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維冠案判太輕? 賴清德:法官應出來面對已回收

看板Tainan作者 (馬修范恩SUCK)時間7年前 (2016/11/27 10:39), 7年前編輯推噓19(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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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itaha (Waitaha)》之銘言: : 維冠案判太輕? 賴清德:法官應出來面對 : 2016年11月26日18:10 : 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案昨天一審宣判,建商林明輝等5名被告各判處5年徒刑,最高罰金9 : 萬元。台南市長賴清德今天表示,法官的判決結果與社會大眾、受災住戶期待差那麼多, : 地方法院法官應該出面說明判決理由,說清楚判決依據,才能符合社會期待。 : 賴清德今天下午接受網路直播訪問,暢談各項施政,網路直播觀看人數最多是1600多人, : 最少也有800多人。 : 由於維冠大樓倒塌案昨天宣判,多數網友想知道賴清德的看法。賴清德的觀點與社會大眾 : 雷同,都認為判的太輕,但他認為,法院判決有一定的依據,判決結果跟各界期待差那麼 : 多,法院必須出面講清楚,才能符合社會期待。 : 提及未來動向,賴表示「目前沒有任何選舉計畫,也不會入閣。」他說,自己跟高雄市長 : 陳菊相同,手邊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不會離開市長位置。他也肯定行政院長林全是改革者 : ,只要立法院全力相挺,林全一定會有所作為。 : 賴清德從政20年,歷經國大代表、立委、市長等工作,他表示「有點累了,想充電一下。 : 」他說,他不後悔從政,如果可以重新選擇,他還是會步上政治工作。(辛啟松/台南報 : 導) : http://imgur.com/ZMyANr0
: 賴清德接受網路專訪,認為法官應說明維冠倒塌案判決理由。翻攝畫面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126/998384 : 蘋果日報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聞稿 有關報載賴清德市長在網路直播時指稱維冠案法官的判決 結果與社會大眾、受災戶期待差太多,地方法院法官應該 出面說明判決理由、判決依據,才能符合社會期待等情, 本院澄清說明如下: 1、按法院裁判的範圍,僅能在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 官起訴的範圍內為之;而罪刑法定原則,乃國家刑罰權行 使的準則,均係法院依法裁判的根據,亦為民主法治的基 本精神。以上均為民主法治國家,為保護人權,堅不可摧 、必須嚴守的核心價值。 2、本院受理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維冠建商 林明輝等人之罪嫌,僅及於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本院僅能 就此進行審理裁判。而從一重論斷之業務過失致死罪,其法 定最重刑度為五年有期徒刑及併科新臺幣九萬元罰金,法官 審酌本案情節,已依法量處業務過失致死罪之法定最重刑, 雖亦認眾多被害人及家屬身心巨創,即便量處上述法定最重 之刑,猶嫌不足,亦僅得透過人民的聲音,督促立法機關修 改相關規範或提高刑度,尚不得自行任意添加刑罰,否則即 違背罪刑法定原則,而非法治之國家。 3、人民有知法守法之義務,國家之公務員更應如此,賴 清德市長身為直轄市長,曾任國大代表、四屆立法委員, 對於上開業務過失罪之法律規定適用,理應有正確之認識 ,其若認原有法定刑度尚有不足,亦不乏提案修法之機會 ,竟猶忽視國家刑罰法律之規定,恣意對本院之裁判為毫 無法治意識、無理的批評,本院對此甚感遺憾,特發新聞 稿予以澄清,以正視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zeuKQ1ujsAdMTVsV3hEVXNhR3c/vie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93.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80214397.A.418.html ※ 編輯: mashmabo (114.40.93.21), 11/27/2016 1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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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過立委也正在當市長的,這種民主法治水準....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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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還要符合全民期待 真可笑 想民調想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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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過半了不找自家立委修法 只會亂吠秀下限 這種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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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蒜宗痛... 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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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打自家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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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沒啥不想打自家陣營問題,就說對這件事深表遺憾,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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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都當毫無知識水準的白癡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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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黨中央討論是否有需要提高刑度的必要這樣,要賴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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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也太兇 我們神的面子往哪裡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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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說這是以前的法了需要與時俱進,哪有會打自家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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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常識嗎?還要法官出來說明,腦殘市長,丟臉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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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階段,DPP立委就說要修法,快ㄧ年了,經過2個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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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了什麼鳥蛋嗎?判決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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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政客都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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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你的遶境部隊去繞法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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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賴的個性,應該會發新聞稿澄清,難道市長不去做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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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嗎,流於口水,耗費行政丶司法資源。賴玩弄民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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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能當醫師了 怎麼會是這種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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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神別在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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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把賴英九臉都打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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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炒他人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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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醫術高,但平常生活可能無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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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判最重刑度了,可悲的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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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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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給賴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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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是那些腦包一直賴神賴神的??! 不就是你們?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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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就是想跟著民粹風向球展現好像超然,其實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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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像「腦袋超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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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太久變笨正常~~從前為理想抱負,現在為選票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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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用這麼好被操弄,賴這樣說的本意是盡一個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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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領頭喚起大家意識的發言行為,一個正常有稍微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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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人都知道判五年是這條法律當初設置時最重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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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但是不是每個社會上安居樂業的人都必須知道,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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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社會輿論一定會導向法院判太輕啊,賴的發言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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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成是為了給台南地院一個說明法意識的好機會,歷年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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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都不會為了這種判決結果去特別發聲明與社會大眾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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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雖然可以同理這是司法人員與一般民眾的專業差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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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每次都如此為了沒自己先做功課的人特別說明,但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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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被講說是不親和人民;正常人也知道身為市長的賴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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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權力的,所以特別點出賴做過四屆國大代表這內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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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說說唱唱好看而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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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盡責的公眾人物應該做的是利用他的發言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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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達正確的資訊,而不是說出"判太輕"這種會造成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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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只是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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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樓上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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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講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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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粉ㄠ的好難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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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賴清德,瀨粉表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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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本來大眾就不太信任台灣的司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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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這傢伙是馬3.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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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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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解釋,真想問某些只會喊恐龍法官的人臉有沒有一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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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粉表示:賴是在反串拉鄉民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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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BD大,就因為司法信任度已經很低了,更不應該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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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訊息混淆大眾,照樣做無益於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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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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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出國大代表不是指賴繩可以修法吧,而是指賴繩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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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實況(因任職國大代表過),而且賴繩應該盡公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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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責任向大眾解釋判決,由此引導呼籲修法,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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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批評(更何況是沒道理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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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出癩皮的經歷 就更說明他只想作秀 秀下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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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知道刑度上限的人 跟風作秀說判太輕 不去呼籲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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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黨 修法提高上限 全面執政 卻跟在野時一樣 完全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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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全面推拖 講的話跟一般鄉愿一樣 擺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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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9:16, , 65F
推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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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38, , 66F
以殺人罪起訴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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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以殺人罪起訴,會判無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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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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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變神經病了,還造神,不覺得賴都沒穿內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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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EaTzGO (Tainan)
文章代碼(AID): #1OEaTzGO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