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我也不想當訟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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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能了解想告人309~310的想法. 只是想出一口氣. 看看此po文者應該也從事法律相關. 才須要寫狀. 那會不明白法院訴訟集團. 為了這種事上法院真的很浪費資源. 當然浪費最多是在偵查階段. 因為這種案件到法院一定簡易判決處刑. 不開庭直接判(當然如果在上訴另當別論). 為這警察要先約談在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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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真是嚇死我了. 原來1990年次的大學生這麼快就拿到律師拉,原來中科大有法律相關的本科系呀,還能夠自修法學,還會寫狀了呢真的好棒棒,哥哥我也在120唸過一年法律系要不要讓我幫你看看有沒有什麼遺漏的地方。. 我直接給你我事務所的地址好了,我怕你報警後警察又要查ip又要找人,還擔心你被吃案,不用
(還有16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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