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細說《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王子)時間4年前 (2019/12/02 00:57), 編輯推噓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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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來源:焦點事件 記者署名:王子豪 新聞標題:細說《台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新聞連結:http://www.eventsinfocus.org/issues/3487 新聞內文: 台中市政府在2016年1月26日公告施行《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第3條第4項要求受管制者「自本自治條例公布日起四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百分之四十 」,對象包括台中發電廠(中火)、港務公司台中分公司、中龍鋼鐵等3單位(參考)。 中火有10部燃煤發電機組,燃煤發電機組屬於「固定污染源」,依《空污法》第24條、《 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需要有地方政府核發的「 操作許可」與「燃料使用許可」才能運轉。許可期限到期後,需要申請展延,展延的時間 ,2018年6月前依《空污法》第29條「每次展延不得超過5年」;2018年6月《空污法》修 法後,改為第30條「有效期限為3年以上5年以下」。 中火過去全廠的「生煤使用許可」是2,100萬公噸。除9號機許可在2017年10月到期外、與 其它9部機組的許可都在2018年2月到期 ,市府以加強監督管理為由,並未以過去慣例的「5年」為期,而僅核發出2年的展延,並 在「其它規定事項」中,把全廠總許可量限制為1,600萬公噸,並引用「自治條例」與其 條文內容。 ●《台中生煤自治條例》有效性問題 2015年發生雲林縣的《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被環保署認為地方無 權限制「能源種類」而認定無效並退回的前例。 台中市的自治條例雖然在條文的擬定上有作出一些調整,避開限制「能源種類」,同時也 沒有在自治條例內規定罰則,不過行政院仍覺得有疑慮,而沒有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 第4項「備查」。 然而,行政院並也沒有依《地方制度法》第75條第2項「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台中 的自治條例,而是提出一些「建議」,希望台中市政府修改。市府後來沒有修改,並認為 既然沒有被退回,依《地方制度法》第2條第1項第5款對「需備查事項」的定義,是地方 政府可以全權處理的業務,只是陳報給上級政府知悉,因此台中市政府目前仍認為這份《 自治條例》是有效力的。 ●「減量四成」的基準、如何執行、何時生效 在「減量的基準」爭議,早期市府的態度曖昧反覆,一直沒有說清楚。有時傾向台電主張 的,以燃料「許可」量的2,100萬公噸減四成,是1,260萬公噸;有時又傾向民間團體主張 的,以近年最高「實際」用量,2014年的1,839萬噸減4成,是1,104萬公噸。直到2019年 下半年,市府才確認態度,認為減量4成的目標值是1,104萬公噸。 再來是要如何執行、在什麼時間點生效?民間團體認為,2016年1月26日公布的條例,條 文裡所說的「4年內」,是指要在「2020年1月26日『前』」達到減量四成的目標。但市政 府管制中火燃煤發電機組這種「固定污染源」,依據的是依《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 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核發的「許可證」,例如在中火2017年底10部機組拿到的10張許可 展延上,就寫到「全廠生煤年用量不得超過1,600萬公噸」。 若透過「許可證」管制,中火9號機的有效期間是2017年10月到2019年10月,其它9部機組 可證的有效期間則是2018年2月底到2020年2月底,與「1月26日」這個日期不相符,而該 如何處理時間落差的問題,在兩年前許可展延時也沒有處理。 ●2019年底爭議爆發 台中市政府一直到2019年9月底以後,才逐漸對《自治條例》第3條的解釋踩定立場,但此 時一是接近年底,台電要調整2019年的生煤用量能力有限,二是又到了審查許可展延的時 間點,爭議迅速生溫引爆。 台中市政府定調「中火2019年全廠生煤年用量不超過1,104萬公噸」,並表示之後的許可 量,都將限制在1,100萬公噸,若台電違反許可內容,市府將開罰,甚至撒銷中火的使用 許可。台電則認為,許可上的限制就是1,600萬公噸,而台電已承諾2019年的燃煤用量不 超過1,300萬公噸,已經釋出最大的誠意。 眼前將出現兩個爭議,一是,中火2019年的生煤用量,必然會超過1,104萬公噸,屆時台 中市政府是否會開罰、台電又是否會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 二是,中火的10張許可的展延,9號機在2019年底、其它9部機在2020年初到期,並需要再 次審查。台中市府表示,將依《自治條例》把生煤許可量下縮到1,100萬公噸。不過依據 2018年修訂的《空污法》第30條第4項、以及2019年9月底剛修訂的《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 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43條,除非符合《空污法》第30條第4項列出的例外情況 ,否則許可展延時,原則上要「原照展延」,不能變更內容、刪減許可量。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示,中火並不符合《空污法》第30條第4項的例外情況,依照 中央政府的主張,台中市對許可展延的審查,應該維持在1,600萬公噸。台電表示,目前 的許可展延審查是以1,600萬公噸送件,並在「其它規定事項」中,表示出努力不超過 1,260萬噸的方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48.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575219456.A.DAB.html

12/02 01:32, 4年前 , 1F
媓要台中市民吸飽吸好。
12/02 01:32, 1F

12/02 01:32, 4年前 , 2F
不想繼續吸,記得在1/11讓媓下架吧。
12/02 01:32, 2F

12/02 07:10, 4年前 , 3F
純噓樓上
12/02 07:10, 3F

12/02 08:51, 4年前 , 4F
封閉煤倉呢?這個可以罰錢嗎?
12/02 08:51, 4F

12/02 09:37, 4年前 , 5F
此一時彼一時呢
12/02 09:37, 5F

12/02 09:37, 4年前 , 6F
當年中火全開的中央政府,下野後轉進地方政府
12/02 09:37, 6F

12/02 09:38, 4年前 , 7F
反過來要求中央政府加大減煤力道
12/02 09:38, 7F

12/02 09:39, 4年前 , 8F
坐等明年立場對調
12/02 09:39, 8F

12/02 12:35, 4年前 , 9F
期待立場對調。政黨輪替是最好的照妖鏡。
12/02 12:35, 9F

12/02 12:36, 4年前 , 10F
2樓媓粉,不在乎台中人吸毒氣。
12/02 12:36, 10F

12/02 12:39, 4年前 , 11F
那是三樓,二樓是你...
12/02 12:39, 11F

12/02 16:12, 4年前 , 12F
imrt正常發揮
12/02 16:12,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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