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六都最新債務數據 截至106年5月底止消失
※ 引述《AZBTPATONY (AZBTPATONY)》之銘言:
: 補充 有人談到賣地還債一事
: 貼一下數據
: 都市公有土地面積(公頃)
: 101年 105年
: 新北市 70,828 70,878
: 台北市 12,568 12,586
: 桃園市 8,215 8,545
: 台中市 83.822 36,231
: 台南市 28,484 19,103
: 高雄市 31,629 18,766
: 成長幅度
: 新北市 0%
: 台北市 0%
: 桃園市 4%(增加)
: 台中市 -57%
: 台南市 -33%
: 高雄市 -41%
: 註1 (低於小數點則計算為0)
: 註2 台中市103年還有80,523(公頃)
: 高雄市則在104年還有32,154(公頃)
: 註3 公有土地區分為
: 都市公有土地以及非都市公有土地
: 這裡只看都市公有土地
: 註4 以上資料來源 參考內政部統計
通常我看到這種東西都會懷疑,沒辦法生性多疑。上面原po寫
台中市103年還有80523,然後更上面的對照,統計是到 105年
,可見這類的統計都是「今年公布去年統計的資料」。
那原po為什麼提 103 年,因為 103年 = 2014年 = 輪替年。
而且它只寫資料來源參考內政部統計,卻沒貼網址。我google
查到網址如下:
內政統計查詢網
http://statis.moi.gov.tw/micst/stmain.jsp?sys=100
例如你選地政→地籍管理→已登計土地概況
接著在左側,點 moilogo.jpg圖檔 已登記土地面積─按區域別、用地別分
統計項選取消勾選總計,然後勾選公有及公私共有,複分類勾選
台中市(全選),用地別勾總計。
統計期則選 100~105 年(週期這時只有年可選),其它都用預設值
,都設好後就按查詢
http://statis.moi.gov.tw/micst/stmain.jsp?sys=220&ym=10000&ymt=10500&kind=21&type=1&funid=c0510102&cycle=4&outmode=0&compmode=0&outkind=1&fldlst=0101&cod00=1&cod06=1&cod10=1&rdm=jpbmjqee
縮址:https://goo.gl/21G5G9
http://imgur.com/6MBgtfY.jpg
看公有地一項就好,我自己按計算機算與前一年增減值
公有
台中市/用地別總計 增減值
100年 135,214.79
101年 135,817.87 +603.08
102年 135,813.67 -4.2
103年 135,861.67 +48
104年 135,355.79 -505.88
105年 135,172.93 -182.86
所以他的數據怎麼來的??他是不是把 135, 後面的 861.67 當成
八萬多公頃了?
六都的綜合列表
http://imgur.com/rFdAeg4.jpg
我講白一點,負債破表一事藍營議員都開過不只兩次記者會痛批了
,如果公有地也像原po說的那樣巨幅減少,早就上新聞了。
補充一下,內政部統計資料還可以撈別的資料來看,大家有空的話
可就自己感興趣的部份查詢,然後複分類就勾六個直轄市,這樣就
會很清楚台中的數值與其它五都的對照。
例如人口的部份
http://imgur.com/P8VwOK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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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87.2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98703168.A.C19.html
※ 編輯: laechan (118.170.87.201), 06/29/2017 10: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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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對啊所以我刪掉了。因為我一開始查總土地面積與公有地面積時
誤會成 2xxxx : 1xxx = 1x : 1 的比例關係(以為佔不到 10%)
※ 編輯: laechan (118.170.87.201), 06/29/2017 10:51:37
我目前質疑的是都市公有地 8xxxx 公頃→3xxxx 公頃的資料來源,
目前想來只有一種是最可能的,就是台中市政府把一堆都市公有地
變更為非都市公有地。
例如(我只是猜測)
XX不可行
都市公有地 ───→ ○○用地
申請變更
市府 就可行
都市公有地 ──→ 非都市公有地 ────→ ○○用地
先變更 再申請變更
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 2 條 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特定農業、一般農業、工業、鄉村、森林、
山坡地保育、風景、國家公園、河川、特定專用等使用分區。
※ 編輯: laechan (118.170.87.201), 06/29/2017 1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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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錯字.
我還有想到一種情形就是反過來,非都市用地的用途受限(包含其周邊)
,都市用地較靈活,為免部份區域或其附近用地被濫用,所以將都市用
地變更為非都市用地。到底是屬於哪一種,或是其它可能,沒研究就不
清楚哩,以上純猜測。
※ 編輯: laechan (118.170.87.201), 06/29/2017 12: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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