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517 everybody flies Taiwan flags

看板TSU作者 (似曾相識燕歸來)時間16年前 (2009/05/07 21:01),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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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79.210.238.160 : 推 flander:民進黨 撈很大 05/05 13:36 : → rodofo:我想應該會被盯上吧~~~現在有點像白色恐怖耶~~~還敢掛呀 05/05 17:00 : → shouri:彼此彼此. 范蘭欽=郭冠英為人所知 足以證明民進黨白色恐怖 05/05 19:42 : → shouri:的功力比國民黨還強. 05/05 19:43 范蘭欽=郭冠英 這件事為人所知是因為他用筆名范蘭欽發完文章, 接著又用本名郭冠英發表同樣的文章。 若有畫家用筆名發表畫作, 又用本名拿同樣的畫開個展, 在此情況下有人據此指稱筆名與本名應為同一人所有, 請問是否違法?是否白色恐怖? 如果是有人非法駭入高級人種的高級電腦裡, 那當然是應予指責糾彈的,甚至報警抓起來的, 但是,明明是自己主動公開的東西還不准別人講, 那就不要公開啊。 有人逼他到處發文還要筆名本名輪著用嗎? 郭公冠英自己公開的東西為人所知,這就叫做白色恐怖嗎? 所謂白色恐怖不是違法監聽通訊、違法逮捕、違法偵訊、違法殺害民眾等等一串東西的組 合嗎? 喔,不,還要再加上對電視、報紙、輿論乃至於一般大眾個人言論的箝制, 上次我看雜誌裡胡德夫的報導,他講了國小同學的故事, 他借了本漫畫給兩個同學,他們看完後在蔣公銅像上塗鴉, 結果兩個小孩子成了匪諜被關進牢裡。 這就是白色恐怖。 民進黨有更加利害的白色恐怖嗎? 這當然沒辦法看在阿扁銅像上塗鴉的國小學童有沒有被關來判斷, 因為陳水扁根本沒有銅像好讓小朋友們塗鴉, 但是我們可以來看,不論是他當立委、市長、總統以及現在待審的嫌疑犯時, 在私底下抱怨跟公開地怒罵嗆聲的男女老幼, 有沒有人被非法逮捕關起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6.176 ※ 編輯: vaportrail 來自: 61.230.16.176 (05/07 21:03)

05/09 00:44, , 1F
別忘了 范蘭欽事件發生時 民進黨並不是執政黨
05/09 00:44, 1F
那又如何? 民進黨也曾經是執政黨, 上面不是說過了, 「但是我們可以來看,不論是他當立委、市長、總統以及現在待審的嫌疑犯時, 在私底下抱怨跟公開地怒罵嗆聲的男女老幼, 有沒有人被非法逮捕關起來。」 民進黨是執政黨或在野黨時是否有上述情形? 還是你的意思是民進黨並不是執政黨時, 即使高級的郭公冠英用筆名與本名發表同樣文章, 任何人無權據此指稱范蘭欽與郭冠英為同一人, 不然就是在搞白色恐怖? 喔,好像有一點正常人該有的推理能力就是在搞白色恐怖呢。 是不是我該相信正常狀況下, 連續發表多篇同樣文章的兩個名字, 應該只是受到大宇宙電波的感召,才會寫出連每個國字跟標點符號都一樣的文章。 不這麼相信就有人要來說這是白色恐怖,真是恐怖。 還有能不能回答一下我的問題? 在國民黨執政時, 若有國民黨籍 高級 畫家用筆名發表畫作, 又用本名拿同樣的畫開個展, 在此情況下有人據此指稱筆名與本名應為同一人所有, 請問是否違法?是否白色恐怖? 這樣是不是比上一個類似的問題好答多了, 最少對用黨籍來分辨是非的人應該是如此, 因為總算有寫到是非黑白的判斷標準了嘛 ※ 編輯: vaportrail 來自: 61.230.7.206 (05/09 02:42)

05/09 03:10, , 2F
如果逼其解除公務員職務並剝奪退休金 就是白色恐怖
05/09 03:10, 2F

05/09 19:30, , 3F
按照行政法的規範,軍人和公務員言論自由是有其限制的
05/09 19:30, 3F

05/09 19:30, , 4F
這叫作[特別權力關係],當事人若不服可提行政救濟
05/09 19:30, 4F

05/09 19:33, , 5F
郭冠英若想要擁有100%言論自由,那就不該當公務員
05/09 19:3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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