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協尋] 車禍當事人/西區/若需影片請來信
: 今晚19:38在西區忠明南路330號前的車禍,
: 打電話問過交通隊是否有類似車禍,有影片可提供
: 交通隊說影片大於10MB無法E-MAIL,需要拿到隊上
: 但地點離我有點距離,這幾天不一定有空
: 而且交通隊提供的車號跟我拍到的似乎不一樣XD
: 當事者若需原始檔案請來信或是自取(霧峰/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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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紀錄]
: 協助方式:行車紀錄
: 車禍方式:車對車
: 車禍地點:西區忠明南路330號前
: 雙方車子型號:白色機車vs深色(深藍或黑)休旅車
: ======================================
推好心。
我也曾主動提供過兩次,
一次打去交通隊的時候
警察問我「下班後會直接回家嗎?有沒有空?」
我還以為他在約我,
原來是要我跑一趟第六分局提供檔案;
另一次停紅燈時,前面兩台機車相撞,
我在車子裡大喊問當事人需不需要行車紀錄,
匆忙留電話就綠燈繞過他們開走了,
後來我燒錄光碟給他使用;
可是我被側撞那次,
她竟然說她的行車記錄器剛好壞掉了,
堅決不提供,
我只有前面的行車記錄器拍不到,
而路口監視器角度也不對,
明明她是後車又沒打方向燈,
最後在沒有明確可供判斷的條件下,
肇責竟然一人一半。
經歷這些,我都開始懷疑人生了。
當然還是會持續提供幫助,但好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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