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若老師有體罰權,家長是否就不用登報了?

看板Teacher作者 (Dale)時間10年前 (2013/12/15 21:11), 編輯推噓28(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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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在零體罰入法後,研擬了一套嚴重行為偏差的停學懲戒程序, 以保障大多數學生的受教權及全校親師生的人身安全。 英、美兩個老牌民主國家,已經零體罰很久了,也致力於懲戒措施取代體罰。 英、美對霸凌都是零容忍。 以英國為例,英國教師負責處理教室內常見的一般偏差行為, 屢勸不聽者,或嚴重偏差行為, 例如:不服教職員管教、指名道姓罵髒話、動手動腳打人、蓄意毀損公物或他人財產等, 都是交由校長、代理校長或學校管理階層處理。 校長、代理校長或學校管理階層可以要求家長到校開會、配合管教及改善學生行為, 亦可以請求地方政府專業人員協助,例如心理師、行為改變團隊等, (行為改變團隊是地方政府結合社工、警政、教育、醫學等專業人士組成,  專職協助改善學生行為的團隊) 最後,可以處以學生定期停學,甚至永久停學的懲戒處分。 英國對怠惰家長的課責很重,家長必須配合學校要求到校開會及管教措施, 否則會被處以很重的罰鍰,甚至遭法院起訴、警方拘捕、喪失監護權等。 國內的「帶回管教」是學習英美的短期停學,但卻沒有引入家長義務這一塊。 英國五天內的短期停學,家長必須負責孩子在這五天內的上學時間, 不得無故出現在公共場所,否則家長會被處以頗重的罰鍰。 孩子如被連續看到,就連續罰鍰(像我們沒帶安全帽一樣), 小孩被看到一次,印象中是罰折合新台幣2000-4000左右的金額; (如有誤,請能者糾正,以正視聽) 所以家長都必須請假在家看管小孩,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讓12歲以下的小孩單獨在家, 而12歲以上的,家長也擔心他們會沒辦法好好待在家裡, 如果他們跑去附近的商店買汽水零食之類,被5-6人看見,家長半個月的薪水就飛了。 因此,若孩子被判短期停學五天,家長就必須在家看管孩子五天, 並且要督促孩子完成學校教師在這五天內為孩子規劃的功課。 這對家長造成極大的不方便,甚至可能會影響他的工作, 所以家長會千方百計避免孩子被短期停學。 此外,關於走司法途徑,我曾在蘇格蘭公立小學的學校手冊中看到一段話, (英國學校每學年都會發給每個家長一本學校手冊,載明學校的各項規定,包括補助,  家長看過之後要簽名將「已經看過,知道各項規定了」的回條交回學校) 它說:保護你的孩子是你身為家長的職責,倘若你的孩子在學校遭到霸凌,    你有權對霸凌者或其父母提起司法訴訟,而學校的義務在於告知你。    管教你的孩子也是你身為家長的職責,倘若你的孩子在學校霸凌別人,    受霸凌者的家長有權對你或你的孩子提起告訴,而學校的義務在於告知你。 妙吧?就這麼明白地告訴家長,學校會告知你,你的孩子在學校的狀況, 你有權採取司法行動,而別人也有權對你或你的小孩採取司法行動。 這些,都是零體罰的國家所採取保障大多數孩子安全的措施。 我們的零體罰,沒有配套,管教權沒有法律授權,對家長也沒有強制力。 臺灣的勞工很辛苦,薪資遲滯而物價逐年提升,生活辛苦、工時長, 又礙於選舉文化,因此政府不敢課責於家長,家長也習以為常。 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 責任制、過長的工時使家長難以兼顧家庭,社會消極、負面、相互仇視的氛圍濃厚, 目前似乎只剩下學校教育苟延殘喘。 問題是,只靠學校是絕對撐不起教育的,必須有家庭、社會和政府的配合。 所以,我覺得,重點不在於恢不恢復體罰,那只是整個大問題中的一小塊, 而是我們要以怎樣的系統體制來幫助我們的孩子們,和勞苦無奈的多數家長們。 ※ 引述《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之銘言: : 不曉得敦化國中的那件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 : 但目前所聽到登報家長的指控就是踢考卷和罵髒話, : 前幾天那位家長也有出示女同學的聯落簿, : 而該班導也有在聯落簿上回應,說已經警告過被指控的同學不許再犯, : 顯然跟女同學要的公開道歉還有是有落差,之後協調不成就登報了。 : 看起來好像是這麼一回事。 : 那麼我在想,如果老師有體罰權而公開打犯錯同學的手心, : 是否就氣消了呢?不用登報了呢? : 當然現在不能體罰,那我實在不曉得老師除了勸導警告還能怎麼樣? : 對了,還有一件事,就是家長提到女同學有糖尿病, : 我第一個聯想到的是跟飲食有關,當然這是推測啦, : 是不是家長都順著小孩的要求,不論是飲食或是其他方面, : 甚至被踢考卷和罵髒話,加上對方家長是學校老師, : 就要求自己的家長登報來壓過對方呢?這樣的家庭教育好嗎? : 對方家長是老師是事實,但是導師或學校的處理跟對方家長是不是老師有差嗎? : 就算對方家長不是老師,同樣的事情發生了, : 導師或學校又能怎麼樣呢? : 什麼責任都要推給學校,學校也沒什麼權力,合理嗎? : 如果有人拍胸脯說,自己若是校長或是導師能處理得更好, : 可否講一下能怎麼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155.182.128

12/15 21:15, , 1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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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ale1016 來自: 86.155.182.128 (12/15 21:16)

12/15 21:19, , 2F
中肯好文,值得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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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23, , 3F
事實文一定要推。台灣教育充斥著沒有配套的所謂改革
12/15 21:23, 3F

12/15 21:30, , 4F
好文一定要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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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35, , 5F
太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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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40, , 6F
推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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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46,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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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48, , 8F
完全沒有配套,請容許我再說一次:完全沒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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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49, , 9F
反觀台灣只學半套~ 累死第一線教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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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1:51, , 10F
台灣敢這樣大概官員都不用混了 民粹就搞死你了
12/15 21:51, 10F

12/15 21:56, , 11F
推好文~~零體罰需要有良好的配套措施才能發揮效果
12/15 21:56, 11F

12/15 21:56, , 12F
另個角度 英美國家做成這樣了 霸凌問題不見得少...
12/15 21:56, 12F

12/15 21:57, , 13F
到底什麼方法才能有效幫助被害者 甚至是否霸凌是不可
12/15 21:57, 13F

12/15 21:58, , 14F
能消失的一種社會關係樣態 有時不免會陷入這種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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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00, , 15F
另一個角度,英美作成這樣,霸凌不見得少,台灣完全
12/15 22:00, 15F

12/15 22:00, , 16F
沒配套,你覺得時間長了會怎樣?z大
12/15 22:00, 16F

12/15 22:05, , 17F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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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06, , 18F
推~ 只學半套不但累死第一線,而且國家的未來堪憂啊
12/15 22:06, 18F

12/15 22:35, , 19F
說到心坎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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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45, , 20F
在台灣,這類懲戒程序可以由各校校長依情況制訂嗎?
12/15 22:45, 20F

12/15 22:46, , 21F
(當然除了對家長那部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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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2:57, , 22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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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23:36, , 23F
寫得真好 可惜鬼島沒救了...
12/15 23:36, 23F

12/15 23:44, , 24F
推,真是好
12/15 23:44, 24F

12/16 02:11, , 25F
配套是什麼,鬼島只會走一步是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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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09:08, , 26F
有道理,但台灣的教育永遠是父子騎驢,走一步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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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0:14, , 27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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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0:59,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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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1:54, , 29F
推!希望政府能更有作為、更有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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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2:20, , 30F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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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14:39, , 31F
体做了半套..希望把老師權益也一起在乎一下好嗎?
12/16 14:39, 31F

12/16 22:13, , 32F
12/16 22:13, 32F

12/17 10:36, , 33F
推這篇 完全沒有配套措施 只會一直要求零體罰 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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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0:37, , 34F
也完全不盡家長的義務 這樣的教育是要怎麼做?
12/17 10:37, 34F

12/17 11:12, , 35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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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4:14, , 36F
內文應更正,英國政府近年已逐步放寬教師的體罰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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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14:16, , 37F
英國放寬體罰權的考量著重於賦予教師更大的管教權。
12/17 14:16, 37F

12/20 06:45, , 38F
樓上可否提供資料?我很有興趣。我知道在學生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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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6:46, , 39F
自傷或毀損財物時,教職員可以用強制力制止學生;英
12/20 06:46, 39F

12/20 06:47, , 40F
國近年來也一直朝著加強管教權的方向努力。但我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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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06:48, , 41F
道他們逐步放寬體罰權。由於我的博論是寫英國學生管
12/20 06:48, 41F

12/20 06:49, , 42F
教制度,一直有在追他們與學生管教相關法令的變革,
12/20 06:49, 42F

12/20 06:50, , 43F
但可能真的漏掉樓上所說的「放寬體罰權」,不知樓上
12/20 06:50, 43F

12/20 06:51, , 44F
能否分享資料來源?感激不盡。:)
12/20 06:51, 44F

05/27 12:52, , 45F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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