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高中職介聘與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問題
你好
資料來源:【102 學年度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作業問答集】
Q2:有關申請介聘教師應符合「於現職服務學校實際服務滿3 年」之規定,
因服兵役或育嬰辦理留職停薪年資得否採計?
A2:服兵役辦理留職停薪年資於服役期滿,現職服務學校依規定應辦理成績考核,
另為配合政府育嬰福利政策,故教師服兵役或育嬰留職停薪年資可以採計;
如其他原因(如進修或侍親)辦理留職停薪之年資,則不予採計。
以上供參。
有錯請指正 謝謝
※ 引述《atine (走我的方向:))》之銘言:
: 因為之前被人事打槍,
: 但是事後又聽到不同說法,
: 所以請教板上各位高手:
: 若99年8月到校服務,
: 照說102年8月屆滿三年可依法在年初時提出介聘,
: 未實行是因為102年初生產並且接續請育嬰留職停薪至明年7月底,
: 請問:
: 1.103年是否可提介聘?
: 2.102年是否可以提介聘?
: 因為人事在去年底斬釘截鐵說若打算接續請育嬰下去無法提,
: 要生完後回學校服務到該學年結束才可以提,所以根本沒提,
: 但是事後有朋友以及板友查詢法規說可以,所以到底有沒有權利提?
: 感謝眾板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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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195.41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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