都不太一樣。
我們也沒有忘記讓私校老師請領窗口一致化,但是送到立法院後卻變成
這個態樣(多個窗口請領)。而這個還要兼顧到私校的經營狀況。
《2》教育部
(1)向來公、教都是一制化的設計,只是在修法上受到屆期不續審而拖延,
也從未忘記平等跟比例的原則來進行。
(2)教育部沒有主張中小學教師65歲起支年齡,
目前是採用60歲起支年齡,並且以10年漸進方式進行,
對於漸進的方式有些委員認為有問題,我們將再研擬。
(3)私校退撫制度就是確定提撥制,所以沒有破產的危機。
現行的法定12%調升至18%會再考慮另一方負擔的狀況來做決定。
增額提撥的涵蓋率到了49.8% (2.9萬人),希望未來私校保障能更多。
《3》勞動部石發基司長
(1)勞保在107年收支逆差,到了116年基金就會用罄,
我們會盡量把勞保財務的時間延長。
(2)採取漸進微調的方式,平均投保薪資延長,不會溯及既往,
也不會一次到位的改革。(包含費率)
(3)勞保從未有撥補機制,這次改革要將撥補確定入法,
也要將「政府支付最終責任」一併入法。
後面的衛服部(國保議題)跟農委會的政府代表補充發言就不列出了。
【個人心得】
其實代表們的發言大都差不多,這次主要都集中在18%優存和政務官退休條例問題,
政府代表們在最後也都有做相關解釋,請各位有時間參閱。
主要亮點只有「建議開放兼職」,其他都跟上一場北區座談會內容差不多。
而場外的激烈抗爭如「阻止與會人士進入會場,並辱罵垃圾或走狗」之類的,
有網友PO出連結了,在此不再贅述。
以上是國是會議 中區座談會的整理摘要,
再一次感謝關心此議題的同仁們所做的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6.112.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83869611.A.73F.html
推
01/08 18:43, , 1F
01/08 18:43, 1F
推
01/08 19:26, , 2F
01/08 19:26, 2F
→
01/08 19:34, , 3F
01/08 19:34, 3F
→
01/08 19:35, , 4F
01/08 19:35, 4F
→
01/08 19:36, , 5F
01/08 19:36, 5F
→
01/08 19:36, , 6F
01/08 19:36, 6F
→
01/08 22:13, , 7F
01/08 22:13, 7F
→
01/08 22:14, , 8F
01/08 22:14, 8F
推
01/08 22:26, , 9F
01/08 22:26, 9F
推
01/08 22:36, , 10F
01/08 22:36, 10F
推
01/08 22:53, , 11F
01/08 22:53, 11F
→
01/08 22:57, , 12F
01/08 22:57, 12F
→
01/08 22:58, , 13F
01/08 22:58, 13F
推
01/08 23:50, , 14F
01/08 23:50, 14F
→
01/09 00:11, , 15F
01/09 00:11, 15F
→
01/09 00:19, , 16F
01/09 00:19, 16F
→
01/09 00:24, , 17F
01/09 00:24, 17F
推
01/09 00:55, , 18F
01/09 00:55, 18F
→
01/09 00:57, , 19F
01/09 00:57, 19F
→
01/09 00:59, , 20F
01/09 00:59, 20F
→
01/09 07:21, , 21F
01/09 07:21, 21F
→
01/09 07:22, , 22F
01/09 07:22, 22F
→
01/09 07:23, , 23F
01/09 07:23, 23F
→
01/09 07:24, , 24F
01/09 07:24, 24F
→
01/09 07:25, , 25F
01/09 07:25, 25F
→
01/09 07:26, , 26F
01/09 07:26, 26F
→
01/09 07:27, , 27F
01/09 07:27, 27F
→
01/09 07:28, , 28F
01/09 07:28, 28F
→
01/09 07:29, , 29F
01/09 07:29, 29F
→
01/09 07:29, , 30F
01/09 07:29, 30F
→
01/09 07:30, , 31F
01/09 07:30, 31F
推
01/09 08:33, , 32F
01/09 08:33, 32F
→
01/09 09:12, , 33F
01/09 09:12, 33F
→
01/09 09:14, , 34F
01/09 09:14, 34F
→
01/09 09:15, , 35F
01/09 09:15, 35F
→
01/09 09:16, , 36F
01/09 09:16, 36F
→
01/09 09:18, , 37F
01/09 09:18, 37F
→
01/09 09:19, , 38F
01/09 09:19, 38F
→
01/09 09:20, , 39F
01/09 09:20, 39F
→
01/09 09:20, , 40F
01/09 09:20, 40F
→
01/09 09:43, , 41F
01/09 09:43, 41F
→
01/09 09:44, , 42F
01/09 09:44, 42F
→
01/09 09:46, , 43F
01/09 09:46, 43F
→
01/09 09:46, , 44F
01/09 09:46, 44F
推
01/09 09:47, , 45F
01/09 09:47, 45F
→
01/09 09:47, , 46F
01/09 09:47, 46F
→
01/09 09:48, , 47F
01/09 09:48, 47F
→
01/09 09:48, , 48F
01/09 09:48, 48F
→
01/09 09:49, , 49F
01/09 09:49, 49F
→
01/09 09:49, , 50F
01/09 09:49, 50F
→
01/09 09:49, , 51F
01/09 09:49, 51F
推
01/09 09:51, , 52F
01/09 09:51, 52F
→
01/09 09:51, , 53F
01/09 09:51, 53F
→
01/09 09:51, , 54F
01/09 09:51, 54F
→
01/09 09:53, , 55F
01/09 09:53, 5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