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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Taoyuan作者時間13年前 (2011/03/03 02: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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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桃園板 食記&試吃 板規修訂 ─────────────────────────────────────── ◆ 投票中止於: 03/09/2011 01:03:07 Wed ◆ 票選題目描述: 由於前些日子有人反應,本板有部分食記,疑似店家邀請去試吃; 有部分板友認為,為了區分是否為店家邀請,希望本板能制定相關規定。 由於板工群經過討論,認為食記在判定是否試吃的部分,有實務上的困難度, 因此特辦理本次投票,希望藉由投票來了解大家的想法; 而板工群也將依據投票結果,作為本次議題的結論。 ◆投票結果:(共有 8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新增標題分類,並修改板規增訂試吃條文 33 票 37.08% 37.08% 在[食記]分類中,預設注意及說明事項。 16 票 17.98% 17.98% 維持現狀,無須做改變。 40 票 44.94% 44.94%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koalalo 的建議: 我覺得這很難認定...如果有廣告之實當然無庸置疑 但如果真的只是覺得好吃而推薦,反倒被警告 這樣PO文的人會不舒服~~「認定」是否為廣告很難 ○使用者 remembrance 的建議: 拿人手軟吃人嘴軟不是沒道理.. ○使用者 myiyi 的建議: 明確的規範比較好處理。版主你也辛苦了 ○使用者 a3709417 的建議: 增加標題也是可以啦 讓人辨別究竟是試吃還是嚐鮮 ○使用者 waa1019520 的建議: 食記很少讀,最重要的是自己吃的美味,但是不希望有假的食記。 ○使用者 vincool 的建議: 喔耶~~~~~~~~~~~~~~~~~~~~~~~~~~~~~~~~~~~~~~~~~~~~~~~~~~~ ○使用者 jasonbass 的建議: 連續的試吃文太多看起來會很反感 ○使用者 Felix76116 的建議: ) ○使用者 rayder 的建議: 八德凍算! ○使用者 TonyQ 的建議: 辛苦啦~ ○使用者 traces 的建議: 還是要把規則明定清楚 ○使用者 Autumn0404 的建議: 加油 ─────────────────────────────────────── ◆ 總票數 = 89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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