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林江邁之女 原爆人物談228衝突

看板TW-history作者 (mayhue)時間18年前 (2006/03/07 22:49),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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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OCBLUE 看板] 作者: rodneytw (桂圓紅棗茶) 看板: ROCBLUE 標題: Re: [心得] 228根源.林江邁之女 原爆人物談228衝突 時間: Tue Mar 7 21:58:18 2006 : 整篇我看到得是台獨份子為台灣流氓開脫 : 連當事人的證言都可以硬凹 : 這樣的心態 : 這樣的台獨政府做出的228報告.,會把一切歸給國府也在情理之中 : 因為...台獨政府會把一切不利於台獨份子的資料盡數省略 : 資料這東西...你不把他放在判決報告呈現出來 : 過段時日~他就會永遠埋沒 : 於是後人就會說....啊...228都是國民黨的錯 : 這就是台獨份子狼子野心,就是台獨政府的陰謀!! : 我們必須感謝聯合報和TVBS能為我們找到當事人 : 還原這段被台獨政府與其御用學者故意忽略的重要證言 : 後人應該在史冊上重重記載下 : 台獨政府為一己之私竄改歷史,抹滅真相.. : 捏造各種故意忽略台灣流氓為惡,污名化國府的所謂((調查報告)) : 也希望國民黨振作 : 好好蒐集各種資料...為後人還原出這段歷史真正的真相 : 也還給自己一個清白 : 好了~~資料我已提供 : 各位有興趣者可自己參考 : 我也不打算回應台獨份子們連直接證據都能硬凹的言論了 給TERRIST: 眼睛看到的是不是真的?耳朵聽到的是不是真的?也許不要這麼早下定論。 以下徵引資料出自 〈林江邁之女 原爆人物談228衝突〉,2006.03.06,《聯合報》。 陳興唐主編,《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藏台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上) (台北:人間出版社,1992年2月初版)。 聯合報報導簡稱A,檔案史料簡稱B。 一、A:當時,剛光復的國府並沒有發放賣菸執照,因此並沒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 邁只是當時在天馬茶房「亭仔腳」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 B:第296頁。監察院閩臺使署調查員鮑良傅等調查「二‧二八」事件發生經過報告。 1947.04.16。 奉諭:「派查台灣省專賣局職員葉德根等查緝私烟肇事一案具復」。等因。遵 查臺灣省專賣局依照《台灣省烟草違反專賣規則》第二十四條及《臺灣省反專 賣法令物品處置辦法》第三條、第五條之規定,得派員查緝省外未經許可、未 完統稅而輸入之烟草........。 二、A:一九四七年二月廿七日,一如往昔的黃昏時刻,放了學的林明珠跑到天馬茶房, 「太平町」繁華的夜晚正要開始。當時雖是冬夜,但天還沒全暗,林明珠照例 捧著菸盒四處兜售,林江邁則是在離她十幾公尺外。 這時,一個配槍的阿兵哥身影靠近了她,拿起菸盒裡的菸,右手夾著點燃的菸, 左手放進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台語的 林明珠一時沒有反應過來,沒想到,一旁的地痞混混見狀立刻在旁鼓譟、叫囂「 有人呷免錢的菸!」並且大聲呼喚附近的林江邁,「阿桑,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B:第305頁,調查蔡厚勛筆錄,1947.02.28, 問:你們出發淡水,協助專賣局,為什麼會在台北發生事情?你把出發的情形說 來。 答:……內中有一中年婦人手持一大包香煙,專賣局的職員把他抓來,當時,該 中年婦人及該中年婦人的丈夫即泣告專賣局的職員說:……。當時還在那邊爭 執,我跑去看的時候,該婦人眼角上已受傷,在那邊哭(未知何人打傷)。那 時,該婦人的兒子把他帶到對面的一間要店門口,門已關。……(我)即和專 賣局的職員一人把該婦人護送到林外科醫院去。 B:第307頁。調查何惠民筆錄,1947.02.28 問:你把昨天隨專賣局的職員出發緝私到吃了晚飯以後至回隊以後的情形說來。 答:在七點多鐘,由太平町小春園吃了晚飯後,隨專賣局的職員到天碼查房的時 候,那邊賣私烟很多,看見專賣局有人來,都亂跑。專賣局的人看見一中年 婦女拿到一大包香烟,他就下手去抓。正在爭執的時候,外面的老百姓湧上 來很多,要打專賣局的人。……當時,老百姓把石頭亂打進來,未幾,那中 年婦女額部受傷,警員蔡厚勛就教我和張國杰及專賣局的職員一人護送該受 傷婦人到醫院去治療。 B:第308頁。調查張國杰筆錄,1947.02.28。 問:你把昨天隨專賣局的職員出發緝私到太平町吃了晚飯以後至回來以後的情形 說來。 答:……約過半個鐘頭,有個中年婦人額角被人打傷,警員蔡厚勛叫我和何惠民 及專賣局的職員一名護送受傷婦人到醫院去……。 B:第308頁。調查張啟梓筆錄,1947.02.08。 問:你隨專賣局職員出發緝私,你把吃了晚飯以後至回隊以前的情形說來。 答:……賣私烟的看見專賣局的人來,即著慌亂跑。當時,有一個中年婦人手里 拿了一大包私烟,被專賣局的職員抓來…… B: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訊問筆錄,1947.02.08下午三時。軍法官陳廣鐓,書 記官羅傳。 問:你看見的一個婦人頭上有血是誰打他的? 答:(專賣局專員葉德根證詞)不知是誰打他的。不知是當時石頭丟到的,還是 他自己碰上的。 問:這婦人是否是賣香烟的小販? 答:是的。 …………………… 問:以後這受傷的婦人怎麼樣: 答:是由鍾延洲送他去的,送到哪裡我也不曉得。 問:這個婦人頭上出血,當然是你們打傷他後,才會把他送到醫院。究竟是誰動 手打的?你應老實的說。 答:我沒有看見,當時石頭已亂丟來了。 問:你又為什麼把他送到醫院呢? 答:因為我看見他流血。 …………………… 問:那女販為什麼要跪在地下哀求你們? 答:(專賣局專員葉德根證詞)並沒有跪在地下,當時有一報社的記者對我們說 把烟拿還女販,我說等一下。 問:當時抓到女販的私烟有多少? 答:大概有二十幾條(每條十包)。 問:該女販是否就是你說流血的女人? 答:是的。 問:你抓到他的烟時他流血了沒有? 答:沒有。 …………………… 問:記者請求發還烟,你沒有還他,被搶走了,那女販怎麼樣? 答:他坐在地下哭。 問:他那時頭上有血沒有? 答:沒有。 問:甚麼時候才有血? 答:大概過了十分鐘。 問:那麼你既是看見他坐在地下,又看見他頭上出血,怎麼不知是誰打的呢? 答:當時我有離開幾步看別的同事查緝的情形。 …………………… 問:你當時也帶有槍而且就是這女販向你要求,可見是你打他的了。 答:不是我打他的。 問:警察有無用槍柄打女販? 答:我沒有看見。 …………………… 問:你說女人受傷是甚麼傷? 答:(專賣局業務委員會第四組第一科股員鍾延洲證詞)是石頭打傷的。 問:你怎麼知道是石頭打傷的?你有無看見? 答:沒有看見,是醫師說石頭打傷。 問:那女販的烟有無被你們拿去? 答:有緝到他的烟約三十條。 …………………… 問:一定是你們把他打傷所以才把他送醫院的,究竟是誰打傷他的? 答:實在不是我,大家打他的。 …………………… 問:葉德根,那女販的烟是你拿的嗎? 答:是,當時鍾延洲也在旁邊。 問:鍾延洲,女販的烟是葉德根拿去的嗎? 答:我是站在旁邊,但並無看見。 問:你當時有看見那女販跪在地下嗎? 答:他沒有跪下,他只是哭。 B:第322頁,林江邁偵察筆錄,1947.03.08。此係林江邁應台灣高等法院傳喚,於 1947.03.08 出庭作證筆錄,在場有檢察官陳慶華,書記員汪樹,無翻譯。「問 :」為檢察官提問,「答:」為林江邁回話。 問:他們拿你的香烟有說什麼話呢? 答:他們先把我的香烟拿到手以後才講是來查緝私烟。 問:他們查緝你香烟用什麼話和同你說的呢? 答:他們用本地話向我說的。 三、A: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阿兵哥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跟著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 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阿兵哥掏槍想要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 ,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 她的臉流下,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這時,被大人拉到一旁的林明珠聽到 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B:同二,林江邁筆錄,第326頁。 問:你是被什麼東西打的呢? 答:是帶槍一個人把槍向我頭上打下以後流血,退出四五步向大路走的時候不 忍疼痛,一時暈倒在地下,那個時候大約下午七點左右的光景。 四、A:事發後,林明珠立刻被送回龜山鄉下躲藏,從此失學,受傷的林江邁則是被送進 附近徐外科診治。林江邁在醫院住了沒幾天就倉皇出院,當時她並不知道,全台 灣已經陷入了遍地烽火、風聲鶴唳之中,更沒想到的是,她就是那個點燃引信的 導火線。從二二八那天起,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 B:同二,林江邁筆錄,第323頁。 問:你家庭還有什麼人? 我沒有丈夫,只有一男十三歲、一女十一歲,連我三個人。 第326頁。 問:你醒起來處所及時間是怎樣呢? 答:經他們送到林外科治療以後大約是下午十一時左右。 問:你醒起來有誰在你身邊呢? 答:只有我二個孩子。 B:同二,林江邁筆錄,第325頁。 問:你那男孩子叫甚麼名字? 答:男孩叫做林文山。 B:第329頁,林外科醫院院長林清安供詞,1947.03.18。在場有調查詢問人張家珣、 被詢人林江邁、翻譯人陳石舜、證明人林清江。林外科醫院位於台北市延平路二 段一號。 問:林江邁的頭部是你醫好的否? 答:是我醫好的。 問:她是什麼時候出院的? 答:三月五日出院的。 B:第331頁,林江邁供詞。此係1947.03.18再度出庭應訊筆錄。在場有調查詢問人張 家珣、被詢人林江邁、翻譯人陳石舜、證明人林清江。 問:住的哪個醫院? 答:林外科醫院,本年二月二十七日夜受傷後,由專賣局送林外科醫院診治, 于三月五日出院,三月八日已完全好了。 問:長官公署發給你的醫藥費五萬元你收到否? 答:完全收到了。 以上為林明珠專訪中與當年林江邁等幾位當事人供詞有所出入的地方。 1.當時國府確實查緝私烟,林明珠說沒有。 2.林江邁供詞中從沒提及林明珠,所有相關人等證詞中也沒提及見到林明珠,檢察官 特別問起林江邁兒子姓名,也沒問到女兒。有職員供稱林江邁之子林文山在場。 3.緝私員筆錄從未提及林明珠在場,林明珠說當天是他在賣烟。 4.查緝員說的是台語,林明珠說查緝員講國語。 5.林江邁說查緝員拿走烟後表明是查私烟,林明珠說查緝員要掏錢。 6.林江邁說頭被人用槍打傷,林明珠說林江邁自己撞到槍管。 7.林江邁說自己不知暈倒,林明珠說有人要林江邁快倒下。 8.林江邁於227當天即被專賣局送到林外科,一直住到305,林明珠說是徐外科。 9.林江邁出院當天起,台灣開始軍事鎮壓,林江邁一直住在台北沒有離開,且仍繼 續賣烟,林明珠說林江邁不知道全台陷入風聲鶴唳 10.林江邁說28日醒過來後兒女都在身邊,林明珠說自己立刻被送回龜山,從此失學。 以下為我個人覺得有問題的地方: 「二二八風暴漸次平息後,林江邁從耳語得知賣菸糾紛演變成一場空前災難,但為了 生計,仍繼續賣菸,此時她也拿到政府發放的菸牌,林明珠也回到她的身邊。不過 ,自從二二八受傷後,林江邁就飽受氣喘纏身,身體狀況愈來愈差。」 林江邁於03.08、03.18兩度出庭,當時鎮壓、清鄉正進行得如火如荼,林江邁不太可能 能是事後才得知引起風暴 「很長一段時間,二二八是台灣社會的禁忌,林明珠不只一次追問她,「那一暝到底 發生了什麼事?」也曾把在人們竊語中聽聞的「二二八事件」,好奇地拿來詢問母親 。 照林明珠的回憶,她分明當時在場,也是事件當事人,所有細節都記得清清楚楚,何以 須一再追問母親當時發生什麼事?這與她的回憶明顯矛盾。 從史料的內、外考證看來,這篇訪談的漏洞太多,與當事人供詞明顯不符,也與當時林 江邁出院前後的社會情形明顯不符,甚至林明珠回憶也有前後矛盾之處。這只有林明珠說 謊、林江邁等集體說謊,或雙方都說謊三種可能。 所以,拿著林明珠的回憶,就以為找到了事實真相,我想真的言之過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86.250 rodneytw:轉錄至看板 KMT 03/07 21:59 ※ 編輯: rodneytw 來自: 219.84.186.250 (03/07 22:03)

03/07 22:37,
很好..所以國民黨應該趕緊著手調查,趁當事人都還在世
03/07 22:37

03/07 22:37,
馬英九再不懂正視這個問題..就永遠替台獨份子背黑鍋
03/07 22: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87.66

03/07 23:07, , 1F
為啥新文章一直消不掉呢?
03/07 23:07, 1F

03/08 02:04, , 2F
我想問一下,這位林明珠真的是林江邁的女兒嗎?
03/08 02:04, 2F

03/08 02:05, , 3F
否則為何出入如此之大?
03/08 02:05, 3F

03/08 02:19, , 4F
重點可能不在林明珠,而是編採及刊登的某大報……
03/08 02:19, 4F

03/08 10:26, , 5F
說不定根本沒有這位林明珠
03/08 10:26, 5F

03/08 14:34, , 6F
神經科學的角度來說,人的記憶是非常不可靠的東西....
03/08 14:34, 6F
文章代碼(AID): #143PrrEJ (TW-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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