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桃園陽明高中 開票魔術師

看板Taoyuan作者 (Tidus)時間8年前 (2016/01/19 21:50), 8年前編輯推噓2(6419)
留言29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01/19 21:40,
翻一下選罷法第109條,再看一下http://goo.gl/xJJFmh
01/19 21:40

01/19 21:40,
01/19 21:40

01/19 21:41,
跟這則新聞http://goo.gl/RzofB1
01/19 21:41

01/19 21:41,
整票最好沒違反規定 都說要直接從票箱拿出來唱票了
01/19 21:41

01/19 21:42,
違反規定就違反規定 累就可以違規?
01/19 21:42

01/19 21:42,
公民老師都快哭死了
01/19 21:42
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 舉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 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109 不過我還是一樣的建議,下次可以換你們去當選務人員。 通常選前三個月左右,公所會開始找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大家不要忘記了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5.2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oyuan/M.1453211407.A.18C.html

01/19 22:00, , 1F
繼續開版阿,鬧越大越好,理虧還大言不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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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2, , 3F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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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3,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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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附錄十八自己看,慢走不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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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04, , 6F
奇怪了不是犯罪嗎??不拿法律拿手冊才奇怪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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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1, , 7F
煩死人了 就不合規定 做錯事都不能講? 就是做過幾次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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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覺得這種行為明顯有問題 背著人唱票不用亮票? 那我乾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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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把票藏著念給你聽好嗎? 該改掉的錯誤就是該改 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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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但做的都是錯的 難道不准人糾正?奇怪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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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好辛苦喔,我在第一篇就說他們是錯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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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務都很辛苦 那些乖乖照規矩做的變成不偷懶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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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還小 不要那麼兇 同理心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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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我覺得投開票所的人很辛苦,出錯是情有可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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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你繼續跳你的 我窩棉被去了 講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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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阿,所以我建議那些人去當選務人員阿,想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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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乖乖地慢慢唱票,這樣不是雙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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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17, , 18F
持續跳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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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0958322080 (140.115.223.6), 01/19/2016 22:18:19

01/19 22:18, , 19F
感謝樓上完美示範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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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20, , 20F
自己都會說人家做錯了 的知道一直放嘲諷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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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板主也不管放嘲諷的人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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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你問問看他們為什麼法官還沒判決就有人說作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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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2:43, , 23F
選罷法57條中有提到要逐一唱票 這跟整票後唱票還有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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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藏票不太一樣吧
01/19 22:43, 24F
投票所除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外,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 製發證件之人員不得進入。但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在此限。 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所 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依投開票報告表宣布開票結果,除於開票所門 口張貼外,並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當場簽名交付推薦候選 人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其領取,以一份為限 。 投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按用餘 票、有效票、無效票及選舉人名冊分別包封,並於封口處簽名或蓋章,一 併送交鄉(鎮、市、區)公所轉送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保管。 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前項選舉人名冊 自投票日後第二日起十日內,選舉人得憑本人國民身分證向直轄市、縣( 市)選舉委員會申請查閱,查閱以選舉人所屬投票所選舉人名冊為限;候 選人或其指派人員得查閱所屬選舉區選舉人名冊。 第六項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自開票完畢後,其保管期間如下: 一、用餘票為一個月。 二、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 三、選舉人名冊為六個月。 前項保管期間,發生訴訟時,其與訴訟有關部分,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 後三個月。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57 看不出來說,你解釋一下吧

01/19 23:08, , 25F
連違規都無法正視,現在崩潰還太早了吧,都還沒520
01/19 23:08, 25F
※ 編輯: j0958322080 (140.115.223.6), 01/19/2016 23:15:40

01/19 23:45, , 26F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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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3:47, , 27F
你好啊~
01/19 23:47, 27F

01/19 23:50, , 28F
已經吵起來了啊,文章已經備份且禁止回文推文
01/19 23:50, 28F

01/19 23:51, , 29F
待三位板主討論之後進行處理,謝謝。
01/19 23:51, 29F
文章代碼(AID): #1MdZyF6C (T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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