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小孩親提6點聲明 事業毀「身心俱疲」:從未誘拐欺騙已刪文

看板TW_Entertain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1年前 (2022/10/08 12:49), 1年前編輯推噓7(1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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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原子少年》小孩親提6點聲明 事業毀「身心俱疲」:從未誘拐欺騙 ETTODAY 2022年10月08日 11:10 記者蔡琛儀/綜合報導 《原子少年》冠軍團天王星成員何世華(小孩)近日捲入性侵疑雲,昨當事的未成年女網 紅家人已報警提告,小孩所屬野火娛樂及滾石唱片共同發表聲明,表示除了已排定的工作 ,之後小孩的個人演藝事業後續規劃將宣告暫停,直到真相釐清,今小孩也親自發表6點 聲明,透露自己已經身心俱疲,也說自己有很多人證與對話紀錄都可清楚證明事實。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610/d6610084.jpg
▲原子少年「小孩」。(圖/翻攝自IG/street_kidz0410) 聲明全文: 何世華聲明 各位好,我是小孩何世華,經過兩天沈澱我想我必須說些話: 1、 整起事件的核心焦點,在首次女方於我喝醉情況下來我家中,我是否違反女方意願脅 迫求愛;但這點我與女方的主觀認知與記憶都顯有落差,沒有共識,只能讓司法依照證據 與雙方說法的合理性來判斷。 2、 至於隔日與女方電話聯繫,是擔心前一晚因喝醉導致無意識的動作過大,造成女方受 傷,但與違反女方意願求愛無關:女方當下也立即表示無礙,我就沒想太多。 3、 兩人「親密關係」始於女方要求交往之後,我從未誘拐欺騙;且男女雙方均滿16歲在 交往中的合意親密關係,並沒有違反法律,但此點卻一再遭有心人士扭曲、邪化、帶風向 ,尚請媒體先進明察。 4、 基於曾有過的情誼,我隱忍至今,然而許多人證與對話紀錄都可清楚證明謠言與事實 不符,屆時我會在司法程序中一ㄧ呈現,讓大眾公評。 5、 事已至此,我遍體鱗傷,身心俱疲,但總相信世上仍有公理。為了不想讓信任我的家 人及朋友被因此事而得利的人消費,我已委任理樸法律事務所李之聖律師(聯絡電話: 02-35019345),除了在日後司法程序幫助我證明清白,也會追究散播不實謠言者的責任 ,以盡我保護愛我的人的努力。 6、 最後,因我的私務波及「原子少年」其他團員的努力,感到很無奈難過,也請諸位先 進體諒,其他熱血追夢的人,不該被我耽誤。謝謝各位體諒,由於接下來可能進入司法程 序,我將統一委由律師對外發言,再次感恩。 何世華2022/10/8 https://star.ettoday.net/news/2354220?redirect=1 心得: 這事情基本上已經無解了,只能等法院判決出來結果才有機會復出 但就算結果出來可能也拖到一年了,這樣原子少年會不會讓他回來都是個好問題 這大概會給年輕想闖蕩演藝圈的年輕孩子一個警惕 如果要進演藝圈那真的要把自己的問題都處理好,然後要謹慎行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0.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W_Entertain/M.1665204571.A.5AC.html ※ 編輯: zkow (123.192.240.141 臺灣), 10/08/2022 12:49:48

10/08 12:50, 1年前 , 1F
這個能發 那炎亞綸拿十大傑出青年是不是也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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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10, 1年前 , 2F
夜店咖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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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媽媽不要在偷換概念了 滿16就沒有未成年性行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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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還誘姦咧 問題時你都知道未成年還讓女兒去夜店喔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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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21, 1年前 , 5F
小孩去打k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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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23, 1年前 , 6F
這個新聞跟節目一點關係也沒有 一直洗真的是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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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25, 1年前 , 7F
全明星洗完 換洗原子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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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37, 1年前 , 8F
16歲以上刑法上不犯罪 但是民法第195條還是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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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39, 1年前 , 9F
原子少年只知道小孩跟紅隊夏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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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40, 1年前 , 10F
小孩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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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少年只剩夏浦洋一人扛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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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是告性侵未遂吧 刑法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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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4:06, 1年前 , 13F
好了啦還在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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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識的動作過大 再拗啊 受不了耶 還好我從底加啦之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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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天王星沒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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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4:39, 1年前 , 16F
那之前道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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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4:45, 1年前 , 17F
聲明不就說了 道歉是怕撞太大力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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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4:49, 1年前 , 18F
沒看清楚 哈 果然有律師幫忙 用詞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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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04, 1年前 , 19F
那你先證明違反意願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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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43, 1年前 , 20F
雙方均滿16歲 但男方已滿18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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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上女方父母是可告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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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49, 1年前 , 22F
如果用民法告 民法是20歲成年 兩方都未成年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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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52, 1年前 , 23F
抱歉 我lag 今年下修成18歲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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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52, 1年前 , 24F
但查一下民法也是16歲有性自主權 民法也無法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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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53, 1年前 , 25F
原本民法女生是16歲可以結婚 所以16歲就有性自主權 現在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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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54, 1年前 , 26F
女生16歲性自主 而18歲才可以自主結婚不用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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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55, 1年前 , 27F
所以民法 不管舊的還是新的 女方父母還是一樣找不到罪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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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5:58, 1年前 ,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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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12, 1年前 , 29F
這是有兩個事件 首次跟後來交往 主要是首次構不構成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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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2項 刑法221第2項未遂還是會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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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13, 1年前 , 31F
民法20歲 印象中8 9月小孩已滿20 不是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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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34, 1年前 , 32F
民法今年已經改成18歲了 男方在民法是成年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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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35, 1年前 , 33F
女方在民刑法都是未成年 但性自主這方面 16歲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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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36, 1年前 , 34F
所以之後的交往後的性行為 沒有違反意願 不管刑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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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37, 1年前 , 35F
不管誰提告 都不會起訴 所以主要是第一次認識酒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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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38, 1年前 , 36F
建議直接宣布退出比較快,你可以慢慢釐清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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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6:39, 1年前 , 37F
有沒有違反強制性交罪 而這個不管幾歲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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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00, 1年前 , 38F
純好奇沒有別的新聞可以轉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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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03, 1年前 , 39F
+9日常 到底要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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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0, 1年前 , 40F
流出的對話,第一次醉後的行為,女方連說好多次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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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0, 1年前 , 41F
希望能做朋友。我不知道有這種對話證據真的還能告成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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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0, 1年前 , 42F
更別說正常人事後會想叫一個企圖想強暴你的揉自己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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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0, 1年前 , 43F
對,這個也有對話截圖流出,只是我沒貼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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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2, 1年前 , 44F
反正就是一個瞎妹,家長也不知道幹嘛,標準我家小孩很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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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2, 1年前 , 45F
所以生氣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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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38, 1年前 , 46F
這樣就身心俱疲?學學時間管理大師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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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49, 1年前 , 47F
才剛出道就去夜店喝個爛醉,加上朋友還說有暴力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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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7:49, 1年前 , 48F
出事是遲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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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ZGG5RMi (TW_Entert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