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下輕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 引述《maggie024 (莫莉)》之銘言:
: 以前不能檢舉違停那就算了
: 連併排都不開放檢舉
: 那不就等同宣佈ㄧ中街的太平路鼓勵大家來停車嗎?那邊ㄧ到假日整條路根本停車場欸
: 你說檢舉過多警力不足無法處理
: 那整天讓人簡訊報案、電話報案叫警察出來現場也只能勸導玩躲貓貓根本不開單做無用功
: 不是更浪費警力、浪費執勤時間嗎?
: 怪不得警力不足啊......都在做這些白工勸導再勸導...
民主社會嘛 就民意對撞看哪邊人比較多
王國材說擾民所以微罪不舉 那覺得一堆違停跟併排停車影響交通的也烙人去抗議啊
這個應該是打爆地方立委的服務處電話最有用 立委可以凍結行政預算.
至於警方 開不開單勸不勸導反正都是上一天班 看上面指示是怎樣就怎樣做
要解決問題要找對人 現在變微罪不舉一定是一堆被開單的跑去找民代關說
罵警察沒什麼鳥用
不然等之後有隨電線杆附的科技執法 這就沒得關說了 但是要推廣應該還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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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不好!"
"但是是正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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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12.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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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errylin (36.233.112.51 臺灣), 03/07/2024 17: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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