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短期代理教師資格?

看板Teacher作者 (蘇打綠蘇打綠蘇打綠)時間11年前 (2013/03/03 21:46),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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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uijuluo (吠如)》之銘言: : 最近本校恰巧徵聘短期代理教師,因此分享一下 : 法規方面請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101/7/11) : 以三個月以上或以下分: : 三個月以上在錄用上,有其順序性(也就是人家說的幾招幾招之類的) 不是「錄用順序」喔!是「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 : 一招:必須有"該科教師證者"才能應徵, : 也就是人家要國文科代理教師,你就要有國文科教師證才能報 關於第一次甄選的說明沒錯。 : 二招:在一招沒人報後,放寬資格到修畢教程和實習完的人, : 沒修教程及實習完都不能報 關於第二次甄選的說明也沒太大問題。 (原文是「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 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修畢證明書是實習完畢後才能拿的。) : 三招:在很慘的情況下,上述兩者都沒人來,只好開放大學畢業就好了 (「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但以上這些,萬一到了三招,你沒教師證,而來了一個有教師證的對手, : 你還是輸! 這部份我認為你的說法有待商榷喔! 第一,教師法還有聘用辦法中都沒有近似你所說的規定; 第二,我目前還沒有教師證,但我在台北市還有新北市所報考的第三次甄選都有正取 的紀錄,而和我同場競爭的有證老師卻被列為備取或未通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48.48

03/03 22:02, , 1F
挖~被抓到筆誤了!因此見法規!最為正確喔!!
03/03 22:02, 1F

03/03 22:03, , 2F
關於您被錄取的方式,我會再問看看人事,確定一下~
03/03 22:03, 2F

03/03 22:07, , 3F
第三點我會如此講是因為有前例,因此才提出的,抱歉~
03/03 22:07, 3F

03/03 23:38, , 4F
公立學校會以有教師證為優先 私立就沒在管
03/03 23:38, 4F

03/03 23:53, , 5F
有教師證但教的不怎樣還是不會錄取阿...(有試教的話)
03/03 23:53, 5F

03/04 00:03, , 6F
都三招還以為有證無敵喔? 一堆一二招有證是從老師
03/04 00:03, 6F

03/04 00:03, , 7F
三招錄取無證多的是
03/04 00:03, 7F

04/04 12:28, , 8F
kakei版友你的發言似乎不太妥當......
04/04 12:2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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