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新北市市內介聘疑問
大家好
這兩天要準備報名介聘,
由於是第一次所以很多地方都不懂
已經打電話問人事好幾次了,不太好意思一直煩他
想說先請教一下大家,謝謝
1.服務年資部分
第1點 在原校服務,每滿一年給二分;擔任導師者,服務每滿一年另加給零點五分。
第5點 在原校兼任組長、副組長、人事、會計、學年主任、級導師、
市輔導團團員,服務每滿一年另加給一分。
其中的導師和"級"導師是一樣的嗎?
又第6點 如係具有雙重身分擇一採計
是說兩個選一個填嗎?
還有在"原校"是現在待的學校嗎?之前的都不算?
2.考績、獎懲跟進修積分部分
條文的最前面都加上"在原校最近連續五年"
原校的意思是現在就職的學校嗎?
若我五年內待了3間學校,
只能採用現在的學校的考績、獎懲和進修積分嗎?
假設待了兩年,就只能採計這兩年的積分嗎?(尤其是獎懲和進修部分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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