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小心] 緊急尋求幫忙找人!!詐騙newwei01

看板Tainan作者 (搖滾夢)時間5年前 (2019/01/06 14:50), 5年前編輯推噓2(313)
留言7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推 k5792688: 賣帳號户口的也是被害人? 01/06 12:07 → id44kimo: 因為被害人一定先用 ptt 帳號去報案 ptt 最後一定會拉出 01/06 12:19 → id44kimo: 你資料 01/06 12:19 → id44kimo: 但是賣帳號最後會被查出沒問題 但是法院會跑不完 01/06 12:20 → id44kimo: 目前ptt 有專人在研究這塊 很有趣 01/06 12:21 推 porterst: 感謝分享 01/06 12:34 推 qq204: 賣帳號和銀行的是被害者? 我不覺得 01/06 14:07 小弟有碰過這種案子 分享一下 推 qq204: 賣帳號和銀行的是被害者? 我不覺得 01/06 14:07 這個不一定是知情的狀況 相信大家在臉書各大社團都有看過 "在家輕鬆打字"一周賺五千 想了解詳情請+LINE 他會跟你要帳戶跟證件說要用來發薪資使用的 基本上這種就是要詐騙戶頭使用的 至於金融卡如何取得可能就另有他們的話術 -------------------------- 至於被拿去當人頭戶的 基本上都無罪居多 我自己遇到的一個案子 帳戶借同學詐騙使用 簡易庭宣判 帳戶本人判無罪 要抓同學(通緝中) 錢呢?同學當下知道被害人轉帳就馬上領走了! 要得回來?未成年或許有機會向家裡追討 成年人基本上鼻子摸摸認了吧 頂多就是刑事詐騙進去蹲 蹲完又出來詐 詐欺刑期太低根本犯罪天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28.2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546757428.A.9A3.html

01/06 16:00, 5年前 , 1F
我之前問到的情況是,賣帳戶的「有收錢」,會被認定為
01/06 16:00, 1F

01/06 16:00, 5年前 , 2F
共犯。
01/06 16:00, 2F
那應該是我的案子 戶頭持有人說"沒收錢" 所以沒事 ※ 編輯: N82 (114.39.228.230), 01/06/2019 16:50:17

01/06 17:03, 5年前 , 3F
賣帳戶毫無責任也太扯,連提款卡密碼都給對方不會不知
01/06 17:03, 3F

01/06 17:03, 5年前 , 4F
情,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應該有刑責!法官真是台灣亂源
01/06 17:03, 4F

01/06 17:23, 5年前 , 5F
輕鬆打字這個有看過!!
01/06 17:23, 5F

01/07 08:40, 5年前 , 6F
有給實體帳本或密碼 對方才能用吧 也沒這麼容易變洗錢戶
01/07 08:40, 6F

01/07 08:40, 5年前 , 7F
01/07 08:40, 7F
文章代碼(AID): #1SCQKqcZ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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