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yuan] 看板 選情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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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名稱: 桃園板 食記&試吃 板規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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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中止於: 03/09/2011 01:03:07 Wed
◆ 票選題目描述:
由於前些日子有人反應,本板有部分食記,疑似店家邀請去試吃;
有部分板友認為,為了區分是否為店家邀請,希望本板能制定相關規定。
由於板工群經過討論,認為食記在判定是否試吃的部分,有實務上的困難度,
因此特辦理本次投票,希望藉由投票來了解大家的想法;
而板工群也將依據投票結果,作為本次議題的結論。
◆投票結果:(共有 8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新增標題分類,並修改板規增訂試吃條文 33 票 37.08% 37.08%
在[食記]分類中,預設注意及說明事項。 16 票 17.98% 17.98%
維持現狀,無須做改變。 40 票 44.94% 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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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koalalo 的建議:
我覺得這很難認定...如果有廣告之實當然無庸置疑
但如果真的只是覺得好吃而推薦,反倒被警告
這樣PO文的人會不舒服~~「認定」是否為廣告很難
○使用者 remembrance 的建議:
拿人手軟吃人嘴軟不是沒道理..
○使用者 myiyi 的建議:
明確的規範比較好處理。版主你也辛苦了
○使用者 a3709417 的建議:
增加標題也是可以啦 讓人辨別究竟是試吃還是嚐鮮
○使用者 waa1019520 的建議:
食記很少讀,最重要的是自己吃的美味,但是不希望有假的食記。
○使用者 vincool 的建議:
喔耶~~~~~~~~~~~~~~~~~~~~~~~~~~~~~~~~~~~~~~~~~~~~~~~~~~~
○使用者 jasonbass 的建議:
連續的試吃文太多看起來會很反感
○使用者 Felix76116 的建議:
)
○使用者 rayder 的建議:
八德凍算!
○使用者 TonyQ 的建議:
辛苦啦~
○使用者 traces 的建議:
還是要把規則明定清楚
○使用者 Autumn0404 的建議: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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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票數 = 89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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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