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帶著妳的素養回天龍國吧!我連妳是誰我都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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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噪音"污染環保這點,我來回一下。
上禮拜廈門街跟守法路口工地在打樁,噪音已經超過法定標準值85分貝。
我當天一大早馬上打給環保局請人來稽查,
結果環保局一直沒人稽查,
隔天早上我真的受不了了,
再打一次環保局人員說"因為昨日稽查人員行程都已經排滿,他們預定今天去稽查!"
結果我等了2個小時後,還不見改善。
直接打給中央環保署檢舉專線,
環保署人員馬上與桃園縣環保局聯絡,
並請稽查人員打給我。
結果沒多久稽查人員就馬上處理完這件案子,
但處理完並不表示"噪音"立刻解決。
他電話裡跟我說,根據法令規定「此工地是超標,但是會給他們"三天"改善期」
所以我11/20檢舉,他們11/21稽查,11/24未改善才會開罰。
但這邊有一個漏洞,
根據法令是一個檢舉案件有三天改善期,而非一個工地有三天改善期。
因為這個工地我10月份就檢舉過一次,
稽查人員表示,目前法令有漏洞。
如果他們11/25去稽查,工地當天噪音合乎標準。
11/26我假設又受不了,再次報案,他們去稽查超標,
一樣還是要給他們"再次"三天改善期。
所以噪音污染檢舉根本就沒意義,
一、桃園縣環保局找一堆理由,不立刻來處理。
噪音這種東西,不立刻來稽查,拖到隔日噪音搞不好都消失了。
二、工地工廠噪音超標後,有三天改善期。
但是是一案一處理,所以第四天改善。
第五天又超標報案,檢舉後再次三天改善期。
鑽法律漏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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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7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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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說了,
稽查人員表示,目前法令有漏洞。
他們只能給其三天改善期,第四天沒改善開罰,第五天重新計算不罰。
稽查人員表示任意開罰到時建商行政訴訟下,環保局是會敗訴國賠的。
所以他們也只能 "依法行政",
並在電話中表示,其實懂法律的人鑽這些法律漏洞他們也沒辦法。
法律是給懂得人去用的。
我真的很意外那位稽查人員願意那麼老實的跟我說上述那些話語。
※ 編輯: n2me 來自: 114.44.79.176 (11/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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