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爸爸] 溫蒂的撫養權及遺棄罪的討論

看板TaiwanDrama作者 (黑森林)時間11年前 (2013/07/05 21:39),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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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16482003 (MHP老獵嫩咖)》之銘言: 大哥 你解釋不能看一半啊... 以下討論與"無自救力之人有關 : 最新司法判例見解 : 民國 87 年 07 月 10 日 : (87 年台上字第 2395 號) :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後段之遺棄罪, : 以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者,對於無自救力之人, : 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為要件。 : 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 : 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危險者而言。 : 是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三七七七號判例所稱: : 「若負有此項義務之人,不盡其義務,而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或保護, : 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並不發生危險者,即難成立該條之罪」, 這邊的意思是 就算"有義務的人"把小孩丟著不管 符合294 但是因為小孩在一個安全的地方 並沒有生命危險所以不成罪 此為具體危險說 : 應以於該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之際,業已另有其他義務人為之扶助、 : 養育或保護者為限;否則該義務人一旦不履行其義務, : 對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自有危險,仍無解於該罪責。 這才是本號判例的意旨 白話就是 媽媽丟了你 還有爸爸 如果爸爸有養就沒有生命危險 依照民法1115條的扶養順序認定 但是如果媽媽丟小孩在醫院 也沒有"爸爸"來扶養 就算小孩子留在醫院沒有即刻的危險 也是成立本罪 採抽象危險說 所以重點是 恩恩...... : 是說 三立這種平行時空會引用這招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31.230 ※ 編輯: blackwoods 來自: 61.230.131.230 (07/05 21:41)

07/05 21:42, , 1F
這篇的重點在唐溫是否有人是生父XDD
07/05 21:42, 1F

07/05 21:44, , 2F
剛剛看了下整串LIVE 也沒提到生父是誰
07/05 21:44, 2F

07/05 21:45, , 3F
嘛…總之就看三立怎麼收吧
07/05 21:4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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