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懇請指教~為什麼不能打媽媽

看板Teacher作者 (陳小弟~)時間12年前 (2011/12/30 01:35), 編輯推噓4(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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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0952916353 (^^)》之銘言: : 孩子因為母親把他網路線硬拔 , 打媽媽的臉 : 質疑他暴力,他回應媽媽以前也是這樣扁他。 : 這看似簡單問題,我竟然無法回應 : 因為我知道 用過去觀念 : 身體髮膚授之父母.. : 父母恩重如山..這些東西孩子聽不進去 : 我是一個輔導老師,習慣性 先傾聽孩子的立場,不批判不責備 : 嘗試著希望引發孩子同理心 或者是技巧性用他立場質疑他自己 : 但這次我自己有些無力之處 : 引導、同理心、澄清、解釋 這些我都OK : 唯獨:說服。 這一點我真的很弱 (有時覺得寺裡的師傅 或 牧師 神父 都好強 ) : 想問問各位一個基本問題: : 為什麼不可以打媽媽? 推文很熱烈,小弟回個文吧 1.基本上會動手的小孩用一般道理不太能通,能通的就不會動手了 2.所以基本上會有一些小叛逆,甚至過份的自我膨脹(覺得自己天下無敵,我以前就是) 3.所以你若第一時間無法讓他聽你說話或信服你,之後的也是白講(同推文的教師) 4.因為對象是國中生,我才那樣說, 若是高中生或有旁人在,則千萬不可用此法(所以我也有考慮對象) 5.我推文中前兩句的意思,是先挫學生的銳氣,讓他體認到他是有父母才長這麼大的, 且知道自己的渺小,連離家出走的本事都沒有(同上,有蹺家之虞的一樣不適用) (當然挫銳氣的方法有很多種,這只是其中的一種......卻造成大家熱烈的關心~) 6.等學生氣焰已消之後,我的第三句話才是真正的關鍵,『再來討論』 7.本以為其他有經驗的教師會繼續接力下去的,沒想到大家都繞著前兩句話打轉..... 8.所以必須等他真正『願意』聽你說時,才是引導的開始 9.接下去也有不同的引導方向(可依個人習慣),我個人是習慣先說法律, 先帶到『打人就是不對的』,不管誰打誰,再來接著討論現實面, 現實面:就是兒女打父母一定有罪,父母打兒女就不一定有罪 (這裡因為各法官對於管教權的見解有異,暫不做討論) 目的是讓學生先從法律上知道他動手一定是錯,先讓他接受事實 10.再來接著從『情理』方面去引導,這方面版上很多前輩的意見都可以參考 11.沒有絕對不變的引導方法,要看現場去做運用,別急著說什麼方法好或不好 12.最後,在此還是為打字速度跟不上我的說話速度這件事說聲抱歉,也讓原PO的推文很亂 反正看得懂的,應該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祝原PO能順利輔導成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5.230

12/30 09:22, , 1F
你上一篇的養活的理論一出 大概就失敗了 不可如此
12/30 09:22, 1F

12/30 09:23, , 2F
打媽媽更是萬萬不可 希望你要三思
12/30 09:23, 2F

12/30 12:54, , 3F
我懂s大講的。前一篇推文的,沒幾個能提出實際有效的
12/30 12:54, 3F

12/30 12:55, , 4F
方法。那些講法,學生連聽都不想聽,一句簡單的回應,
12/30 12:55, 4F

12/30 12:56, , 5F
當下就能讓學生愣住,然後才有機會再繼續談下去。用
12/30 12:56, 5F

12/30 12:57, , 6F
一些平常的道理,學生哪會理你!
12/30 12:57, 6F

12/30 13:52, , 7F
推這篇的大方向
12/30 13:52, 7F

12/30 16:06, , 8F
我也贊同這篇的說法 先直接噹回去才有可能談其他的
12/30 16:06, 8F

12/30 21:39, , 9F
大大地贊同!的確是 萬法同歸 啊!
12/30 21:39, 9F

12/31 02:35, , 10F
感謝各位知道我在說什麼的大大的推~
12/31 02:35, 10F

12/31 02:38, , 11F
結果今天馬上有學生來找我談『這件事情』.......
12/31 02:38, 11F

12/31 02:39, , 12F
從一開始很生氣家人打他,經過30分鐘後,他離開時
12/31 02:39, 12F

12/31 02:40, , 13F
看到學生帶著笑容跟我說謝謝才離開
12/31 02:40, 13F

12/31 02:43, , 14F
這不就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結果嗎?
12/31 02:43, 14F

12/31 02:44, , 15F
萬法同歸,最後能歸的就是好方法
12/31 02:44, 15F

12/31 02:47, , 16F
至於細節,就真的只能見招拆招了~大家互相加油吧
12/31 02:47, 16F

01/02 13:59, , 17F
不同意,這說法漏洞很大只會被挑戰。直接在他犯錯的
01/02 13:59, 17F

01/02 14:00, , 18F
地方定他,等他確實瞭解本來就做錯事後再來討論管教
01/02 14:00, 18F

01/02 14:00, , 19F
的問題該怎麼處理,但也必須說明清楚權利與責任範圍
01/02 14:00,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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