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公投已回收

看板TaichungBun作者 (mo)時間8年前 (2016/06/05 23:02), 8年前編輯推噓25(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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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才有時間看一下公投什麼東西, 看完就覺得這到底是在投什麼? (2) 板規修正方向公投 - 酸文、不明顯人身攻擊 現行條文 2.4 :禁止發文或推文含有酸文、不明顯人身攻擊,違者禁言20日。 ※ 不明顯人身攻擊:主詞雖不明顯,但有人知道這是在指某位人士。 ※ 難以判斷但確實已引起誤會者,由申訴人和被檢舉人私下溝通, 若溝通失敗才由板主裁決。 你怎麼會把酸文跟人身攻擊擺在一起投? 有人把傷害罪跟殺人罪一起看的嗎? 把兩件輕重緩急的事情擺在一起投票, 這是現行政客最常做的綁標提案。 重要的、嚴重的當然是合理的, 人身攻擊基本上根本不需要「申訴人和被檢舉人私下溝通」, 直接罰就對了。 酸文有時候是玩笑, (你硬要說有時候也不是也可以) 如果都可以私下和解,那你板主的角色比較像是調解者, 因為一定有人寄信告訴你他覺得酸, 然後如果雙方沒有私下溝通,你回他「他有跟對方談過了嗎?」 不就自找麻煩? 另外就算有人檢舉被酸, PH值誰決定?有投訴就有處罰? 板主有沒有「經評斷後認為不構成酸文」的心證? 不然為什麼檢察官可以有不起訴處分? 你說這樣子跟板主獨裁有什麼兩樣, 執法者跟獨裁是一線之隔, 以你現在就叫做獨裁。 (3) 板規修正方向公投 - 使用正確的文章格式 現行條文 3.2 :發文應選用正確的文章分類,未加分類或分類錯誤者禁言2日。 新增標題分類後沒加空格一格、左右方框未用半形輸入者,禁言2日。 e.g. [請益] 台中州廳要怎去 ※ 若文章分類真的不敷使用才准自創分類,不確定的人可來信詢問板主。 ※ 以上兩標題罰則可累計。 一樣,綁在一起講的烏龍公投。 「新增標題分類後沒加空格一格、左右方框未用半形輸入者,禁言2日。」 我跟你說,其他板是直接刪文,不處分; 我知道你沒時間管板, 但第二行的嚴重性比第一行輕多了。 這邊又要講到置底我提出的問題, 你說有問題(應該說待處理)的文章會用S,但不是警告, 那能否告知S的用意在哪? 打了S然後準備水桶,那給S就表示給對方機會改嗎? 那他錯哪裡?怎麼改?你要怎麼告知? 還是只是給個S就等著倒數計時? S到底對板主的功用是什麼,你這邊不先解釋, 實在很難抓你的判決標準。 喔,更別說拿來[閒聊]的[板務], 頗呵。(改一下好了) (4) 板規修正方向公投 - 推文嚴重離題 現行條文 4.3 :禁止於推文嚴重離題,違者禁言10日。 ※ 不告不理,大量鬧板者不限該文作者檢舉。 ※ 若涉及[交易]、[廣宣]、[租屋]、[揪團],則以所屬條文之罰則為準, 此類違規可由板主主動處理。 [板務]下面推文都在聊玉米王, [租屋]聊到「原po的貓好可愛」, [揪團]聊到「還我台中板」, 嚴重離題,「此類違規可由板主主動處理。」 哪一個分類不能聊無關緊要的「離題」, 除了我們不能用的[公告]以外。 嚴重離題是多嚴重, 我上面的例子夠不夠嚴重? 如果不夠,有沒有範例讓我們知道界線? (5) 板規修正方向公投 - 噓文「紅的明顯」 現行條文 4.5 :禁止以噓文發表「紅的明顯」,違者禁言5日。 ※ 不告不理。 這個我懶得講了...... 你最新公告(板主去留那篇)我下面有噓文, 自己看。 (6) 板規修正方向公投 - 檢舉與板規追溯期 舊版條文 不受理發推文7日以上未檢舉之檢舉。 現行條文 1.6 :不受理發/推文7日以上未檢舉之私人糾紛,此外事務限30日內檢舉。 1.13 :違規行為之懲處僅限30日內送出,違規文章之刪除亦同。 ※ 若檢舉信件在30日內送達,則不限30日內送出懲處。 這應該是最沒問題的一條。 (因為有舊條文為基底) 「此外事務限30日內檢舉。」 66979 +X9 5/05 Gemani □ [閒聊] 中區民族路小貓收屍記 哎呀,今天剛好第30天呢! 因為這條還在審查,所以現在這條是有效還是無效? 不要跟我說無效, 因為如果是審查中的法規無效, 表示你「在公投期間所違規的法令」全部不能判決; 如果有效, 66979這篇就可以直接罰了,我這篇提出申訴, 至少我可以告 2.9 :禁止使用注音文,違者刪文禁言5日。 原文如下:http://i.imgur.com/2zMIEPE.jpg
板規是說寫信是吧? 沒問題,我等等這篇直接轉寄給你, 我等你判決。 這次公投我除了你最新的去留那條以外都沒投, (抱歉候選人我都不熟,對我來說只要選完做得好誰都一樣) 我只能跟你說, 你的公投是有問題的, 所謂公投的選項是要經過討論後,再拿出來給所有人表決的, 為什麼「紅的明顯」這條只有「廢」或「不廢」? 應該說, 這條板規是從哪裡冒出來的? 你的政見沒有,原本的板規沒有, 也不是常常發生到有爭議,以致一定要立法以利板主管板跟執行, 這就是你目前做的最離譜的事情「之一」。 再者,選擇性回覆板友問題, 有些基本上就是解釋板規,或者嚴重到需要討論的程度了, 一小時的時間拿來管板, 台中板的事務有可能一小時就處理好嗎? 你光打水桶公告就多少時間了? 對,所以才需要第二、三個板主, 那他們要依循「你的板規」, 還是有辦法跟你討論「需要更改的板規」? 還是他們只是你的「其他23小時」? -- 本人mokia918放棄本文底下推噓文所可能違反板規之告發權力, 如果因本篇而遭水桶, 絕對不可能是由原po檢舉,請安心服用。 此致 台中板板友 --

11/28 23:20,
因為綠營很愛看電視 但我跟你講白的 北連中胡
11/28 23:20

11/28 23:31,
現在這時間點帶風向真的沒用了 現實世界的風向早就變了
11/28 23:31

11/28 23:32,
我真的很喜歡那句 退潮之後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11/28 23:32

11/28 23:33,
選舉沒有確定的 但北連中胡贏面大 胡又比連更穩些
11/28 23:33

11/28 23:35,
不用多久了 再18個小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11/28 23: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3.128.6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5138923.A.DE5.html

06/05 23:10, , 1F
推,我希望能直接會上任板主的版規
06/05 23:10, 1F

06/05 23:12, , 2F
最後一項公投,讓他早點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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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14, , 3F
公投固然重要,但是你有_ _文,會被桶,修改一下吧~
06/05 23:14, 3F
注音 好啦,有爭議的改了,還是感謝提醒, 不知道有人告發了沒XD

06/05 23:22, , 4F
推~
06/05 23:22, 4F

06/05 23:23, , 5F
06/05 23:23, 5F

06/05 23:25, , 6F
我一定要跪著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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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6_我難過.mp3

06/05 23:26, , 7F
推~~~~的明顯
06/05 23:26, 7F

06/05 23:30, , 8F
板主設計的公投選項跟內容可以印證為什麼他任內爭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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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這種公投,正印證了他最討厭的「多數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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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篇好文!但是你用那篇想要台中金正恩自桶?
06/05 23:31, 9F

06/05 23:31, , 10F
這或然率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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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事務限30日內檢舉。」是他自己訂的板規喔, 君不見商鞅是怎麼死的嗎?

06/05 23:39, , 11F
希望沒,我還想看到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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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做敢當,身正不怕影子斜!(咦)

06/05 23:42, , 12F
我發了好多篇板務文 也不見板主來理我 好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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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43, , 13F
想發心情文還不能發 我一點都不想發板務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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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功力高深,皇帝想桶你還桶不到,乾脆裝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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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別傷心~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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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 23:50, , 16F
拍拍
06/05 23:50, 16F

06/05 23:53, , 17F
我們不是說好了,要一起活著看到版皇下台嗎(咦
06/05 23:53, 17F

06/05 23:53, , 18F
大家投完早點休息喲!明天還要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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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0:08, , 19F
懶人包 水桶後24小時內要發布公告
06/06 00:08, 19F
該睡了,希望醒來就能看到水桶公告(許願) Good luck to you, Good luck to everyone, Good luck to TaichungBun, Good luck to all over the world!

06/06 00:28, , 20F
直接投最下面把現任板主踢走就好了啊,看到坳檢舉期=\=主
06/06 00:28, 20F

06/06 00:28, , 21F
動辦理期這種硬坳到不行的說法還要考慮喔?
06/06 00:28, 21F

06/06 00:34, , 22F
那個投票我覺得很詭異,有種什麼坑的感覺…
06/06 00:34, 22F

06/06 00:48, , 23F
長期潛水看板,在現行的法規之下根本不太敢發或推文了...
06/06 00:48, 23F

06/06 00:51, , 24F
不用多久了 再12個小時就知道誰沒穿褲子
06/06 00:51, 24F
剛被告知 6/5是第32天 已經過了追訴期 (5/5當日算第一天 5月有31天) 文組果然算術不好 唉 檢舉失敗 今後要更謹言慎行 晚安各位 ※ 編輯: mokia918 (49.213.128.68), 06/06/2016 01:02:47

06/06 01:08, , 25F
你就算在時限內,他也不會桶自己的…我記得他還有篇閒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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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01:08, , 26F
版務呢,聽說不少人提了到現在他不還是沒下面(…)
06/06 01:08, 26F

06/06 01:21, , 27F
從前有一位公公……
06/06 01:21, 27F

06/06 03:12, , 28F
想知道PH值怎麼決定?由誰決定?那就幫我pm給現任板工,叫他
06/06 03:12, 28F

06/06 03:13, , 29F
出來面對,同意我公開站內信內容
06/06 03:13, 29F

06/06 03:21, , 30F
他如果給你s你就應該要燒香拜佛感謝祖上積德了 懂?
06/06 03:21, 30F

06/06 03:27, , 31F
原po敘事清晰,先讚一個
06/06 03:27, 31F

06/06 07:28, , 32F
摳憐,現在po文都要附上不檢舉水桶聲明,偉哉德政
06/06 07:28, 32F

06/06 07:36, , 33F
推救救台中版一人一票版主立刻下台
06/06 07:36, 33F

06/06 08:43, , 34F
快了 倒數3小時
06/06 08:43, 34F

06/06 09:58, , 35F
很慘啊,若沒附上不檢舉聲明,誰會想回推 噓
06/06 09:58, 35F

06/06 09:58, , 36F
所以要早點讓某人下台
06/06 09:58, 36F
文章代碼(AID): #1NL3xhtb (TaichungB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