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中-如何有效節省批閱數學習作與小考的時間?
※ 引述《someone (讀書說話行事做人)》之銘言:
: ※ 引述《greenella (把過去記憶全修正的醫學)》之銘言:
: : 問題描述如下:
: : 老妹說她想解決第一個棘手的問題.如何縮短批改小考與作業時間?
: : (自從一兩年前接受一個爛班. 每天都要搞到七八點,改作業,才回家)(一星期二十幾節
: : 沒多少空堂可以改習作和考卷)
: : 算一算,她改一班的習作平均要四個小時或以上.是因為學生亂寫
: : (這四個小時不含每周的小考批閱時間).已經幾乎每一題檢討,又最後發下解答
: : (想一想那些根本不會寫的,乾脆抄一抄比較快)由於該校有作業抽查,如果通通空在那
: : 裏,老師又要被校長主任罵了...
: : 就問問各位數學方面的老師, 你們怎樣節省批改習作和小考的時間?
: : (老妹說,她一週五堂數學課大約有2-3次小考,都是課堂上考,還開書考(程度太差)),
: : 加上改習作或作業的時間, 平均每周要改一班習作大約2.5+3小時=5.5小時(最少),
: : 情況糟的話,一週要改6.5~7小時(一個班).
: : 請問各位任教於爛學校或後段國中的數學老師, 有沒有節省批閱作業,小考,習作的好
: : 方法?妹妹已經為了這些作業,每天七點以後回家了...再這樣下去 大概會生病...
: : 每天都沒辦法休息
: 我自己是課本例題講完之後,就馬上讓學生寫習作上的題目。
: 當然常態編班下一個班裡面真正有能力自己寫的人有三分之一就不錯了。
: 然後抽一個程度比較好的學生上來寫黑板,
: 自己在下面巡其他學生是否有在寫。
老妹說, 她自己就是這樣子(除非很難的題目,才自己親自講解),其他就是請優秀學生
上台解題.她就是在台下巡.
但這樣做,仍然每個班級有許多學生不看黑板,也不抄黑板.老師在台上說了很多次"
黑板的被老師批改的,就是正確的,可以抄了", 但他們仍然不看黑板,仍然私下和同學
借習作來抄,借的習作當中,雖然多數是優秀學生的習作,但仍然有錯,例如五個人抄一個
優秀學生錯的解題(也就是黑板的示範學生都不看,不理,也不抄,佔班上百分之八十)
,老師改習作時就要批改六個重複的錯誤.但通常都是一個班上有八成的學生有這樣的狀
況.整疊習作收回來,錯的一大堆,且錯的都是那五六個版本(因為只有五六個學生有寫).
黑板的正確釘正一個班級裡面,只有兩三個乖巧的學生會照抄,或照著釘正.非常奇怪的是,
老妹任教的學校,每一個班級都是如此.
也就是它們寧願私下抄同學的,也不願意抄黑板的老師講解,甚至優秀同學上台解題的
示範(老師用紅粉筆批改後的)也不抄,就是瀰漫著一種風氣"只求有寫", 不管正確的心
態.
可否請教一下: 到底是甚麼原因學生不看黑板呢(無論是老師解題,同班那幾個優秀學生
解題,全班仍然不看黑板), 習作成績也算入整學期成績,但她們寧願抄私底下流傳的
錯的解題(老妹抱怨). 學生不看黑板抄正確的過程, 且不同年級不同班級都有此現象,
可有好的方法可提供??
備註: 老妹任教的公立學校的程度和學習風氣,應該算是全縣倒數前三名之內,但還不至
於全縣倒數第一. 學生連藝能科上課都不專心. 老妹聽同校音樂和美術老師說過,這一
兩年的音樂課或美術課也很難上, 學生連吹笛子,聽音樂也不專心,連音樂也不想學.一樣,
上課不看黑板(更何況數學).
總之確實有專心的問題,且是普遍性現象...
: 等到學生寫完之後,順便檢討這些程度比較好的學生是否有寫錯。
: 講完之後,再讓其他學生動手抄。
: 等到每次段考結束後,再收回來改。
: 因為用抄的人都已經抄到還算可以的東西,改起來一個班大概一節課左右。
: 雖然我是導師,但我從來不用早自習考數學小考。
: 也不會佔用任教班的早自習。
真好,老妹只能每教完一節,馬上批改.不然累積到段考前應該是改三天三夜也改不完.
老妹每一大節給學生小考的原因是, 她說學生不回家複習,也不寫功課.只有每次上個
兩三堂課以後, 給他們小考一下(開書考)逼他們現場看一下課本, 考試目的是逼迫他們
課堂看一下課本,因為下課以後以及回家,從來都不算數學.這樣的學生一個班上有
80~90%.
還有,老妹這一年已經無法用成卷,因為這些學生根本不會寫(太難),她只能自己出題,
把課本習作的題目剪貼,貼成小考考卷,有時還不改數字.
回到原來的問題, 老妹就是使用和你一模一樣的方法,但這些學生依然不看黑板,
妹妹講了很多次"上課要專心,才會事半功倍", 但言者諄諄, 聽者藐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0.22
→
11/30 15:29, , 1F
11/30 15:29, 1F
推
11/30 17:20, , 2F
11/30 17:20, 2F
→
11/30 17:21, , 3F
11/30 17:21, 3F
→
11/30 17:22, , 4F
11/30 17:22, 4F
→
11/30 17:23, , 5F
11/30 17:23, 5F
→
11/30 17:23, , 6F
11/30 17:23, 6F
→
11/30 17:24, , 7F
11/30 17:24, 7F
→
11/30 17:24, , 8F
11/30 17:24, 8F
→
11/30 17:25, , 9F
11/30 17:25, 9F
推
11/30 17:26, , 10F
11/30 17:26, 10F
→
11/30 17:28, , 11F
11/30 17:28, 11F
→
11/30 17:28, , 12F
11/30 17:28, 12F
→
11/30 17:29, , 13F
11/30 17:29, 13F
→
11/30 17:30, , 14F
11/30 17:30, 14F
→
11/30 17:30, , 15F
11/30 17:30, 15F
→
11/30 17:31, , 16F
11/30 17:31, 16F
→
11/30 17:31, , 17F
11/30 17:31, 17F
→
11/30 17:32, , 18F
11/30 17:32, 18F
推
11/30 17:58, , 19F
11/30 17:58, 19F
推
11/30 19:45, , 20F
11/30 19:45, 20F
→
11/30 19:45, , 21F
11/30 19:45,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