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資遣的邏輯?
公司最近一直在刪減人事
很多部門都人被資遣
我剛出社會不久,對資遣沒有太多概念
只知道資遣要提前告知員工
我只是有點不解
公司資遣員工都是前一天才會告知
例如有個做了3年多的員工
公司跟他說就做到今天
但是我們會再多付給你一個月的薪水
請問這樣算是符合勞基法嗎@@?
那如果以這樣的邏輯來看
是不是我也可以做到月底
然後跟公司說我就做到今天不幹了
這個月薪水不用給我...
只是覺得公司的做法好像不是很好...
總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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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6/05 14:1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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