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名詞子句不能當不及物動詞的受詞嗎?

看板Teacher作者 (光羨慕是沒有用的)時間11年前 (2012/10/16 23:16),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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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ng7878 (wang fan)》之銘言: : 記得升大學的英文老師說: : 不及物動詞+介系詞=及物動詞 : 那不及動詞+介系詞後 後面可接名詞子句that +S+V嗎? : 學生上課中問我一個問題: : We heard _________Jenny show of her ring all day yesterday. : (A)x : (B)of : (C)about : (D) from : 我給學生答案A : 但我想到升大學老師說的話:不及物動詞+介系詞=及物動詞 : heard of 據說 : hear about 聽到某事消息 : hear from 從…得到消息 : 那這題不就全部都可選? : 我的觀念那錯了 : 該如何加強? : 謝謝! 文法不能這麼死的看 此外vi+prep=vt這種說法很有問題 vi=不需要受詞就可以符合邏輯 vt=一定要受詞才可以符合邏輯 硬去套公式說vi+prep=vt我想這是會讓所有語言學家搖頭的 回到這題 答案確實A最好 hear of 通常用於「有沒有聽過」 比如說I've never heard of it 句子到這裡就會結尾了 不會加後面那串 hear about通常用於「聽說某事」 比如說I heard a lot about his scandals 句子到這裡就會結尾了 不會加後面那串 hear from通常用於「聽到某人消息」 比如I haven't heard from him since high school 句子到這裡就會結尾了 不會加後面那串 重點就是hear of/about/from 通常都不會拿來做hear O V....這種句型 因為你要hear O V勢必要本人在場 但hear of/about/from都不是需要本人在場的動詞片語 所以不會套上hear O V的句型 另外原po提到學文法的觀念 我的建議是 文法規則、公式這種東西不要太去依賴 或去傳授給學生 因為 1.文法是死的 語言使用是活的 50年前不可以的用法現在未必不行 2.台灣文法書的文法規則多半是沿用50年前的文法書 幾乎沒有重新update過 隨便翻翻就可以看到許多現代英文根本就不使用的規則或句型 3.沒事用網路電視看看最新的美國電視劇 就會發現老美講的英文 10句有5句不符合台灣文法書的文法規則 所以文法沒有對錯 有人用就是對的 沒人用就是錯的 一切重點就在於「有沒有人這樣用」 舉個例英文說My bad=是我不好 這老美每天都在用 但是My bad根本不可能符合英文文法公式 台灣學生到了美國聽到My bad可能不只聽不懂還會開始懷疑自己 真要教文法 可以翻翻國外的文法書 真的就是把文法生活化 讓學生理解文法 而不是去背文法公式 我自己教過朗文的外文文法書 我覺得比台灣文法書好太多太多了 身為老師也要常常接收最新的英文 看看雜誌、聽聽新聞、看看美劇 都可以幫學生過濾過時的文法規則 指導學生正確的學文法概念 以上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65.155

10/17 00:45, , 1F
I agree with you
10/17 00:45, 1F

10/17 10:22, , 2F
me 2
10/17 10:22, 2F

10/18 23:21, , 3F
不能同意更多了!
10/18 23:21, 3F

10/19 17:45, , 4F
謝謝!
10/19 17:45, 4F
文章代碼(AID): #1GVNf6Vl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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