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轉載]徐錦成談陳恆嘉
轉載自3/10《自由時報》副刊
編輯室報告:台灣作家陳恆嘉日前辭世,一生除奉獻給教育與台語文學,亦曾任職
編輯,並著有《陳恆嘉集》等。小說題材多提煉自生活,並透視社會病癥。本文則
別具隻眼,從運動小說類型切入、探討陳恆嘉的創作。
一篇早熟的運動小說──談陳恆嘉的〈一個球員之死〉◎徐錦成
在報上讀到作家陳恆嘉去世的消息(1944.4.16-2009.2.25),一時之間愣住了。我並
不認識陳先生,但正在讀他的小說。
近幾年我研究運動文學,常為台灣運動小說不夠興盛抱憾。但有時無意間發現一篇
運動小說,便有如挖到寶的喜悅。陳恆嘉的〈一個球員之死〉便是台灣運動小說裡
一篇不可忽略的上乘之作。
這篇小說原發表於1970年的《台灣文藝》,原名是〈日薄醃嵫〉,日後收錄在書中
才改名為〈一個球員之死〉,隔年(1971)獲評為第二屆吳濁流文學獎佳作獎。算
起來,這是陳恆嘉二十五、六歲時的少作。
小說寫的是一位足球隊員在一場球賽中頻頻被觀眾奚落,最後球隊落敗。他一方面
自責球技退步,但年紀老大、體力衰退卻非他能控制。另一方面,他痛恨球迷的無
情,當年崇拜他的觀眾如今竟然對他喝倒采。他以一把短刀在散場的球場上自殺以
明志。等到隊友們發現時,已經命歸黃泉了。
小說並未分小節,但結構上明顯分為三小節,筆法也各不相同。第一部分是球員自
殺前的心理狀態,用了類似意識流的手法;第二段是隊友發現屍體及警察辦案,使
用第三人稱敘述;最後則是疑犯(一位球迷)的自白書。小說其實對於球員是否自
殺有所保留,因為最後的疑犯供詞容易令讀者覺得那位球迷才是殺死該球員的真凶
。放諸台灣運動小說史,〈一個球員之死〉至少有三點意義值得探討。
第一,它使用推理小說的技巧,是一篇「運動推理小說」。雖然運動小說不一定要
寫成推理小說,但以運動為內容的推理小說確實不少。悞本光一的《白色的殘像》
(江戶川亂步賞得獎作)、西村京太郎的短篇〈投手暴斃之謎〉都有中譯。在台灣
,則以張啟疆為旗手,他的〈兄弟有約〉(棒球小說獎短篇小說首獎,1993)及長
篇《球謎》(2008)都是推理小說。而陳恆嘉這篇比張啟疆早了二十幾年!
第二,它對失意運動員的心理狀態有極為精采的刻畫。且看以下的句子:「一切俱
已遠去,有國旗的西裝,縫有國號的球衣……翻出來晾曬時,已滿沾熏鼻的樟腦味
。再和煦的冬陽,也烘不暖心中冷意。」
「不要給我提國家民族的字眼……憑什麼要為你們活著?」
「新的觀眾有新的英雄崇拜。」
「我吃的噓聲還不夠受嗎?一個小小的足球像一個雪球,從這端帶到那端,結果是
愈滾愈大,愈大愈重,愈重愈踢不動,那黏附上去的你知道是什麼嗎?不是泥不是
雪,是噓聲──是噓聲──你們說是年歲。」
「面對這樣愈滾愈重的球,我自感欲振乏力。而觀眾,如果不用健忘來解釋,我無
法原諒他們的刻薄與寡恩。」
「沒有過痛快,從沒有過痛痛快快,贏一場球,要忍住九十分鐘的廝殺;要保住一
個運動員的榮耀,要克制許多物欲,總得隱忍住什麼,即使瀉肚的時候,做愛的時
候。」
對於失意運動員的心理描寫,〈一個球員之死〉堪稱傑作!
第三點是我不解的。〈一個球員之死〉寫的是足球,而非棒球!眾所周知,1968年
紅葉少棒隊擊敗了來台訪問的日本隊,隔年(1969)台中金龍隊替台灣首度贏得世
界少棒賽冠軍,自此開始了台灣棒球熱潮。棒球逐漸成為未經官方公告的「國球」
。棒球的興盛,也反映在文學作品裡。爬梳台灣運動小說,棒球小說的數量可分去
半壁江山。但發表於1970年的〈一個球員之死〉寫的竟是足球!這真是一個令人玩
味的謎題。
我曾想過,如果有機會遇到陳恆嘉本人,一定要請教他這個問題。但如今作者已死
(這回是真的!),只有留給研究者去「眾聲喧譁」了!
在台灣小說史上,〈一個球員之死〉是篇早熟的運動小說。六十五歲棄世的小說家
,留下的作品其實不多(小說集計三部),而我們對他的認識也還少。謹以本文提
醒讀者、學界注意陳恆嘉的小說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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