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我的矌職是因為校長不蓋章?

看板Teacher作者 (pigers)時間11年前 (2013/02/02 16:45), 編輯推噓8(1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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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寫得很棒,我認真受教了 我並沒有說「我不想去」在網路上我應該行使我的緘默權 我只是回答某位網友說得,不想上班也是種身心上的病。 一天的假不需要證明,至少條文內沒寫,不用自己腦補 校長要說我惡意需要的是證據,不是我提出證據證明我生病(一天沒這義務) 就好像一個人不需要證明自己沒罪,而是要檢查官證明他有罪 (不然在路上有一個人說你偷竊,你難道要脫光光讓他搜證明自己沒偷竊嗎?) 還有我看了條文沒有看到校長有准不准假的權力 還有沒回答到的,我找時間再回答 對了,我有請同事送假單。 對了,就是一個尊重,老師要尊重校長,也同樣校長尊重老師有請假的權力 說實在的,校長只有看看老師是否有好好依照規定做事。 有些人卻是依照心情的,那學校老師如何適從?? 謝謝各位的回應與噓推 但我最在意的一點,卻只有下方這位ikki認真的回答。 謝謝你的回應 當無處喊冤的時候,那教師該如何?? 難怪教師會會讓人想加入,是校長造成的嗎? (我們學校沒有教師會) ※ 引述《komuroboy (How Deep Is Your Love)》之銘言: : l大你也別講得那麼恐怖了吧 : 今天他真被記曠職超過二小時 再嚴重頂多就是送你記過一次或是四條三款 : 校長核准假的權力一點也不大 怎麼說呢 因為那也是教師的權利 : 否則全天下的老師不就連婚喪生育重大傷病都不能請假 : 校長大可以濫用他的核准權力 告訴你 : 你應該要顧及學生受教權喔 你等寒暑假再請婚假吧 你算準時間再去懷孕吧 : 可以這樣嗎? 這個時候似乎又會覺得他沒權力不核准了是吧 : 所以今天的狀況一點也不複雜 彼此尊重而已 : 喔對了 可以去看看教師申訴的案例 這種案子被平反的一大堆 : 校長喜歡自己打臉讓大家笑也無妨 因為他們愛欺負不懂的基層教師 : 記得平反後領回的考核獎金要請大家吃飯 酸一酸校長一番 (本校案例) : ※ 引述《louic (...)》之銘言: : : pi大寫的很好,把法條拿出來。 : : 以前請假,只要告知,就能請,是因為學校基於人情,就「便宜行事」 : : 但是,所謂的「便宜行事」就是任人宰割。 : : 寒暑假是教師的自然假期沒錯,但上面也有寫,備課日還是得到。 : : 而且備課日,是由教師會與校方或縣市府協商而來。視同上班日。 : : 今天,學校給了方便,但老師們拿「翹」,不配合行政。 : : 人豈有完美,被抓到「小辮子」,當然就公事公辦了。 : : 我不知道原po的請假手續如何?也不知道校長與原po的關係如何? : : 但想一想,苗栗七朵花事件後,大家都知道其實縣府,學校權力是很大的。 : : 校長、媒體就可以主導一切。 : : 窩囊一點講,要保住工作,拿人薪水,就必須多配合。 : : 要作對,請全教總強勢點後,再說吧!.. : : 若真得請了病假,可以提出醫生醫院證明(而且是當天)或請了生理假。 : : 那麼就打行政訴訟吧!或向該縣教師會申訴。 : : 女生最大的好處,就是請生理假應該不用證明, : : 若學校要提證明,相信人權、女權及媒體對這個題材一定很感興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2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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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上很多人搞不清楚就亂噓人的很多 不用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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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gers 來自: 1.174.242.143 (02/02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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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校長的問題 那去談時錄音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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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校長沒有准假的權利!那我們是要跟誰請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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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當然有依法規准假的權力 但重點是要"依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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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說請假程序要主管核章 就代表主管有"不核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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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 校長要不准老師的假記老師曠職 照法規就是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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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的"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去辦 但如果校長認定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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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師"有虛偽情事" 至少該得有個證據說法 而不是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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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主觀認定而已 看是找到人證證明請病假的老師那天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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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玩啦 或是找到請病假老師跑去百貨公司的打卡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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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 或是找到確切傳聞該老師向其他人說過自己其實是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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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啦 要指稱請假者有虛偽情事算是個對名譽有傷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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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主觀認為"我覺得你是假裝的"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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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問原PO,你到底有沒有生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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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條有提到要請假需要經學校核准才能離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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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點錢找律師告校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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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請事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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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不就是生病才能請病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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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病假,沒說要證明,但若同時整個單位都同天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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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就會有裁量權了..但無論如何..找縣教師會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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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沒教師會,那就成立教師分會吧。好像三個還是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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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就成立,你當聯絡人。最近,我才向縣教師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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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等同教師會,他們會幫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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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是教師權利。校長蓋章表示他知道了,除了你的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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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問題。就如同要調動時,請校長蓋章,表示他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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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調動,他沒有不同意的權利,那是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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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應該自己先跟校長口頭請吧~不然就當天打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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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告訴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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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有沒有生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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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也不用質問p老師有無生病了..大家都是老師,也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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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過太多學生請病假的理由,是不是真的生病還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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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反正p老師自己要去找校長談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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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d大關於介聘的事情,我待過的學校校長擋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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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與否就是他的裁量權,他才不管是不是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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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們訓導主任的介聘就是校長弄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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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不蓋章壓到介聘時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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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原PO有沒有生病簡直就是跳針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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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准",當然有審核的權力,否則就是"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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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你可以自己擴大解釋病假,至於別人買不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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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你自己說了就算的,法官不一定會吃你這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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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系統你不蓋章才好笑,這拿來當作審核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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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全部公文不蓋章好了, 可以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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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死不蓋章這種方法當作審核權力,我還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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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難怪乎教育圈一直是很缺乏法治法制的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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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一套解讀法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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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聘你校長可以同意或不同同意,但不應該不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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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行政都要用這樣大決,那我想以後就只有"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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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送個介聘都要附上公文請校長裁決,時限沒到以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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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延誤公文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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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cene這個處理方法不錯耶!(筆記)感謝你的想法。 ※ 編輯: pigers 來自: 1.174.197.133 (02/04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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