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教師自定八點上班 教部:不具效力
正如同推文中所提的,這是典型的教育局挖坑給老師跳。
雖然教育局挖坑給老師們跳快成常態了,但真的不吐不快。
那是台南市教育局發文要各校自訂教師差勤時間,
而且規定不能違反相關法令。
某些認真的學校,就開了校務會議;
為了符合勞基法,很多學校傷透腦筋,該怎麼訂上下班時間?
符合現況,一定超過八小時,公文又說不能違反法令,跑出了很多奇奇怪怪的配套。
包括行政人員統一看管學生或甚至校長負責的都有,
還不就是為了教育局的一紙公文認真了。
否則,真有人以為學校沒事很愛開校務會議嗎?
結果,媒體一報導,教育局就躲起來,不敢跟大眾說明是他們發文要求學校訂定的。
教育部確實應該負責任地立法明訂(或透過與教師組織協商)教師工時,
但只要維持現狀,一定違反勞基法;不維持現狀,又捅不起「民意」這個馬蜂窩。
就美其名地方自治(其實國中小教育也是歸地方政府管,沒錯),
要各地教育局負責。
想當然爾,各地教育局也不想被罵,而台南市教育局就發文要各校自己訂;
今天這些學校會開校務會議訂教師工時,實則是教育主管機關層層卸責的結果。
而教育部,真好意思,還假惺惺的說不具效力。
該他們做的事不做,責任往下推,眼看輿論火燒基層教師,
就偽道學地落井下石,說不具效力。
也好,那麼,我們就恭請偉大的教育部官員,儘速「符合相關法令」,
依照正當立法程序,明訂具有效力的教師工時吧!
PS 寒暑假一下,其實英美(其他國家我不清楚,外文我只懂英文)的老師,
並不是寒暑假沒有領薪水,而是平均分配到有上班的月份去了。
他們的待遇是算年薪,沒有哪個月領錢、哪個月不領的問題。
很多美國的學校是用支票支付老師的薪水,
老師可以選擇這筆年薪是要按月平均領或按週平均領。
而我國一直在吵寒暑假的問題,可以比照公務員,依年資有年特休假。
寒暑假就準時上下班,備課、研習或進修充電,也是美事一件。
之前忘了哪位先進算過,寒暑假扣掉週休二日和國定假日,剩下的天數,
只要十四年以上的年資,其實是年特休假天數比較多。
而年特休假可以在學期中(寒暑假要上班,亦可請)任一天請假,不需任何理由。
這樣,一則可免輿論老是拿寒暑假議題來和教師工作條件的其他議題打烏賊戰,
二則老師們也可以在寒暑假上班時間好好備課、研習、進修,造福學生,
三則老師們也可以在寒暑假之外的時間請休假,有些風景春秋之際特別美。
※ 引述《s8960046 (.........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MfdyIW ]
: 作者: DoraGmon (哆啦G夢)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教師自定八點上班 教部:不具效力
: 時間: Sun Oct 13 21:02:50 2013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9/8221930.shtml
: 【聯合報╱記者王涵秋╱即時報導】
: 2013.10.13 08:27 pm
: 早上七點鐘,小學生陸續到學校閱讀、運動,通常都有導師在旁照顧,但台南市卻有39所學
: 校,校務會議決議實施「導師八點上班」,引發家長反彈,「老師不在,誰來負責學生安全
: 」?
: 全國校長協會副理事長翁慶才指出,只要學生在學校從事教學相關活動,老師就應在場指導
: 、維護安全,怎麼可以用「多數暴力」自行決定,更何況「校務會議」只是行政作業程序,
: 而不是正式法令規定。
: 翁慶才表示,政府應盡速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師工作準則」和「國民中小學教師出勤差假辦
: 法」,將交通導護、早自修、午間靜息、寒暑假工作時間等差勤準則納入,清楚規範老師的
: 責任與義務,也可解決大眾質疑教師寒暑假不上班,卻可領薪水的爭議。
: 教育部回應,國中小老師執行交通導護、早自習等工作,能否列為勞工工時可再討論,但應
: 秉持「學生在,老師在」原則,就算老師在校務會議上已做出決議,也不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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