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多元輔導 教部:中輟生人數降

看板Teacher作者 (裁作短歌行)時間12年前 (2012/04/13 09:30), 編輯推噓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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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xxxxx :49節曠課已經不算中輟了,以後數字會更漂亮! 03/12 : 推 pxxxxxxx :每天只要第一節到校....就算你曠課490節都不算中輟.. 03/13 : → pxxxxxxx :很多學校處裡大尾的學生都是這麼幹的... 03/13 : → pxxxxxxx :有一班有三個國三生每天只來第一節之後就請假回家囉 03/13 我剛剛才依法報完一個中輟生...G&P的學校怎麼處理的,我很納悶...另外還有一篇, 某大竟然說某縣市發文說曠49節不能報中輟是怎樣...縣市教育局比中央大嗎? 萬一孩子死在外面,局長校長會負責嗎?請大家不要再道聽塗說了...依法行事吧! 強迫入學條例(1001130最新版) 第九條: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 (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 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 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解決其困難。 強迫入學條例施行細則(930723修正,仍為最新版) 第八條: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稱長期缺課,指全學期累計達七日(49節)以上,未經請 假而無故缺課者; 按:要注意的是,所累計的49節,不含第8節輔導課、第9節攜手計畫&各校晚自習喔! 一定要是正規課程時間。(但通常會讓導師受不了的輟學生,應該都沒參加這些課) -- 「許多青年並不在乎毀掉自己的人生,反正這個沉淪的國家已先把他們毀了!」 ──丹尼‧克魯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106

04/13 10:48, , 1F
有一個疑問 是不是在通報之前要先做家庭訪問呢
04/13 10:48, 1F

04/13 10:48, , 2F
是導師出面訪問 還是有其他人員陪同?
04/13 10:48, 2F

04/13 11:46, , 3F
導師要家訪;女教師可請學務、輔導處男老師陪同前往
04/13 11:46, 3F

04/13 11:47, , 4F
拒給家訪的 通報單上記得註明 並留對方聯絡電話地址
04/13 11:47, 4F

04/13 12:19, , 5F
遇到縣教育局或者校方阻止報中綴的情況
04/13 12:19, 5F

04/13 12:19, , 6F
老師一定要以書面上簽給校長 上簽的文請務必留底
04/13 12:19, 6F

04/13 12:20, , 7F
請示校長 某某同學中綴XX小時,某組長不同意申報
04/13 12:20, 7F

04/13 12:20, , 8F
為中綴,是否該生此次不用申報 同時要達到幾小時才可
04/13 12:20, 8F

04/13 12:21, , 9F
已申報...通常校長看到這種簽 會簽立刻申報....
04/13 12:21, 9F

04/13 12:21, , 10F
因為他一定不敢扛責任...簽了可是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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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38, , 11F
新北市就是下公文說曠課49節不能報中輟,只能報
04/13 14:38, 11F

04/13 14:39, , 12F
高關懷,那請問我們該怎麼辦?真想投訴,爛教育局!
04/13 14:39, 12F

04/13 14:41, , 13F
上簽給校長 同時把法條列印給校長 請校長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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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41, , 14F
同時跟校長說 萬一出事不知道教育局那邊會承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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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43, , 15F
身為教師只要有上簽提醒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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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43, , 16F
到時後萬一出事 也不敢推給你負責..
04/13 14:43, 16F

04/13 14:43, , 17F
記得要適時提醒 也是身為部屬的責任
04/13 14:43, 17F

04/13 21:35, , 18F
koki你說的文 我們根本沒看到耶...
04/13 21:35, 18F

04/13 21:36, , 19F
我們不用上簽呈也通報中輟了喔...莫非新北市一國兩制
04/13 21:36, 19F
文章代碼(AID): #1FXu6jg1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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