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結婚加分要滿一年?

看板Teacher作者 (^^)時間12年前 (2012/06/01 22:16),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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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onzxcc (狗狗)》之銘言: : 省市介聘,請問哪一條有寫結婚加分條件要滿一年? : 我看遍了規定都沒看到,可是大家都這麼說,想知道法源在哪? 不好意思 今年介聘沒有成功 對於這條修改過的條文也是不理解 我的情況是,男友是自出生即設籍台北市,但本來雙方計畫一起到新竹工作 結婚"未滿一年"的情況下 1.如果我計畫調新竹(配偶工作地,但也未滿一年),則可以得到60分? 2.如果我選擇調台北市,則可以得到60還是90分呢? 還請版上前輩指點 感激不盡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14.44

06/02 11:32, , 1F
新竹60、北市90
06/02 11:32, 1F

06/04 11:17, , 2F
如果男方在新竹工作滿一年,新竹也可加90
06/04 11:17, 2F

08/29 14:29, , 3F
是:"自結婚後"工作地滿一年才有+90唷
08/29 14:29, 3F
文章代碼(AID): #1FoCxChD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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