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民黨過去為何不敢公開臺獨案件? 學

看板TW-history作者 (vikk33)時間1年前 (2022/09/04 16:57),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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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過去為何不敢公開臺獨案件? 學者陳翠蓮:擔心臺灣人民知道「原來還有臺獨的 選擇」 https://reurl.cc/vWQgvA 【沃草】記者朱乃瑩報導 臺大歷史系教授陳翠蓮日前指出,在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案件中,中國國民黨政權處理臺 獨案件帶有更多政治考量,與大規模鎮壓左翼案件並加以宣傳的情況,相當不同。陳翠蓮 說明,國民黨擔心「讓人民知道臺灣還有獨立的選項,會有更多人來投身這樣的運動!」 尤其到 1960 年代以後,島內臺獨運動越來越多,中國國民黨常用「無視」與「抹紅」兩 種手法,不讓人民知道有臺獨運動存在,或者稱臺獨是受共產黨指使。例如「蘇東啟臺獨 案」時,警總就準備在地方上「抹紅」蘇東啟,並提醒其他情治機關,此案「不便公開審 判、不宜新聞發佈」。 陳翠蓮說明,中國國民黨威權政府在處理政治案件時,往往有不同考量或標準,臺獨案件 與中共地下組織的案件,結果就相當不同。陳翠蓮說,轉型正義資料庫 1153 筆死刑判決 中,只有 4 位是臺獨案件,中國國民黨政府處理臺獨運動有更多政治考量,對內不願意 讓臺灣民眾知道「原來還有臺獨的選擇」,對外則是擔心美國政府的反應。常用的兩大手 法,第一是「無視」當作不存在,不讓媒體報導,不讓臺灣民眾知道臺獨運動。第二是加 以「抹紅」,說臺獨運動是共產黨指使的,也就是後來所塑造出「臺獨、共匪、島內野心 份子」的「三合一敵人」。 「對當局而言,真正的敵人在臺獨案、在臺灣民間!」陳翠蓮強調,1960 年代左右,中 共地下黨已大致被清除殆盡,而臺獨運動越來越多,許多也與總部設在日本的「臺灣共和 國臨時政府」無關,而是起於臺灣本地甚至軍中,影響力也遍及各個軍種。中國國民黨政 府深怕更多人起而效尤,因此「不發布、不報導」成為當局處理臺獨案件的基本原則, 與 1950 年代處理中共地下黨案件時,在報紙上大舉恫嚇「某某已被槍決、你們逃不掉的 」的情形完全不同。 陳翠蓮也提到其他的差別待遇。例如在中國共產黨在臺組織「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省工 委)的相關案件中,真正中共幹部通常不會被課以嚴刑,也較可能獲得自首、自新的機會 。此外,外省青年中,孤身在臺的流亡學生通常都面臨重刑,黨政要員的子女則多判感化 教育,差別對待相當明顯。 臺灣再解放聯盟:美國國務院關切、「影響國際外交」成關鍵考量 1950 年 5 月,保密局破獲省工委學生工作委員會相關組織,總共 45 人被捕,44 人遭 判刑( 11 人判死刑、27 人遭判 10 年以上重刑,其餘 6 人為 5-8 年徒刑)。同年同 月發生的臺獨案件「臺灣再解放聯盟」則有 19 人被捕、7 人遭判刑(為首黃紀男遭判 12 年,另有 6 人被判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翠蓮表示,「臺灣再解放聯盟案」發生時,美國國務院透過駐臺北領事館代辦表達關切 ,「希望國民黨政府與臺灣人民維持良好關係。」在二二八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軍統特 務、刑警總隊總隊長劉戈青主辦此案,便在報告中提到,再解放聯盟「走美國路線」,而 「目前政府冀賴美國甚多,若對該聯盟以非法組織處決,會影響國際外交。」 蘇東啟案:警總曾試圖抹紅、憂「因臺獨案件逮捕臺人,更易促成臺胞與政府對立」 1961 年的蘇東啟臺獨案也有類似情形。一群駐紮在雲林的海軍陸戰隊士兵與地方人士, 謀劃在 3.9 武裝兵變追求臺灣獨立。黨外的雲林縣議員蘇東啟予以支持,並在起事失敗 後,仍與其他參與籌組「中國民主黨」1的黨外人士商議,沒想到被國安局所吸收的知名 黨外臺北市議員李秋遠(化名袁春雨)向國安局密報。蔣經國指示「極為重要,應即迅速 妥當處理。」 「讓人民知道臺灣還有獨立的選項,會有更多人來投身這樣的運動!」陳翠蓮爬梳史料發 現,國安局召集警總、總政治部、調查局成立「鎮平專案」,主導的警總建議將蘇東啟案 擴大為全臺性的叛亂行動來偵辦,但也指出「以臺灣自治為號召,處理起來比臺共尤為困 難」,在報告中提醒「不便公開審判、不宜新聞發佈」、「牽涉反對黨份子與涉外臺人, 怕產生不良影響」、「因臺獨案件逮捕臺人,更易促起臺胞與政府對立。」 在發動逮捕以前,當局曾準備「抹紅」蘇東啟,準備在地方上運用諜報線民,製造蘇東啟 「涉匪」傳言。蘇東啟在 9.19 被捕後,《民族晚報》報導蘇東啟與在日本從事臺獨運動 的廖文毅有關,警總大動作發新聞稿駁斥,並由警總發言人王超凡致電各報社社長,禁止 再報導,陳翠蓮解讀為「就是不想讓民眾知道,但你竟然還報導!」 蔣經國在警總擬具的三個處理方案(徹底究辦、適可而止、免予究辦)中,選擇第二案「 適可而止」,未對高玉樹等一同參與會議的黨外人士逮捕起訴。蔣介石在覆判時,本想牽 連高玉樹,但經過彭孟緝等黨政要員分析後,呈文指出如果對高玉樹傳訊而不羈押,會助 長其聲勢;如果扣押訊辦,則會「刺激人心,引致國際上不良影響」,讓蔣介石最後同意 不再擴大。 泰源事件:對臺籍軍官重判將「影響臺胞心理」 而同為「不能原諒、不知悔改」的「獄中再叛亂」案件,1950 年代以左翼受難者為主的 「綠島獄中再叛亂案」有 14 人被判死刑,1970 年的「泰源事件」卻相對地是大事化小 地處理。泰源監獄是當時集中新店軍監、綠島新生訓導處、國防部泰源感訓監獄等各處政 治犯的監獄,1970.2.8 時,江炳興、謝東榮(2 人為臺獨聯盟案)、鄭金河、陳良、詹 天增、鄭正成( 4 人為蘇東啟案)等 6 名政治犯計畫發動監獄革命,但起事失敗,除了 鄭正成以外的 5 人均被槍決。 陳翠蓮表示,警總軍法處第一時間的偵訊報告認定有外力協助、監獄警衛連的臺籍士兵未 立即開槍鎮壓,有「勾結」或「知情不舉」嫌疑。但在層層上轉的軍事審判過程中,案情 越縮越小,4 月參謀總長高魁元更將此案定性為幕後無人指使、外界無人接應的「劫械逃 獄」,警衛部隊也僅有 3 名臺籍士兵知情不報。 雖然蔣介石明確批示對鄭正成與 3 名臺籍士兵都要嚴辦,但總統府秘書長張群、參軍長 黎玉璽等勸阻說,在法律上鄭正成僅是「預備叛亂」,「如一併判處死刑,難免不被陰謀 臺獨份子藉此宣傳,影響臺胞心理,頗堪顧慮。」 對於警衛部隊士兵,多數人也以記過處理,僅有被鄭金河邀請參加行動的士兵賴在一個人 被起訴、判決無期徒刑。江炳興等人刺殺一名班長時,最先趕到現場臺籍輔導長謝金聲並 未開槍制止,軍方原要移送法辦,但總政治部特別指出「謝員係臺籍軍官,如處分較該管 連長為重,有影響其他臺籍軍官之慮。」 曾深入研究蘇東啟案與泰源事件的國史館長陳儀深評論說,陳翠蓮的研究有兩個貢獻,第 一是細部區別白色恐怖政治案件的不同類型,第二是從國際關係、冷戰視野來看待臺灣的 白色恐怖,從陳翠蓮的結論可以導出,國民黨政權「越考慮政治後果,(對政治犯的判決 )就放得越鬆」,這都會改變大家原來的認知。 註解 1.中華民國流亡來臺早期重要的異議雜誌《自由中國》創辦人雷震,於 1960 年發表〈我們 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認為應該要有反對黨制衡中國國民黨。當時為中 國國民黨實施一黨獨裁,而民社黨、青年黨等另兩個政黨被認為是「花瓶政黨」。雷震與 高玉樹、李萬居、吳三連、郭國基(監察院長陳菊曾長期擔任其秘書)等黨外要角共同發 起「中國民主黨」的組黨運動,但旋遭當局打壓,雷震與《自由中國》總編輯傅正於 1960 年 9 月被以「包庇匪諜、煽動叛亂」判處 10 年徒刑,且中國國民黨政府在此過程 中強力干預司法,蔣中正並親筆批示「雷震刑期不得少於 10 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65.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W-history/M.1662281836.A.C4E.html

09/06 22:05, 1年前 , 1F
選項一直都有啊 只是條件沒有解鎖 你點不了
09/06 22:05, 1F

09/13 22:31, 1年前 , 2F
現在就可以台獨了呀
09/13 22:31, 2F

09/14 11:23, 1年前 , 3F
現在總統及立法院都搞定了,選項應該有解鎖吧
09/14 11:23, 3F

09/15 16:56, 1年前 , 4F
聲望(支持度)沒刷夠 還不行
09/15 16:56, 4F

10/03 13:00, 1年前 , 5F
應該給整天抹紅白色恐怖受害者的人看
10/03 13:0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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