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有關高雄市國中服務學習
請問高雄市教育局是否有來文要求各校七、八年級學生的服務學習6小時要百分百完成??
本校大頭這週一再要求我們七、八導「想辦法」把上學期未達成6小時的學生們補登記成6
小時,這不是擺明要導師們偽造文書嗎??這對那些按規定做完的同學們何其不公!更甚的
是,這根本汙衊了「志工服務」一詞!!
順便分享一下本班未達到6小時孩子的說法
1.報名學校寒假兩個半天各3小時服務但來了一天第二天就不來了→因為好累哦
2.有完成6小時服務但沒去登記→因為我懶得去登記
原來現在已經是個導師得跪求學生們去做服務學習的年代了,我早該看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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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7.5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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