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老師搜書包 律師:行為恐違法

看板Teacher作者 (冷凍魚)時間9年前 (2014/10/12 15:50), 9年前編輯推噓30(3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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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V13 (Gay Virus)》之銘言: : 【聯合報╱記者劉宛琳、陳雨鑫/新北報導】 : 2014.10.08 02:44 am : 新北市林口某國中學生在教室發現手機遺失,老師先要求學生互搜書包未獲,把全班學生 : http://www.udn.com/2014/10/8/NEWS/SOCIETY/SOC6/8985236.shtml : 人家英國都可以合法體罰和搜書包 台灣這些人犬氯屍還在誤國 太誇張了吧?大家是來反串的吧? 沒有常識也要有人權意識,沒有人權意識,你就不能怪別人不把你 當人看。 今天換成政府說因為社區發生竊案,因為懷疑是住戶所為,所以要 搜索整棟社區大樓,並且由左右鄰居互相搜索,請問各位願不願意 配合?如果警察在搜索時將住戶私人物品丟至中庭供全體住戶檢視 ,以証明該住戶的清白,請問你事後會不會告警察呢? 扯什麼校園安全?一個連把學生當人看這麼基本都做不到的地方會 安全?關在監獄裡還比較好咧! 也別扯英國,人家之前是因為學生帶刀及槍上學,所以放權力給校 長決定要不要搜身;現在則是違禁品的搜索為前提,依法毋須學生 同意即可進行搜索,並不是老師想搜就可以搜,更何況是為了找尋 遺失財物。 ==========東西丟了怎麼辦?============ 怪哉!沒吃過豬肉也要看過豬走路吧?沒人教怎麼處理財物遺失, 也看過電視吧? 保留現場跡証、監視器畫面,然後報警請專業人員蒐証。接著進入 偵緝、司法程序,打完收工。頂多加一道通知家長的程序。 咦?犯人抓不到、東西沒找回來耶! 拜託!你是活在平行世界嗎?這世界上有東西遺失就一定可以抓到 犯人,東西一定找得回來的規定嗎?人家賣假油毒你日子還過爽爽 呢!老師不要自己腦袋不清楚還想拿自以為的公平正義教育學生, 那只會害他們以後幹出一樣的蠢事。 ==========預防勝於治療============== 學生財物遺失非常好處理,關鍵在於大家有沒有偷懶。 一個沒有偷懶的校長會重視校園安全,責成總務處加強校園死角的 防護措施,該裝監視器的地方就裝,該裝保全的就裝保全。 一個沒有偷懶的總務處會時時留心校園環境該補強的地方,避免校 外人士於上課期間進入校園。 一個沒有偷懶的學務處會時常宣導校園安全守則,並且行政人員排 定空堂時間輪流巡視校園。 一個沒有偷懶的老師會提醒家長告訴學生不可以帶與學習無關的貴 重物品到學校來,使用昂貴稀有的物品不能得到別人的尊敬,只是 顯示自己的無知與自卑而已。遺失財物要立刻告知老師及家長。失 物找不回來要當成學到教訓,不可以懷疑他人,把每個人都當成賊 。 一個沒有偷懶的家長會教育孩子,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以免引誘 他人犯罪,遺失財物要立刻告知老師及家長。失物找不回來要當成 學到教訓,不可以懷疑他人,把每個人都當成賊。 如果大家都沒有偷懶的話,失竊率會很低,即使真的失竊了,我相 信受害者及家長也不會因為有太大的損失而追究不停,班級內依然 能保持良好的氣氛,導師更可以不必兼警察、偵探、法官,然後惹 來一身屎。 當然,如果你真的對犯罪偵緝相當有興趣的話...... 呿!去小說及電視影集中找快感吧,學生不是給推理宅拿來實驗的工具! -- 這是一個追求表面功夫的年代,   但我相信堅持走對的路也不會太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20.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13100233.A.AD0.html

10/12 15:57, , 1F
金屬感應器 教育局應該發給每位導師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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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13, , 2F
那些年 他們一起編造謊言遺失手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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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16, , 3F
宣揚人權 跟隨地震發生的人權案例 人權團體編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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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31, , 4F
雖然語氣有點嗆 但我推這篇的概念 失竊本來就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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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31, , 5F
而且如果老師真的搜出刀槍毒品又能如何?還是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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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啦,我嗆是因為看到一票的人護航錯誤的行為,讓我為台灣教育的公民養成感 到很擔憂。

10/12 16:36, , 6F
真的報警警察真來處理,換成罵小題大作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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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37, , 7F
為了找一個遺失物,影響學生受教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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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46, , 8F
應該是教公民的 整篇論述非常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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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6:59, , 9F
太過理想,光是報警全班做筆錄,家長就有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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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失竊,警察會整棟大樓作筆錄?

10/12 17:01, , 10F
告知學生只能幫他問有沒有人看到,然後建議他可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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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7:02, , 11F
警處理。老師沒有搜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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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7:20, , 12F
我也覺得不能隨便搜 念國中時被搜過 超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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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7:34, , 13F
警察會想來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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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7:40, , 14F
學生遺失擦子一塊也是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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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失竊一塊擦子會報警嗎?如果要搞到搜全班書包,那麼報警反而是比較好的選擇吧?

10/12 17:55, , 15F
贊成 老師又不是偵探或警察 東西掉了 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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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07, , 16F
說真的,很理想化,第一,教室丟東西,教室不會有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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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報警,你真的報警,警察來採指紋嗎?學生能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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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09, , 18F
做筆錄,大家都是疑犯,也有可能是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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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代,真的丟了,也只能問看看,不會報警,也不會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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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11, , 20F
只能叫同學貴重的東西不要帶來學校,或是帶來,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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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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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教育現場真的有那麼多老師不知道怎麼處理失竊嗎? 第一、監視器的功用不是用來看誰偷東西,而是確認有沒有校外人士進入。 第二、報警是因為學生想追究,而老師沒有權力追查。至於警察來了要用問還是要採指 紋,我們也無權干涉。 第三、如果學生通報,學校當下沒有做適當處置,追究疏失,學校是必須要負責的。 第四、保管貴重物品也是不錯的方法之一,但有些東西是帶來炫耀用的,學生就不會願 意由老師保管。 不過我還是想說,CSI不要看太多,你真以為每個案子鑑識科都會出馬嗎?

10/12 18:33, ,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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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8:43, , 23F
為何帶貴重物品老師要代保管阿?關老師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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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佔同你的人權部分意見,但你那一連串的"不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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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非常的理想化-- 你去問教育當局呀?怎那麼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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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時你的嗆口氣,就是因為非常的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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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9:07, , 27F
光叫警察這部分,最好是都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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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因為學生上過法院對吧?你沒去過監獄看過家長對吧?你也沒有把警察擋在學務處, 通知家長過來處理對吧?你多教個幾年,你就知道不找警察想自己搓才叫作理想化。身為 老師如果不把社會的遊戲規則教給學生,只想告訴他們在學校裡老師才是老大,那才叫作 理想化。

10/12 19:09, , 28F
阿哪個老師是不千交代萬交代你文中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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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9:10, , 29F
最好家長也那麼有教育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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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多少學校教室是裝監視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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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多少個老師或是學校允許教師報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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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報警需要學校同意?驚!你是台灣人嗎?

10/12 19:12, , 32F
老師搜學生書包不好,但你的社區例子也過度延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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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9:13, , 33F
社區住戶是被未成年的團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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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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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喜歡戒嚴別人,卻沒法自己被戒嚴,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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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己隨便沒有別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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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小東西如錢手機等丟掉不要隨便搜,不管有沒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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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教師都會有麻煩,想找回要多動腦使用各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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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很希望有監視器,不過基本上相當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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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34, , 105F
我常用的方法:1.事前宣導不帶貴重物品,丟了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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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藉由學生彼此耳語及對學生的了解鎖定嫌犯再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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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練習各種偵訊方式,不著痕跡地套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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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是錢當天沒找到希望就不大,手機比較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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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37, , 109F
至於如果嚴重懷疑學生攜帶危險物品(ex:刀械),那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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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7:38, , 110F
通報學務處多點人見證來搜吧,萬一沒搜出事會很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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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1, , 111F
老實說我根本不想甩學生丟東西的事,浪費我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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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1, , 112F
所以我會三不五時提醒不要帶貴重物,不要帶太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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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2, , 113F
帶來的要自己保管,不見了,老師只能幫你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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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3, , 114F
老師不能把全班當可能賊來進行搜書包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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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3, , 115F
就算老師幫你問了,也不一定抓得到賊,因為老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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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4, , 116F
不是警察。如果你真的很介意,你應該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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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5, , 117F
不能帶非學用品+貴重物+太多金錢,還打單讓家長回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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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5, , 118F
之後,學生東西掉了,我就是作作樣子關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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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6, , 119F
就完事了。說真的目前的法規就沒要老師去抓小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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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7, , 120F
何苦惹一身腥? 大家學會自己看管貴重物品也是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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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9:37, , 121F
要的一門課,不能因為在學校就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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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05, , 122F
第二段明就說失竊後報警,回文又否認,不認同直接報警
10/13 23:05, 122F
是我表達能力不好,造成你的誤會,向你致歉,我只是就新聞的案例來分析,認為 直接報警會比較好。我並不認為一塊錢失竊也要報警。但如果失主要求老師處理的 話,還是建議公事公辦會比較好。

10/13 23:06, , 123F
就幫我戴上贊成搜書包的帽子,另外,犯錯改錯與犯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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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07, , 124F
過,是不是老師應該給同學的機會,未經他人同意而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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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08, , 125F
他人物品犯法嗎?該給予他改錯的機會嗎?如果會,那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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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09, , 126F
竊為何不給他改過的機會呢?勸說無效再行使公權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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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3:12, , 127F
示盡力了,老師要教的不只學業,也有做人,錯,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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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這麼說就很有問題了,不過應該是因為推文不方便表述你完整的看法, 其實你可以PO文的。 ※ 編輯: chen2323 (59.126.120.55), 10/14/2014 00:42:28

10/14 14:17, , 128F
要吵的話,其實回文比較快。我也很希望像chen232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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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4:17, , 129F
言之「符合法治教育」與「把學生當人看」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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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14:18, , 130F
但很多時候受制於學校主管和家長立即性的干預(ex.電
10/14 14:18, 130F

10/14 14:18, , 131F
話操控你要怎樣怎樣...)
10/14 14:18, 131F

10/15 00:46, , 132F
不贊成搜書包,多勸戒莫帶貴重物品,還有自己要保
10/15 00:46, 132F

10/15 00:46, , 133F
管,而犯錯的人若有悔意應該心服的接受應得的懲戒,
10/15 00:46, 133F

10/15 00:46, , 134F
而不是「認錯」以得逃過一劫。太多學生在犯錯後說「
10/15 00:46, 134F

10/15 00:46, , 135F
老師,我是第一次耶!為什麼不能放過我?」
10/15 00:46, 135F

10/15 23:18, , 136F
贊成報警, 不要以為學校就是法外天堂
10/15 23:18, 136F

10/16 23:05, , 137F
推原po,腦袋清楚。身為公民教師的我自嘆不如。
10/16 23:05, 137F
文章代碼(AID): #1KEZB9hG (Teacher)
文章代碼(AID): #1KEZB9hG (Tea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