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到你家噴消毒水不能拒絕??已回收

看板Tainan作者 (熙卡魯)時間8年前 (2015/08/27 00:58), 編輯推噓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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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跟原po說明 噴藥除蚊是有法令依據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 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 並事先通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 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 必要時,並得要求村(里)長或鄰長在場。 第一,相關人員已盡告知義務 第二,噴藥的目的是為了降低蚊子成蟲在原po家中生存的機會, 進而削減您及您家人(甚至鄰居)被蚊子叮咬的機會 第三,登革熱透過蚊子叮咬帶原者而進一步散播, 所以盡量撲殺蚊蟲,降低傳染風險(天曉得在你面前飛的蚊子有無帶病毒?) 第四,你這麼確定家沒蚊子? 蚊子只會待別人家嗎? 依據莫非定律,當一見事情發生的機率不為0,那它就一定會發生 (該定律這樣說對吧XD?) 最後,不配合防疫的罰鍰金額沒-你-說-的-這-麼-低! 套上述第38條的罰則(同法第64條) 除逕行強制處分外(應是噴藥),並得處新臺幣6-30萬以下罰鍰。 (6萬塊我去抽脂還有找咧!!!!) 現在疫情警張 噴藥或相關防疫人員在這種大熱天要執行防疫工作 同時也要背負民眾的怨言及輿論壓力 支援的國軍弟兄也有很多犧牲假期來幫忙(聽說執行任務後還要回營區站哨) 原PO~ 請你體諒,你的配合就是幫助台南市防疫更進一步 如果還是無法接受 那就申請大法官釋憲吧(?) 最後還是要說: 天佑台南,疫情退散!(敬禮,舞台下降) ※ 引述《birdhon (晴天光)》之銘言: : 剛剛接到里長通知 : 說明天市府要派人到你家裏面噴消毒水 : 我聽完直接跟里長說 : 家裡面有行動不便的老人 : 也有兩個幼兒 : 可不可以噴外面就好 : 家裡面真的現在蠻ok的 : 他說明天警察會強制執行 : 不配合還會罰錢30000-60000 : 馬上打1999問市政府 : 電話轉到負責單位 : 他說依據疾病管制條例啥的 : 就是要噴 : 因為我們不噴 : 蚊子就會躲到我們家裡 : 我說我們家沒人中登革熱 : 他直接擴大解釋 : 說北區現在就是疫區 : 老實說聽完 : 情緒真的很有 : 噴完 : 就不會有蚊子???? : 但現在不爽的 : 不是噴完會不會有蚊子這件事了 : 而是這樣的強制執行 : 我真的覺得很擾民 : 真的很擾民 : 真的很擾民 : 而且你噴的地方是我私人的家...... : 這樣真的沒辦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52.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40608314.A.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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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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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佑台南,疫情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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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的配合就是幫助臺南市防疫更進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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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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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tV0w5b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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