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人事主任可以拒絕幫忙辦離職嗎?

看板Teacher作者 (燙衣板)時間15年前 (2009/06/21 17:50), 編輯推噓5(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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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有法規規定考教甄要報備。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 教師擬於聘約期限屆滿後,不再應聘時,應於聘約屆滿一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學校。 如欲於聘約存續期間內辭職者,須經學校同意後,始得離職。 3.本討輪串原發文者沒有報備的義務,而且已盡提前通知的責任, 故學校人事沒有理由擋人。 4.國中小教甄多在七月舉行,若考上欲轉往新學校, 才會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的情形, 教師違反聘約有違反的處置方式,不代表考教甄的老師有報備的義務。 5.若七月考上教甄的正職教師未事先報備,應如何處置? 這要看各縣市的聘約準則以及各校聘約是否有其他規定, 否則就是採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的標準, 也就是要提前一個月報備,不然就是違約。 部分學校聘約上記載,教師如有另求他職之意, 應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以前以書面告知校方。惟並無違反規定之懲罰, 似乎沒有強制力。(http://163.20.148.46/940623/4221.doc) 教師違約離職時,校方可不發離職證明或相關服務證明因應,部分學校 把這一點列入教師聘約中。(http://0rz.tw/l87DY)對於堅持要離職 的教師而言,至新學校應聘會損失一年的年資。此外部分學校會拒絕發 聘給沒有拿到離職證明的教師,這不是因為法律上站不住腳,而是怕引 起去留兩校間的紛爭。 目前許多縣市的國中小教甄,已經不要求報考同意書,而改在報考時切 結「未按時取得離職證明應放棄聘任資格」。 為何會有這樣的情形?因為沒有法規規定學校一定要發離職證明書,之 前有個案例,某老師取得報考同意書,在考上後卻又遭到校長反悔刁難, 最後無法到新校就任,也因此報考同意書的效力有待商榷,主辦教甄的 單位才改切結方式,要拿到離職證明才能聘任。 事實上,真正拿不到離職證明而會引發紛爭的,是私立學校的正式教師, 曾有私立學校不僅不發給離職證明,還要求違約賠償,並且到法院控告 公立學校造成他們的損失,把事情鬧得很大。 今年西松高中簡章(http://staff.tp.edu.tw/WordFile/20090609094020.doc) 中的切結書很有趣: 本人 以 □(A)未取得合格證書者 □(B)私立學校現職教師未取得離職證明書 □(C)其他,原因說明: 之身分,報考 貴校98學年度高中部教師暨代理教師甄選,如蒙錄取而無 法於簡章規定期限內繳交相關之證明文書時,本人同意無條件放棄錄取資 格,並放棄法律抗辯權。 只有私立學校現職教師未取得離職證明書要切結,公立的不用呢! ----------- 寫了那麼多,只是想從法令的觀點來討論這件事。 其實教師要離職或轉任,告知校方是種禮貌和尊重, 但是部分學校未必能對教師表達相對的尊重和禮貌, 雙方就由只能由法令來進行交鋒了。 相較之下,高雄市的教師聘約準則就相當的人性化: 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約準則 http://0rz.tw/kkOw9 第三條 教師解約離職應於寒暑假辦理,其於開學前十五日提出者, 學校應予同意;未依限提出者應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以 下簡稱教評會)同意,未經同意,視為違約。 看到嗎?只要開學前15日提出,學校應予同意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10.125

06/21 18:03, , 1F
推!希望我也可以早一點去煩我們人事。XD
06/21 18:03, 1F

06/21 19:41, , 2F
我比較好奇的是...原PO應考的簡章上...有沒有要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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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9:42, , 3F
離職同意書...因為他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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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20:19, , 4F
沒有,考上報到時才需要繳交.
06/21 20:19, 4F

06/22 15:59, , 5F
因為沒有強制力 所以遇到違約狀況學校也只能用愛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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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6:00, , 6F
這也是為什麼少數人這麼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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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6:01, , 7F
人性化? 那學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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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8:43, , 8F
學生??那老師前途怎麼辦?幾乎都快面臨超額跟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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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8:44, , 9F
還學生受教權勒~~~自己跟家人肚子比較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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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9:22, , 10F
y大所言差矣 報考同意書沒有強制力 是對雙方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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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9:23, , 11F
違約者還是可以依聘約做處置 問題是許多學校吃了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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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9:24, , 12F
又不處置 最後還是放人 變成會吵得有糖吃 所以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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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19:24, , 13F
要來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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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12:52, , 14F
也許是我的同事都太好了 所以才會捨不得讓他們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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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祈禱特殊處境的老師用非常手段爭取權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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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3 12:54, , 16F
能夠順利地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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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FW9ov5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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