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hui1112 申訴 #1IbVdi7b 裁決一案
申訴人 :hui1112
申訴文章:本板 #1IbVdi7b
申訴主旨:關於徵求文需要有交易資格
申訴內容:
台中板板規的置底板規中的
10.[徵求]:
徵求文不論以任何金錢方式,發表身分限定為買方。
徵求文禁徵票根、發票,違規者水桶14日。(正當集點活動不在此限)
(但超商點數及物品相關,請至置底買賣文)
徵求文需於內文清楚標註酬謝物或交換物,或者說明站內信討論
若無註明則水桶14日。
想徵求購買所需物品,
比如我想要買一台電腦,可以[徵求]發文,不論是否涉及金錢,
如:[徵求] i7二手桌電一台!
但需在文中說明所需內容及願支付的預算範圍。
雖然版主發文公告#1IZuThkS,
但是並沒有在置底板規中清楚寫明徵求文必須要符合交易文資格,
也不是每個人發文前都會先搜尋版上所有的公告,都只會看置底的板規,
而我在發文前看過置底板規,
徵求文並沒有更改,也沒寫清楚要符合交易文資格,因此發了文,但卻因為這樣被劣文,
版主也說年底才會提出調整版規,是否能等板規寫明之後再執行呢?
所有法律要執行前也都有一段宣導期,雖然版主有發文公告11/26開始執行,
但依然有許多人不清楚這條規定!
也建議版主先把徵求文變更過的地方在置底板規改一下比較好,
我想有許多人因為不清楚而被劣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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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說明:
引用原[徵求]內文
作者 hui1112 (愛麗絲)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徵求] 夏慕尼餐券2張
時間 Wed Nov 27 21:55:5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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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物品:夏慕尼餐券2張。
徵求價格:NT.950元/張。
面交地點:曉明女中/一中附近
聯絡方式:站內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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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17.125.112
推
11/28 00:01,
11/28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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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內容處理說明:
(1)本板板規:
8.[交易]:凡金錢交易相關
交易文包含:[廣告]、[買賣]、[合購]、[代買]、[求租]、[租屋]、
[轉讓]、[廣宣]、[團購]、[團報]...等項目,
恕選項有限,請自己新增分類。
.為求板面整潔,採用主副標題制,主標題[交易],副標題自訂(可不打)。
例:[交易][廣宣] 其實他很帥的~板主JJLi...的板卡
.將現有交易中[買賣],其中的[買]特別提出,
可歸類在[徵求]中,詳見[徵求]規範,亦可用[交易]標題。
發表交易文資格如下:
.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2)文章代碼:#1IZuThkS □ [公告] 板規 [徵求] 施行細則 說明
為「施行細則」目的於「解釋」板規,讓板規執行上更加無爭議。
意及,即便無「施行細則」板規也可依「徵求」需符交易資格裁決。
(3)年底調整板規,與現行板規施行無衝突,不是說要調整,就可以無視現在板規。
(4)該文內容為「金錢」交易餐券,雖使用「徵求」但內容實為交易。
(5)依上述四項,認定該文為「交易文」,
故舉發違反法條:二、發文注意事項
8.[交易]:登入次數必須高於300次,且發文篇數超過50篇
裁決:水桶14日 + 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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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申訴內容不符,依程序可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申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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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 宣 導─────────────────
2013年台中市代表字徵選活動 已經開始囉!! 參閱置底公告:#1IbCLQbn
快寫下您覺得2013最足以代表台中市的一字,參加徵選還可獲得高額獎金
快點來報名哦~~ (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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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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