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私校教師產假不符合規定
※ 引述《shiou25 (JJ)》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私校教師產假不符合規定
: 時間: Fri Aug 26 00:36:49 2011
:
: 教育部規定:
: ”依照教師請假規則,懷孕者在生產前可以有八天產前假,而且可以分次申請;
: 生產後有42天娩假(產假)。配偶生產,有兩天陪產假。這三項假別,
: 產前假私校得比照,其他公私立學校一體適用。”
:
:
: 但據我所知部分私校卻有自己一套的產假規則,並少於教育部所規定(包括我所任職的)
: 理論上我是可以去檢舉,但又怕會曝露自己身分,會被學校刁難,
: 因此想統計一下有哪些私校是違反產假規定的?
: (桃園地區或北部地區,當然其他地區也歡迎)
:
: 我想請教育部用發文給這些學校(列出多所學校,讓教育部正視問題,
: 並減低點名單一學校之風險)
: 用警告的方式,讓私校們有所警惕,去改正自己的規定。
: 若這方法真有效的話,我想也是好事一件,讓私校教師有合理的產假權益。
:
: 若有其他建議,也歡迎提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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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03.67.167.106
: → smilelover :統計? 呵呵 然後呢? XDD 08/26 05:
: → smilelover :你去檢舉不需要統計阿 ^_< 08/26 05:
: 推 charizma :我待私校(嘉義) 有你說的情形 且週六日自動算入42天 08/26 07:
嗯
之前待的私校 也是這樣 把娩假期間假日算入42日
剛剛搜尋了一下 發現教育部中辦發過這一張公文
http://www.cysh.khc.edu.tw:8080/webadmin/upload/11062302042417.pdf
裡面明確指示
私校的娩假需比照公立規定:扣除例假日42天。
(其實連勞基法都規定產假為含例假日共八週[56日]
勞委會認為 這是為保障婦女產後狀況 所以須有足夠時間調養)
不過關於產前假的部分
目前公立學校大多是公費排代
這一張公文裡 私校教師則沒有這項保障 (只有規定 陪產假和娩假公費排代)
所以私校教師應該是課務自理解決掉產前假
不過對於政商關係良好的私校
那個校務評鑑和扣獎補助款 感覺沒什麼用啦
看看十二年國教和少子化之後
私校的政商關係會不會有新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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