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私校不適任教師之處置?

看板Teacher作者 (了然居士)時間10年前 (2013/09/25 18:21), 編輯推噓5(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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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ris0108 (胖普烏\(^▽^)/)》之銘言: : 我也曾經當過私校導師幾年 : 還算是個很受學生歡迎但學生又不會爬到頭頂上的導師 : 只能說大家只看到表面 : 沒看到導師私下控管班級及課表排滿滿的壓力 壓力當然有,但不是因為壓力大就可以用不合理的手段 : 要錄音請用錄音筆 千萬別用手機或mp3 : 私校通常禁止出現3c產品 mp3也是3c啊 : 在私校裡是允許老師沒收不該看的書籍 : 上課時間或考試時間內 : 非教科書如果是圖書館財產 以沒收處理並退回圖書館 : 其他書則是沒收並銷毀 所以撕毀並不算過份 : 便服外套一律沒收銷毀(我說的是私校裡的規矩及做法) 上面的兩點我看到真的傻眼了 當場撕毀私人的書籍這很明顯就是毀損罪 刑法 第 352 條 (毀損文書罪) 毀棄、損壞他人文書或致令不不堪用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元以下罰金。 老師是可以代為"保管"禁止帶到校的違規物品 最後還是得還的 想不懂為什麼民間機構的規定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66.156

09/25 18:57, , 1F
我也覺得可銷毀這個方式很傻眼...不知是否為正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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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9:40, , 2F
覺得私校老師不該把自己在私校的壓力情緒弄到學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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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有人身攻擊則覺得最不妥 其他部份倒覺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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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大家都知道這樣犯毀損罪及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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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私校自有私校的規矩 不想揹黑鍋就快點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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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江湖不得不低頭 有時候也是不得已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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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 高層要求的壓力當然可以轉要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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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學生怎麼會知道學校要的是什麼 有些私中很龜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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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部分很難說 老師面對學生本來就會假裝生氣發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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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學生知道做錯事情 或出這個包有多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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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師自己是成年人 帶過那麼多年 心裡早就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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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對學生發飆不是自己真的情緒失控 看要怎麼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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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言之,在不大好的私校教,基本上都是作良心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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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南部某私校高職,那狀況差到我都覺得這些老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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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一個導師還要兼22節,我們國文本科還要兼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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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不得不佩服這些前輩!加上學生狀況不好,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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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會理直氣壯跟你講我孩子願意來就很好了!這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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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教、怎麼帶?學生老師都是一體兩面,多看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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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對老師或對學生都好!現在高教已經是無可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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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入膏肓,倘若教育部有心,就好好做好該有的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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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栽培吧!技術規技術,學術規學術,人說: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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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是術業有專攻!讓技職、普科回到他應有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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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性發展,不然老師們都太累了!身在其中,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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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6:25, , 24F
我都是3X起跳的。
09/26 16:25, 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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