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務] 關於廣告文-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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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小弟的第二篇版務解說文
首先,版友的疑問點是為何某些店家的心得文是推薦
而另些店家的心得文卻是廣告,究竟其界定分際何在?
針對這個疑問,請參考置底文:[公告] 關於推薦與廣告之認定
文章中說得很清楚,我的廣告文判定原則均源於此
至於版友提到精華區的店家,因為它們比較有知名度,其心得文章就不算廣告
那沒啥知名度的新店家,有關的文章就活該倒楣該死囉?
我在這裡很坦白的講,雖然沒那麼極端,但有知名度的店家的確有這種優勢
隨便舉例,實體店舖如天仁、林華泰,網路店家有Uptone、teahome或佳茗網;
或者連鎖茶店像玫瑰園、清心或50嵐...等等等
特地到本版發文打知名度的可能性比較小,它們已經夠有名了
所以相關文章自然以心得分享的比例較高
話說回來,名不見經傳的新店家通常圖的是什麼?提高能見度與加強知名度啊
因此別說是版僕,就算是版友們也會較嚴格的標準審視其文章
要說不公平嗎?我也承認這種起跑點的不公平,不過這就是現實狀況
因為如此,在禁止廣告文的大前提下,我已經以最寬鬆的標準來判定廣告文
新店家的分享文只要能說出哪裡好,言之有物,自然得給個mark
而正因為大家對新店家一無所知,要求文章要說個清楚、講個明白
竊以為並不為過
反之,知名店家的心得文章,雖然佔有不須樣樣細細解說、詳加描述的優勢
但若是通篇文中只有某項商品(尤其是新商品)好啊好啊無敵好
讚呀讚呀宇宙讚....只見溢美之詞滿到潰堤,卻不見其理由何在
看到這種空洞文,小弟的刀一向都磨得很利..
當然版規是依據版面使用者的最大公利益所訂立的,隨著時間或需求的不同
自然也有更改變動的空間
最初小弟在草擬版規時,會捨棄明文細則的版規形式,而採用以判例為主的形式
就是為了保留立規與執行的彈性
如果有些版友們認為開放廣告文,會比現行禁止對大家更有助益
不妨在本文下推個文讓小弟知曉,則小弟將草擬個投票活動
讓諸版友針對廣告文開放與否,或採取開放後的遊戲規則共同定奪
以上
he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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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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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engo 來自: 125.225.164.58 (06/18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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