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剪不斷理更亂的媒體壟斷斷斷斷斷 (3/3)
(這啪好像有點長 ( ̄ー ̄)a)
┌─────┐
講完了系統業者、頻道代理商,然後是大家最常罵的,│ 頻道 │
└─────┘
這裡有幾個議題,收入與壟斷。
1.
首先聊頻道的收入。
公視主要的收入來自於國家編列之「捐贈」、民眾或機構的捐款...等,
大愛或其他宗教台的收入,則可能有信眾的支持及企業的贊助、或是環保回收金之類的。
而除此之外的商業頻道(無線、有線)的收入,
主要有幾個來源:從系統業者那裡收到的版權費,約15%~30%
節目版權收入
衍生收入,如三立的華流雜誌、愛玩客雜誌
廣告費,佔比最高
其他還有辦活動、租借攝影棚、接置入性行銷、節目冠名、賣地、蓋飯店...等,
有的媒體還經營新媒體與商務平台。
版權費費用依頻道熱門程度而定:
如果是新聞台,頻道業者向系統台每戶每個月收取5至10元;
日本台大概5至6元;電影台從每戶5至10元都有,差異很大。
綜合台每戶從1至5元、戲劇台每戶約2至3元、
體育台約8至10元、音樂台約1至2元、兒少台約1至2元。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353970 (2009.11)
2.
付版權費對系統業者來說其實是龐大的成本,
不過還好頻道代理商是「自己人」,
所以頻道那邊收到的錢,偶爾還會被打個折扣。
來,數學時間!
根據NCC的資料,
截至2016年第一季,台灣有線電視訂戶數為510萬5088戶,佔全國戶數60.2%
這邊以三立都會台為例,他的定位是綜合頻道,
以他熱門的程度算他5元/月,
(不過那是2009的數字,如今或許更高?)
那麼三立都會台每年能收到多少版權費用呢?
5(元/月) x 12(月) x 5105088(戶) = 306308280(元)
答案是,3億630萬5280元 (如果沒有被打折的話)
再加上廣告及其他收入,就是一個頻道每年的總收入,
還記得前面說的嗎?
版權費只佔頻道總收入不到三成。
東森因為家族頻道多,授權費不少,約佔總營收的25%。
http://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14166659.A.DB2.html
(看來25%還算多的了)
3.
而廣告費部份,
台灣因為當年天殺的第四台就地合法、很大方的核發執照、沒有建立頻道退場機制...,
頻道數一直超級多,導致廣告收入僧多粥少,
大家都有、但是大家都吃不飽,
直接間接的影響了節目製作的費用,
就是傳說中的cost down...因為收入少、所以壓成本。
因此一直看到低成本的談話性節目開了關、關了再開,
出外景要發藝人、要很多攝影機、要更多工作人員、要交通時間...還累的要死,
還不如在攝影棚一次就可以把一整個禮拜的份量錄起來。
導播組、攝影組、燈光組、道具組、梳化組、場記...
每組女生當男生用、一個人當兩個人用、每個組互相COVER(然後再互相咒罵XD)。
電視台為了節省開新劇的成本,所以戲越演越長。
怕觀眾不愛看不買單,所以專拍愛來愛去的戲,
不然就是不管什麼題材,一定要談戀愛。
這就是台灣的綜藝與戲劇製作環境,
錢給的夠多也就算(?),
一個人當兩個人用就是因為沒錢請兩個人來作兩個人的事阿!
4.
來,數學時間又來了!
台灣有線電視收費依規定上限是600元,目前平均540元,
有線電視訂戶數為510萬5088戶,
那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可以收到多少錢呢?
540(元/月) x 12(月) x 5105088(戶) = 33080970240(元)
答案是,330億8097萬0240元
各位客官,不需要等時間才能兌換的支票,而是現金喔!
5.
回憶一下前面給頻道的版權費,
540元中有約240元是交給頻道(頻道代理商)的費用,
( http://www.jonesday.com/zh-CHT/----03-07-2013/ )
佔比四成多,而且未必能全到頻道手上。
其餘的扣掉基礎建設以及營運成本就是利潤,
預計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每年的「毛利」約40%以上。
(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2/10/blog-post_86.html )
...好像有點好賺,
而這正是外資基金對有線電視系統這麼情有獨鍾的原因。
6.
所謂的「頻道代理商」是台灣特有的機制,
一個頻道其實要對應的窗口就是五大MSO+其他獨立系統業者,
真的需要多一層頻道代理商「代理」嗎?
收視戶的錢繳進系統商口袋裡,
但系統業者的獲利 = 頻道代理商的獲利 ≠ 頻道的獲利,
至少比例上不是那麼對等,
頻道有的要付上架費、收版權費的還會被打折,
那毛利40%以上的大餐,
對頻道而言是看的到吃不到的。
「系統業者」跟「頻道代理商」就這樣聯手瓜分了大部分的收視費,
我們所繳的錢,只有很少很少部份是給頻道的。
BUT,人生最神奇的就是這個BUT!
說好的一條龍呢? 只有頭跟身體卻沒有尾巴是湊不齊一條龍的!
7.
頻道經營的好,那個錢錢也是一直來一直來的,
更何況經營頻道還有些意想不到的好處(?),
私募基金跟財團怎麼可能放過。
所以東森電視就從力霸王家、凱雷基金(富邦手上應該也還有股份),
到現在傳出要賣給美商集團(傳言中是中資的DMG)
雖然剛剛才傳出破局,
但因為凱雷這幾年獲利很可觀(售價也很可觀),
市場上不難找到賣家,只怕賣家資格不符XD
八大家族也有大部分股權賣給安博凱基金(安博凱目前同時擁有中嘉系統),
然後再賣給瑞典的私募基金。
此外還有旺中蔡衍明的中天頻道(另外還有紙媒)、王雪紅的TVBS家族、
練台生的年代集團、和信辜家的緯來家族...等。
富邦集團是其中比較特殊的狀況,
除了擁有momo台外,
富邦旗下還有台灣大哥大,掌握了有線電視系統三成左右(富邦+台固)的市場,
因此成為結合了手機、市話、固網的通包網路業者。
是系統商、頻道代理商、頻道的垂直壟斷代表。
這其中有媒金通吃的問題在,
但因為系統台是蔡家兄弟個人名義持有,
定義上並未達媒體壟斷...
(是的,規定就是這麼神奇)
8.
財團收購媒體各有目的,
來來去去的外商私募基金則就是簡單的投資,
經營媒體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獲利了結抽身才是重點。
所以他們不用管什麼影視文化發語權、栽培人才、健全生態...,
觀眾喜歡看韓劇?買!
喜歡看什麼陸劇韓綜陸綜,都買來播吧,反正跟自製比起來,用買的便宜多了,
還不用自己養團隊。
只要收視數字好看、廣告滿檔、報表漂亮,
「持有」一段時間後就可以拋售了,幹麼「經營」?
這是造成一些媒體無心於經營的根本原因。
買外劇的確比自製成本低,
這也是一些無力自製或成本不足以全自製的頻道的方向,
但有些花大錢買外劇卻不願自製的頻道我就不了解了,
難道這樣算起來還是比較划算嗎?
9.
系統商-頻道代理商-頻道,
由上下一條龍所造成的壟斷(還有前兩者的水平壟斷),
不但決定了你能「看到什麼」,也決定了你「看不到什麼」。
還記得2012年標語為「你好大,我不怕」的反媒體壟斷運動嗎?
起因就是旺旺集團的蔡衍明,在買完中時、中視、中天後,
想要再買下中嘉湊齊四中(?),
將成為結合平面、頻道、系統台(兼頻道代理商)的垂直壟斷。
當時旺中為了反擊反媒體壟斷運動,
動用旗下電子、平面媒體「放大檢視」相關人士。
當年跨年,蘇打綠青峰在中視轉播的現場進行了反媒體壟斷的發言,
結果重播時就被剪掉惹。
壹傳媒老闆鮮明的個人(政治)色彩,
也曾讓幾乎把中嘉當作囊中物的旺中放話說不會讓壹電視上架的。
當初不少人反對中嘉案就是因為,
如果蔡衍明取得了中嘉,旗下(及其所代理的頻道)的頻道,
可能會因為害怕被報復開始自我審查,形成寒蟬效應。
中嘉案最後是因為不符法規及可能造成壟斷而被擋了下來,可喜可賀。
練台生則是有前述壹電視突然就能上架的經典案例。
而有在看棒球的人應該還記得2014年的中華職棒轉播權大戰,
當時由代理商MP & Siliva取得轉播權,
然後將權限賣給博斯運動頻道。
博斯運動頻道是MOD上的運動頻道,
取得轉播權將有助於他們爭取得以在有線電視系統上架,
但博斯上架的心願始終無法達成,
後續更是整個亂七八糟,造成中職聯盟會長黃鎮台請辭下台。
當時就有傳出是競爭失敗的原轉播單位緯來扮演了關鍵角色,
緯來的母企業是和信集團,
而和信集團擁有中嘉系統的股份。
10.
如前言所述,
這篇的立論已經先扣掉中國市場的磁吸、媒體科技的進步所造成的環境改變,
只單獨講了媒體壟斷。
在媒體或討論者責怪:
人才外流中國、中國市場太大、大家都愛看韓劇韓綜、觀眾都跑到網路上不看電視..前,
先檢視一下我們的媒體環境真的沒問題嗎?
這樣的結構真的健康嗎?
媒體壟斷所造成的問題一言難盡,
有的影響明顯可見,有的影響埋得很深,讓你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
像...
你每個月交給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第四台)的錢他們都拿去作什麼?
為什麼我家這邊第四台業者這麼跩?
為什麼我不能選擇看其他家業者的?
你家電視打開為何是這些頻道?
這些頻道為何是現在這樣排序?
為什麼我不能選擇自己想要的頻道付錢就好?
為什麼台灣的數位化這麼慢?
為什麼台灣高畫質的行程落後別的國家這麼久?
為什麼電視台不多花點錢作節目?
(這不完全與壟斷有關,但壟斷影響了環境,不過也不能排除電視台擺爛)
為什麼電視台一直買外劇來播?
為什麼電視台一直重播?
為什麼中時要在二版以3/4的篇幅刊登黃國昌丟煙蒂的照片? XD
為什麼在電視上看不到職棒轉播?
甚至黎智英為什麼賣掉壹傳媒?
希望看完這系列文章,能讓你稍微有新的思考方向。
--- 真的沒了。---
給END的人,
不看上面內文沒關係,推薦這篇文章:
電視產業的沒落,不是過度競爭,是「沒有競爭」:是政治問題,也是人性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703/1222259
是一篇擲地有聲、言簡意賅的好文章(對不起我話太多)。
--
僅僅活著是不夠的,我們要自由、要陽光,還要一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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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69.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469721825.A.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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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沒有要幫電視台們脫罪的意思啦 XD
三立有做的好的地方,那就誇獎,
作不好的地方,只要不是無理謾罵,也不是說不得。
電視台或許也只是結構中的一份子,
只是站在最外面被看到,
但不能否認他們也是台灣影視環境惡性循環的共犯之一。
大家目前寄望廣電三法很深,
希望能一舉清弊,
不過影視環境(甚至台灣所有事)從來都很難靠法規解決到什麼...
電視台的責任感、從業人員的自覺、觀眾的素養...或許也是問題所在?
但事情總還是要作的,
期望廣電三法能至少健全環境,
把雜草稍微清一下,讓大家有空間能施展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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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resbien: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07/2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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