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桃園的調解委員會?

看板Taoyuan作者 (苗栗小五郎)時間1年前 (2022/07/31 19:58), 1年前編輯推噓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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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peter92 (浮雲)》之銘言: : 好奇桃園的調解委員會是要如何申請,像台北的能直接線上申請,日前發生小擦撞,結果對 : 方是外縣市,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 (初判表對方全責,所以對方會配合我,但是我不知道調 : 解流程) 以下僅就聲請調解流程詳述..僅供參考..且僅限於小弟自己的經驗.. 一切仍以該區的調解承辦人所說為準.. 案情: 交通事故,聲請人住桃園,對造人住新北中和,發生地也在新北 中和,對造人全責,對造人同意調解且願意配合聲請人。 聲請人至少要跑三次: 第一次:警察局交通隊,取得對方地址。 第二次:到區公所聲請調解,有的縣市接受線上及傳真、郵寄。 第三次:排定日期後,到區公所實際進行調解,簽訂調解書。 如果想在聲請人的所在地(桃園市的某區公所)辦理調解。 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 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 三、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 得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不受前二款之限制。 一般來講,兩造同意了,該地的調解委員會不會不同意。 所以聲請時一定要表明,對造人也同意在桃園某區調解了。 聲請調解交通事故必備資料: **當事人登記聯單(影本) **聲請人一方的駕駛人的身分證正反面、行照(影本) **聲請人一方的車主的身分證正反面、行照(影本) **對方的地址(不需要對方的身分證及行照)(寄開會通知用) 建議加附: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影本) **對方駕駛人和車主的身分證正反面、行照(影本),如果有,也 請附上。如果聲請人沒有,調解會開會當天,調解承辦人會向對造人索取。 受害人請列出損失的單據,單據上要有金額,如醫院收據或車廠估 價單。並計算總價。 如有強制險或任意險,請當事人自行通知保險人派員出席,調解會 不另行通知。 取得對方地址的方法有二 第一,當事人可請警察機關提供,如果現場受理的員警不願提供, 可請當事人(一定要當事人本人)向當地警察局交通隊聲請。或依下 列第二辦理。 第二,由區公所發函請警察局交通隊提供,發函到警局回函約等待 一星期。但此只能請調解會所在縣市的警察局提供,跨縣市函詢會 被拒絕。 因為本件發生在中和,所以只能由當事人本人向新北市警察局交通 隊聲請。 (請求警察機關提供對造地址的依據:行政程序法第46條第1項、個 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內政部警政署96年6月22日警署交字第 0960087774號函。) 可參考交通事故申請系統-內政部警政署: https://tm2.npa.gov.tw/NM105-505ClientRWD2/TM01A01Q_01.jsp 聲請對方地址應備文件: **當事人登記聯單 **當事人本人身分證 現場填具「道路交通事故資料申請書」,一般交通隊當天就會給你 對方地址。 有聲請人問:可不可以打電話直接問對造人他的地址?對造人自己 提供的地址可以嗎? 實務上對造人自己提供的地址很多都怪怪的,收不到,建議以警察 局提供的地址比較妥當。 如果警察局提供的地址和對造人自己提供的地址不同,聲請時全部 交給公所調解會,請公所兩個都寄。 調解開會當天,再加帶所有當事人(含駕駛、車主、乘客)的印章。 ==== 當成案例收錄在小弟網誌,不過以上已是全部內容了。 https://the-city-mediation-tw-yu.blogspot.com/2022/07/blog-post_63.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5.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659268705.A.8F5.html ※ 編輯: sorrows (1.169.115.239 臺灣), 07/31/2022 20:11:48

07/31 21:21, 1年前 , 1F
專業~
07/31 21:21, 1F

07/31 21:24, 1年前 , 2F
那個取得地址那段有點霧煞煞,看得不是很懂 XD
07/31 21:24, 2F

07/31 21:58, 1年前 , 3F
簡單言 聲請人要自行取得對方地址 有對方地址才能調解
07/31 21:58, 3F

07/31 22:47, 1年前 , 4F
感謝分享感謝分享
07/31 22:47, 4F

07/31 23:07, 1年前 , 5F
警方直接送件就不用找地址了,上次莫名奇妙收到調解信
07/31 23:07, 5F

07/31 23:07, 1年前 , 6F
件,但我和對方都沒送件,疑似派出所自行送件
07/31 23:07, 6F

08/01 00:11, 1年前 , 7F
你可以拿到 對造人的地址??? 個資保護法不允許吧
08/01 00:11, 7F

08/01 00:12, 1年前 , 8F
要是你看不爽某人/某車 故意趁他不在擦撞一下 拿到地址
08/01 00:12, 8F

08/01 00:13, 1年前 , 9F
不就可以拿來 擄車勒贖了? 或者故意找碴 或幹嘛的
08/01 00:13, 9F

08/01 00:15, 1年前 , 10F
這太不合理了!!!
08/01 00:15, 10F

08/01 13:17, 1年前 , 11F
擦撞一下也是要報警 有事故聯單(證明有此交通案件
08/01 13:17, 11F
文章代碼(AID): #1YvcvXZr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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